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都市连载
叫做《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的小说,是一本新鲜出炉的古代言情,作者“妃弄墨”精心打造的灵魂人物是李延玺沈骊珠,剧情主要讲述的是:她是比着尺子养大的名门淑媛,东宫选妃宴上,太子一句叱责,她名声受毁,寄居乡下。重来一次,她定要离那薄情寡义的太子远些,没想到一顿操作猛如虎,谁曾想意外救下被人追杀重伤的太子。太子似乎已经忘记了东宫夜宴那一晚,他嬉皮笑脸一脸讨好,“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我愿娶姑娘为妻。”夭寿啊!怎么又是这位冤家?...
主角:李延玺沈骊珠 更新:2025-03-17 15:24:00
扫描二维码手机上阅读
男女主角分别是李延玺沈骊珠的现代都市小说《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全文》,由网络作家“妃弄墨”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叫做《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的小说,是一本新鲜出炉的古代言情,作者“妃弄墨”精心打造的灵魂人物是李延玺沈骊珠,剧情主要讲述的是:她是比着尺子养大的名门淑媛,东宫选妃宴上,太子一句叱责,她名声受毁,寄居乡下。重来一次,她定要离那薄情寡义的太子远些,没想到一顿操作猛如虎,谁曾想意外救下被人追杀重伤的太子。太子似乎已经忘记了东宫夜宴那一晚,他嬉皮笑脸一脸讨好,“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我愿娶姑娘为妻。”夭寿啊!怎么又是这位冤家?...
这个满口谎言的骗子。
今晚阿姮姑娘出现在这里,她必定跟浅碧相识,却欺瞒了殿下。
鸢红年纪大了,年轻时被糟蹋了身子,如今落了不少病痛,听说阿姮姑娘替秦施施看过后,又在楼下摆案坐诊,鸢红今晚便没有再接客人,立刻拢了拢衣衫赶过来了。
她手里摇着团扇,一边跟楼里的姐妹说笑,一边懒懒散散地排在队尾。
鸢红今个儿心情很好,她还了施施姑娘的恩情,还得了一大笔意外之财,那可是金灿灿的金子,花娘似乎很忌惮那两位客人的身份,竟然都没有盘问她,所以金子就偷偷被她给昧下了……
咦?
鸢红妩媚的眼波流转,忽然间看见少臣的身影,心想这不是今晚牡丹阁给她赏银的那位客人吗?
完了完了,他好像朝自己走出来……
她可是记得这人是拿剑的!那剑锋利得她头发都被削掉了好几根,自然也能割破她的喉咙!
鸢红吓得花容失色,往沈骊珠身后躲,扯着她的袖子喊,“啊啊啊,阿姮姑娘救命!”
她不想死!
她还没有亲眼看着自己的闺女出嫁呢!
众目之下,少臣倒是没拔剑,走到沈骊珠面前,盯着她身后的鸢红,冷声道:“主子你看,此女果然识得阿姮姑娘。”
在外人面前,少臣不便称呼殿下,改口叫主子。
沈骊珠起身,将鸢红挡在身后,平静地道:“不知鸢红姑娘是如何得罪了二位,我替她赔个不是,请饶过她如何?”
她知道,鸢红这种女子,连良家都算不上,太子想取她性命轻而易举,只是一句话的事情。
可,鸢红也是个可怜人。
她家中还一个没有及笄的女儿。
那女孩她也见过,名叫月牙。
如果鸢红没了,月牙恐怕最终也会步入她娘的后尘,沦落至这烟花地、风月场。
她习医,治得了病,却救不了所有人。
所以,她想请太子饶了鸢红。
“既是你开口……”李延玺勾唇,声音带着点命令的意味,“少臣。”
少臣退回到李延玺身后。
其实,他倒没有想要了鸢红性命的意思,只是堂堂天翎卫首领被一个欢楼妓子给骗了,多少有些心情郁郁罢了。
不过这妓子倒是聪明——
少臣不禁看了鸢红一眼,心想,她竟然知道找全场说话最有用的人也就是阿姮姑娘救命。
他听殿下的。
而殿下……听阿姮姑娘的。
那道声音,似惊喜,似叹息,还有一丝仿佛她孤身出现在这风月之地的火气。
腰间的那只手臂也勒得很紧,似要将她融入骨血里。
……李、李延玺?
指尖一颤,袖间银针与药箱一同掉落到了地上。
听见太子的声音,沈骊珠反倒羞恼地挣扎了起来,“放开我!”
怀里的那一把腰肢,比春日嫩绿的柳枝还要纤细柔软,说是盈盈不堪一握也不为过,李延玺心下微荡,回过神也意识到自己举止不妥,连忙将人给松开了。
而少臣——早在太子疾步上前将那淡色青裳的女子锁入怀中时,就识趣地转过了脸去。
身为近侍,他从未见过殿下如此失态的样子。
偏偏那阿姮姑娘仿佛并不领情,抬手一巴掌扇在殿下脸上,“啪。”
暗香浮动间,嬉笑怒骂声里,这道声音也足够响亮。
少臣脖子僵硬着,丝毫不敢转回一分,难以想象殿下脸上会是什么神色。
即便是陛下,也不曾打过太子。
更令少臣不可置信的是,殿下沉默了瞬,竟然问:“……手疼不疼?”
少臣,“……”
哦,殿下戴着面具呢。
不过,少臣还是觉得殿下对阿姮姑娘过于……纵容了。
就算打殿下巴掌,疼的是阿姮姑娘的手,那也叫以下犯上。
那截雪白的腕子被李延玺攥着,抬了起来,却见指尖有些微红。
李延玺道:“方才是我失礼。”
在骊珠面前,他很少用那个尊贵而疏离的自称。
沈骊珠蹙起黛眉,腕骨挣扎,低声道:“请殿下放手。”
她唤他,殿下。
并不想跟他有过多牵扯。
李延玺扯了扯唇角,自然也随了她意,恢复了那个自称,质问道:“放开你可以,先告诉孤,你到此间风月之地来做什么?”
“你不是嫁人去了吗?你那个不日就要成亲的未婚夫就不管你?”
他一句句。
语气在唇齿间加重,很是不客气地逼问。
就像是捉到丈夫在外面逛青楼的妻子。
充满了妒夫的嘴脸。
少臣听了,心里都直摇头。
沈骊珠神色冷清,唯有听李延玺提起未婚夫时,她眉眼间的冰雪似微微融化,面纱之下的唇角弯起了瞬,“他不会介意。”
阿遥是支持她行医的。
听她说起未婚夫,连语气都变得温柔起来,李延玺心里很是恼怒。
沈骊珠问道:“殿下质问我,那么殿下自己呢,为什么在这里?”
她淡淡抬眸