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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的判罚小说

叶青娥 著

其他类型连载

该案的受害者,化名刘恩恩。接受完手术的她,足足在病床上躺了一年才出院,她的下半辈子,很有可能需要挂着尿袋生活。而凶手们均因为未满十四岁,而被判不予刑事处罚,责令其家长加以管教。家长监护人只判赔了金钱上的赔偿,等事情一结束,都马不停蹄地搬离了村子。

主角:叶青娥刘恩恩刘志雄   更新:2023-09-12 15: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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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叶青娥刘恩恩刘志雄的其他类型小说《不好的判罚小说》,由网络作家“叶青娥”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该案的受害者,化名刘恩恩。接受完手术的她,足足在病床上躺了一年才出院,她的下半辈子,很有可能需要挂着尿袋生活。而凶手们均因为未满十四岁,而被判不予刑事处罚,责令其家长加以管教。家长监护人只判赔了金钱上的赔偿,等事情一结束,都马不停蹄地搬离了村子。

《不好的判罚小说》精彩片段

该案的受害者,化名刘恩恩。


接受完手术的她,足足在病床上躺了一年才出院,她的下半辈子,很有可能需要挂着尿袋生活。


而凶手们均因为未满十四岁,而被判不予刑事处罚,责令其家长加以管教。


家长监护人只判赔了金钱上的赔偿,等事情一结束,都马不停蹄地搬离了村子。


两家搬去了一个小时车程距离的县城,两家搬去了家长务工的外省市。


仿佛除了受害女孩,并没有任何人受到真正的伤害。


但伤害,很快就来了。


某天,我们接到通报,隔壁市刑侦大队的同事有一起凶杀案需要跨市办案,队长老徐让我负责跟进配合。


前来办案的是江队长跟胡警官,两位都是经验丰富的老刑警。


从前期交流中得知,他们所在的市区,发生了一起可怕的凶杀案。


受害者一家三口被灭门,父亲刘刚,母亲刘淑梅,十岁的孩子刘子毅,全部遇害。


凶手的犯罪手法相当恶劣,受害者身上人均不少于二十个刀伤,身体里还检测出致幻药物。


即凶手下药迷晕他们之后,再用刀把他们捅死。


不仅如此,凶手还泄愤般把他们的头颅砍了下来,放在客厅的茶几上。


一家三口,摆放得整整齐齐。


因为被害者一家在当地并无亲戚,连朋友都没有几个,且他们是住在一个偏僻的农房里的,因此案发一个礼拜后,才因尸体发臭太严重而被过路者发现。


警方介入,判断大概率为熟人作案,因为门窗均没有被强行破坏的痕迹。


案发现场被清理得很干净,没有指纹,没有鞋印,没有毛发,什么证据都没有。


也因为该地段略为偏远,周围的治安摄像头太少,没有拍到有用的线索,案件侦查成了大难题。


警方只能从受害者的关系网中寻找头绪。


然后发现了两点:


第一,受害者一家搬到该地区才几个月,这也是他们在当地没有一个亲朋好友的原因。


第二,受害者刘子毅,竟在一年多以前陷入过一个恶性案件中。


没错,就是刘恩恩那起,未成年恶性故意伤害案件。


明显的复仇杀人,加上受害者曾经是加害者,因此虽然没有任何证据,江队也很自然就怀疑到刘恩恩的双亲,即刘志雄或叶青娥的身上。


但因为没有证据,我只能先对刘志雄做一个口头传唤。



结果很意外,刘志雄一口拒绝了前来刑侦队配合调查的要求,强调他要照顾女儿,无法抽出时间,但他同意我们上门调查。


上门也行,约了下午时间,我带着江队跟刘警官两人来到了刘志雄家中。


刘志雄家,是村里一座泥砖瓦屋。


进门就是天井,天井上还保留着一口打水的圆井,可见家中条件并不好。


大厅有些脏乱,他们一家,应该过得相当不好。


刘志雄本人也是,他的头发很乱,他的胡茬没剃,他双眼无神,显得很是疲累。


对于我们的上门拜访,他没有表示出任何的抗拒。


我们落座后,并没有直接表明来意,但刘志雄却一股脑把自己的难处都说了出来:


无论是金钱还是时间,他都非常欠缺。


在照顾女儿的这一年时间里,他根本没法工作,即使是出院后,也因为各种难题而无法继续外出务工。


雪上加霜的是,妻子叶青娥早就因为无法忍受这样的生活离他们而去了,至今杳无音信。


即是说,现在家里只有他在照顾女儿刘恩恩。


刘恩恩虽然已经能下地走路,但她因为精神状态很不好,被医生诊断为严重的自闭症。


说着这话的时候,刘志雄还把诊断书找了出来,除了病情诊断之外,医生也在病历中建议:短时间内少些让刘恩恩与陌生人接触。


年纪太小使得她内心的接受与复原速度极慢,与陌生人接触有几率会刺激她的情绪,反而让病情恶化。


所以,刘恩恩大部分时间,都是待在自己房间里的。


这打消了我想要探视刘恩恩的念头。


也因此,刘志雄根本无法离开家,这也是他无法去刑侦队接受传唤的原因。


由于刘志雄的先发制人,江队并没有说出刘子毅被灭门的案件,而是旁敲侧击地询问,有没有人证可以证明他一直在家里。


结果是,有。


因为他每天都要托旁边的邻居去买菜,所以他没有时间去隔壁市作案。


案发地与刘志雄家相距甚远,一来一回至少也需要五个小时,更别说还需要踩点,蹲点,以及设计进入室内犯案的方法。


没有待在那边一段时间,办不出这么干净利索的案件。


随后,我们找到了该邻居,是个年过七旬的老伯,叫江建明。


虽然年龄很大,但他的身子却还硬朗,精气神都很好。


江建民也给出了有利于刘志雄的证词,甚至还拿出了一个小账本,里面记载着他每天给刘志雄买菜的花费。


在他的佐证之下,基本可以判定,刘志雄嫌疑不大。


他没有因为仇恨,而撇下女儿去杀害仇家,这也许是好事。


但叶青娥呢?



她的不知所终,也许是调查的重点。


但还没来得及让我们开始寻找她,就又出事了。


出大事了。


县城出了一起命案,我们直接朝命案现场赶了过去。


这个命案性质非常恶劣,凶手居然在光天化日之下,把一个十二岁的儿童割喉了。


案发时间在下午四点半,案发现场,在某个小学附近的街道上,当时来来往往的学生不少,这条街道两旁还是商铺。


被害者叫徐文华,六年级,遇害时并不是孤身一人,他身边还有两个同班同学。


可越是安全的环境,就越让人少了警惕。


据目击者所说,凶手是个女人,她全身上下穿得严严实实的,还戴上了口罩。


她不紧不慢地接近徐文华,一直到贴近他身后,才从兜里抽出一把水果刀。


她一手迅速勒住徐文华的头部,使得他的脖子完全暴露出来,一手用水果刀,把他的脖子狠狠切开。


徐文华根本没有反应得过来的机会,两旁的同学也都吓傻了,更别说其他路人。


凶手做完这一切,迅速跑了。


徐文华捂着脖子倒下去,鲜血像泉水一样从他脖子上喷出来,所有人都吓傻了,有些女同学还尖叫了起来。


以至于根本没人敢去追凶手。


等救护车到达时,徐文华已经没了气息。


路旁的监控视频挺多的,全程都拍了下来,凶手犯案经过跟目击者的描述相差无几。


我们也迅速组织人员,沿着凶手的逃匿轨迹进行围堵抓捕。


虽然没有拍下凶手正脸,但极有可能,她就是消失不见的叶青娥。


而没有悬念,受害者徐文华,他也是一年多以前刘恩恩案件中的加害者。


江队差点把自己的头发给薅下来,同时他也无比悔恨地表示:


「妈的,我已经通知过那几个家庭了啊……没想到家长一点都不警惕……没想到凶手这么猖狂……」




我也迅速把另外两个家庭的资料调了出来,其中一个搬去外省的按下不表,最后一个家庭仍在县城。


当时伤害刘恩恩的凶手之一,名叫叶家文,今年同样是十二岁,在另一所小学读六年级。


请示了老徐之后,我让两个同事马上联系叶家文的家长,如无其他说明,他们会暂时先在叶家附近待命,预防凶手随时出现。


毕竟光天化日之下,她都敢下如此毒手,在抓住她归案之前,决不能掉以轻心。


而她似乎也太低估警方的能力了。


在我们出动大量警力围追堵截之下,仅仅耗时三小时,晚上七点多,就把凶手给逮住了——


确实是叶青娥。


真凶,归案。


只是归案的时候,有个小细节……


叶青娥没有反抗,反而是哈哈大笑了起来。


据同事说,那笑声,实在让人瘆得慌。


但没关系,只要人抓回来,就没问题。


我们回到了刑侦队,准备把案件梳理完毕,尽快交于检察院提起公诉。


因为有可能涉及两个案件,老徐安排我跟赵俊配合江队与刘警官,一起对叶青娥进行审问。


但我觉得奇怪的是,在徐文华这个案子里,叶青娥这种粗暴残忍的犯案手法,与前一个案子的凶手画像是相当不符的。


当然,这是在假设刘子毅灭门案,凶手也是她的前提下。


因为刘子毅的父母说不定能认得叶青娥,要想让刘子毅家人轻易打开家门,并要成功给一家人下药,难度可太大了。


也不是不可能,但肯定需要大量的时间与耐性,比如改造自己的面容,再一步一步试探,甚至与对方成为熟人。


毕竟江队也分析得出过结论,大概率是熟人作案。


所以,要么,两个案子不是同一个凶手。


要么,有什么原因,让叶青娥不得不这么做。


所以她才迫不得已,只能以这种大街上杀人的方式完成复仇。


因为这种杀人方法并不具备太大的逃匿可能性,杀完徐文华之后,想要继续向伤害过她女儿的凶手们复仇,几乎不可能了。


但还有两个家庭呢。


如果她是灭门案的凶手,那么让她觉得没有时间的原因是什么呢?


如果她不是,那就存在另一个凶手了?


这一切,都要在对叶青娥的审问中,得出答案。


我以为我的准备已经做得足够充分,但没想到,事情还是出乎我的意料了。


这整件事,果真并没有因为她的被捕而画上句号。


甚至从这开始,变得更加离谱。


小小的审讯室,挤下我们四个大男人,其实有些拥挤。


但这肯定不是重点。


重点是,叶青娥,她的精神状态似乎不太好。


从我们进门开始,就看到她在傻笑,她那一双眼瞪得老大,完全不怕跟我们对视。


她一点都不像是刚刚杀过人的凶残嫌犯,反而像是在看我们笑话。


那一刻开始,我心里就有不好的预感了。




果然,审问过程非常不顺利。


或者说,我们什么都没有问到,因为无论我们问什么,叶青娥的反应只有一个——


笑。


她一直都在傻笑。


没多久,江队就怒了,一边拍桌子一边吼着让她招供刘子毅的案件。


徐文华的案子证据确凿,即使叶青娥零口供,我们也能把她送上法庭。


但刘子毅家的灭门案就不同了,那个案子做得很细心,没有留下什么证据,若是有凶手口供的话,还能根据口供找到匹配的凭据。


所以我能明白江队的怒火攻心。


但即便如此,叶青娥也同样一句话都不说,就只是傻笑。


那时,我已经觉得不好了。


这个叶青娥,她不会是精神失常了吧?


而在脑子里出现这个念头的一瞬间,我突然就明白了——


难道她是故意做出这个模样,想要借此躲避法律的制裁?


我连忙招呼问询室里的几个人出去,然后把我的想法告诉了他们。


同时,我也马上让信息科的同事去查叶青娥在各个医院的档案,坐在问询室里还能那么肆无忌惮,我真的怀疑她事前就把所有的环节打通了。


就像刘子毅家的灭门惨案一样,做得完美无瑕。


江队很是愤怒地表示:


「怎么可能?她说有病就有病啊?再说了,有病的人能干得出灭门还一点儿痕迹都不留的惨案吗?」


确实干不出,所以……


「所以,她没有承认刘子毅家灭门的案子是她做的,我们暂时也没有证据指证她。」


「不行!必须让她承认!除了她,基本上也没有其他人会那样做了!」



江队说这话是有些怒过头了,因为这话主观性过大,毫无意义。


而赵俊倒是非常不合时宜地提出:


「但是,你们看吧,她那冲出街头,用刀给人割喉的疯狂做法……倒是非常精神病呢,不是吗?」


江队跟刘警官两人都怔住了。


「不管我们怎么愤怒,如果没有她是灭门案凶手的证据,法官看了当街割喉的监控视频,再加上我们问审时她的表现,很难不怀疑她是精神病的……」


「根本就不用怀疑,她就是精神病。」


我们四个抬起头才发现,说这话的,是老徐。


他把一份资料扔我们桌上,继续说:


「刚刚信息科同事找到的,叶青娥的病历,她确实是个精神病患者。」


江队伸手抓起那份资料一看,脸色瞬间就沉了下去。


然后,他把资料递给了我。


我看到,在病情诊断那个栏目里,很明确地标出了:


「间歇性精神病」。


并在症状中提到,其可能会拥有多种突发性障碍,比如:


「间歇性妄想体验」「间歇性情绪障碍」「间歇性行为异常及行动不受控」等。


而最讽刺的是,医生在探究她的病因时,写道:


「可能由至亲女儿受害而导致」。


刘恩恩的遭遇,就像一把刀刺进她的心脏。


而她把这把刀拔了出来,狠狠刺进凶手们的身体里!


就算如此疯狂地杀戮,她也很有可能不受法律制裁。


叶青娥这种状态,按一般处理流程,接下来我们要做的是:


把她送去做精神病司法鉴定,进行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


责任能力评定的法律依据《刑法》第 18 条,其中明确规定: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若最终评定叶青娥为无刑事责任能力者,那么她只需要接受强制治疗,而无须负任何刑事责任。


而且,就目前叶青娥已经拿到过的诊断书而言,她大概率会被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者。


可以说,叶青娥找到了一个完美的复仇方法。



讲完这个事情,江建民缓缓吐出一句话:

「同志,这个事,你就不要管了。」

对我来说,这句话就像放屁。

「我倒是不想管,但你们犯法了知道吗?死了多少个人了,怎么能不管?我戴上这枚警徽,就是个执法者,我就要对法律负责。」

「法律?你说法律,我都想笑……」

但是,江建民没有笑。

他只是继续缓缓地说着话:

「叶青娥犯法吗?刘志雄犯不犯法?他们该怎么判,需要我告诉你吗?」

我没想到的是,他居然这么猖狂。

我更没想到的是,他对整件事中细节的把控,已经超出我的意料之外了。

「刘志雄的车祸案件,适用于《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江建民瞥了我一眼,继续说道:

「其中,行为人开车撞死一人负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撞死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法院会对其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这个事故中,责任应该是对半开的,也就是说,刘志雄,最多三年。」

我居然无话可说。

「而叶青娥的案件,就更清晰了,适用《刑法》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我憋着一口气,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因为他所说的每一句,都是对的。

而说完刘志雄跟叶青娥,他还继续有话说。

「我还想说一个法律,你知道这个吗?」江建民扭过头去,声调微微降了下来,「同样是《刑法》第十七条,这条法律几乎可以推定为,不满 14 周岁的人所实施的任何行为,都不构成犯罪。刑法理论称之为绝对无刑事责任时期,或完全无刑事责任时期。」

我当然明白他在说什么了。

「你说的是,刘恩恩案件,那些凶手。」

他的意思是,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了,这几个凶手在法律上,也不会受到任何责罚。

他的恼怒,在接下来一句话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正是!所以,执法者,我问你一句:如果存在法律不能制裁的恶魔,我们该怎么办?」

我居然,哑口无言。

良久,我都没能缓过来。

倒是江建民,他的决心无比重。

「你们这些所谓的执法者,维护的根本不是正义,而是秩序。既然如此,那我们也顺从这个秩序,我们做的每一件事,都可以交给法律判决,尽管判。」

他青筋暴起,完全不像一个老者,反而更像是一个正在拼杀的角斗士。

「但是我要说,这四个恶魔,加上他们的养育者,他们死定了!你们救不了他们,法律也救不了他们!」

我只能,有气无力地说出一句话:

「不可能,既然我知道了这件事,那我就一定要管。你们不可能再动最后那个家庭,以暴制暴永远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

江建民居然笑了。

「那个搬去外省的家庭,算他们跑得远,那就让他们多活一段时间。但是,他们会清楚地知道刘志雄的事,知道叶青娥的事,知道那三个家庭是如何惨死的事……这段时间,他们会一直害怕被报复,日不能寐夜不能寝。就让他们怕,一直心惊胆战,一直害怕,除了死,就是怕!」

我再次,被震惊到了。

这也许是,更加可怕的报复手段。

我根本说不过江建民,但我至少,知道整件事的来龙去脉了。

虽然事到如今,做什么都已经太迟了。

但我还是得做点事情。



我急忙奔回刑侦队,还好老徐还在办公室。

他也是在处理刘志雄的「车祸」案,我回到时,他正解决了一个问题:

叶家文一家人,为什么那么急匆匆地上了国道,像跑路似的?

连叶家文学校的老师都没收到他的请假,这说明他们真的跑得很急,仿佛是被什么给吓到了一般。

唯一能把他们吓成这样的,也就只有叶青娥把徐文华割喉这件事了。

但我们还没出通报,也在控制媒体不去发布相关不实消息,所以应该没人知道那件事,是叶青娥做的才对。

只有警察知道。

也就是说,我们有人,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叶家文的父母!

「肯定不是我们的人,那就只有那两个人了啊!哼!净瞎搞!」

我突然想起,江队跟刘警官,今天重新去审了叶青娥一次,并且还关掉了审讯室的监控设备。

难道他们为了让叶青娥认罪,居然如此不择手段,帮她做了这种传讯的事情?

但这事木已成舟,我连忙把今晚去刘志雄家的经历,完完整整地跟老徐说了一遍。

他越听,眉头就皱得越紧。

等我说完,他只喃喃地说了一句:

「江建民老先生……他老人家,身体还那么硬朗啊……」

「你认识他?」

「认识,这小地方有几个名人啊?他就是其中一个,大学教授,德高望重,但没有子嗣,老伴也去世之后,他就一个人回来养老了……」

难怪,难怪他能把刑法钻研得那么透彻,难怪他能布下这种天罗地网!

细节到连刘恩恩死亡的消息都不让传出来,为此还搞到了福尔马林溶液,这绝对不是刘志雄夫妻能接触到的东西。

也许,隔壁市的灭门惨案,也是他亲自参与的。

因为被灭门的刘子毅父母,他们一定认得刘志雄夫妻,所以他们不可能给刘志雄或者叶青娥开门。

也许只有看起来人畜无害的江建民了。

也许,是他们三个人一起做的。

「那,我们该怎么应对?」我小声问。

「我们啊……」老徐看了看手表,「回去睡觉。」

「啊?」

「这么晚了,你不累?」老徐利索地把桌上的文件一推,提起公文包站了起来,「你要加班就把两个案子的案卷给做好,记住了,这是两个案件。」

说完他就匆匆走了。

那我也没办法,我也只能回去睡觉了。

该对江建民说的我都说了,该汇报的我也汇报了。

可以说,该做的我都做了。

所以那晚,我睡得着。

第二天之后,只要老徐不提,我对这两个案件的处理方式,就是按现有证据继续推进。

江队跟刘警官矢口否认他们做了什么,但没关系,因为叶青娥也仍然装疯卖傻,完全没有提供任何其他信息。

他俩虽然一直嚷嚷着要破那个灭门惨案,但也没用,至少在我们这两起案件里,他找不到相关的线索。

然后就被老徐赶回去了,毕竟,这世界总有暂时破不了的命案。

而刘志雄夫妻案件的审理,也相当冗长。

尤其叶青娥还需要做司法鉴定,就把过程拉得更长了。

其实,这期间,我也一直在思考……

如果继续出现江建民这样的人,我们该怎么办?

似乎根本没办法处理。

也没有办法防范。

我也跟老徐提过,但他就说一切按证据来,一切按法律来。

他还强调,我们从来都不赞成公报私仇,从来都严厉对待犯罪分子,把他们交给法律制裁。

但在刘志雄的案件里,没有证据指向他是故意撞过去的,我们不能只听信一个老人的疯言疯语,要按法律来。

好一个,按法律来。

不过,上面这个问题,后来我找到答案了。

大概是在几个月后吧,江建民,死了。

不是被报复杀死的。

这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在他们村子附近,有一条省道,经常会有货车经过。

有些大货车横冲直撞,车速开得很快。

在一个傍晚,有个放学的女生横穿省道,恰好碰上了一部超速的大货车。

江建民老先生,就在旁边。

他不顾一切地冲了过去,把该女学生推了开去。

推得很远很远。

一定非常用力,因为他甚至因为用力过猛,而跌跪在地上。

他没法逃,也许他根本就没想过逃。

他被,卷进了车底。

当场,身亡。

听到这个消息,我真的非常愕然。

他可是个,可能策划了好几起恶性报复案件的幕后主使啊。

但是,回到上面那个问题。

如果继续出现江建民那样的人,我们该怎么办?

也许,根本就不用怎么办。

一切,只能交给法律。



我辖内一个村里,发生过一起恶性案件。


六岁女孩被同村玩伴带走虐待伤害,现场非常惨烈。


更可怕的是,她全程清醒,最后还活了下来。


这个案件的判罚结果非常不好,因为凶手只是四个同村的儿童,最大年龄不超过十四岁,最小只有九岁。


但判罚结果,却并不是结局。


这起案件的后劲,比我们想象的,要大得多。



正文:


该案的受害者,化名刘恩恩。


接受完手术的她,足足在病床上躺了一年才出院,她的下半辈子,很有可能需要挂着尿袋生活。


而凶手们均因为未满十四岁,而被判不予刑事处罚,责令其家长加以管教。


家长监护人只判赔了金钱上的赔偿,等事情一结束,都马不停蹄地搬离了村子。


两家搬去了一个小时车程距离的县城,两家搬去了家长务工的外省市。


仿佛除了受害女孩,并没有任何人受到真正的伤害。


但伤害,很快就来了。


某天,我们接到通报,隔壁市刑侦大队的同事有一起凶杀案需要跨市办案,队长老徐让我负责跟进配合。


前来办案的是江队长跟胡警官,两位都是经验丰富的老刑警。


从前期交流中得知,他们所在的市区,发生了一起可怕的凶杀案。


受害者一家三口被灭门,父亲刘刚,母亲刘淑梅,十岁的孩子刘子毅,全部遇害。


凶手的犯罪手法相当恶劣,受害者身上人均不少于二十个刀伤,身体里还检测出致幻药物。


即凶手下药迷晕他们之后,再用刀把他们捅死。


不仅如此,凶手还泄愤般把他们的头颅砍了下来,放在客厅的茶几上。


一家三口,摆放得整整齐齐。


因为被害者一家在当地并无亲戚,连朋友都没有几个,且他们是住在一个偏僻的农房里的,因此案发一个礼拜后,才因尸体发臭太严重而被过路者发现。


警方介入,判断大概率为熟人作案,因为门窗均没有被强行破坏的痕迹。


案发现场被清理得很干净,没有指纹,没有鞋印,没有毛发,什么证据都没有。


也因为该地段略为偏远,周围的治安摄像头太少,没有拍到有用的线索,案件侦查成了大难题。


警方只能从受害者的关系网中寻找头绪。


然后发现了两点:


第一,受害者一家搬到该地区才几个月,这也是他们在当地没有一个亲朋好友的原因。


第二,受害者刘子毅,竟在一年多以前陷入过一个恶性案件中。


没错,就是刘恩恩那起,未成年恶性故意伤害案件。


明显的复仇杀人,加上受害者曾经是加害者,因此虽然没有任何证据,江队也很自然就怀疑到刘恩恩的双亲,即刘志雄或叶青娥的身上。


但因为没有证据,我只能先对刘志雄做一个口头传唤。


结果很意外,刘志雄一口拒绝了前来刑侦队配合调查的要求,强调他要照顾女儿,无法抽出时间,但他同意我们上门调查。


上门也行,约了下午时间,我带着江队跟刘警官两人来到了刘志雄家中。




刘志雄家,是村里一座泥砖瓦屋。


进门就是天井,天井上还保留着一口打水的圆井,可见家中条件并不好。


大厅有些脏乱,他们一家,应该过得相当不好。


刘志雄本人也是,他的头发很乱,他的胡茬没剃,他双眼无神,显得很是疲累。


对于我们的上门拜访,他没有表示出任何的抗拒。


我们落座后,并没有直接表明来意,但刘志雄却一股脑把自己的难处都说了出来:


无论是金钱还是时间,他都非常欠缺。


在照顾女儿的这一年时间里,他根本没法工作,即使是出院后,也因为各种难题而无法继续外出务工。


雪上加霜的是,妻子叶青娥早就因为无法忍受这样的生活离他们而去了,至今杳无音信。


即是说,现在家里只有他在照顾女儿刘恩恩。


刘恩恩虽然已经能下地走路,但她因为精神状态很不好,被医生诊断为严重的自闭症。


说着这话的时候,刘志雄还把诊断书找了出来,除了病情诊断之外,医生也在病历中建议:短时间内少些让刘恩恩与陌生人接触。


年纪太小使得她内心的接受与复原速度极慢,与陌生人接触有几率会刺激她的情绪,反而让病情恶化。


所以,刘恩恩大部分时间,都是待在自己房间里的。


这打消了我想要探视刘恩恩的念头。


也因此,刘志雄根本无法离开家,这也是他无法去刑侦队接受传唤的原因。


由于刘志雄的先发制人,江队并没有说出刘子毅被灭门的案件,而是旁敲侧击地询问,有没有人证可以证明他一直在家里。


结果是,有。


因为他每天都要托旁边的邻居去买菜,所以他没有时间去隔壁市作案。


案发地与刘志雄家相距甚远,一来一回至少也需要五个小时,更别说还需要踩点,蹲点,以及设计进入室内犯案的方法。


没有待在那边一段时间,办不出这么干净利索的案件。


随后,我们找到了该邻居,是个年过七旬的老伯,叫江建明。


虽然年龄很大,但他的身子却还硬朗,精气神都很好。


江建民也给出了有利于刘志雄的证词,甚至还拿出了一个小账本,里面记载着他每天给刘志雄买菜的花费。


在他的佐证之下,基本可以判定,刘志雄嫌疑不大。


他没有因为仇恨,而撇下女儿去杀害仇家,这也许是好事。


但叶青娥呢?


她的不知所终,也许是调查的重点。


但还没来得及让我们开始寻找她,就又出事了。


出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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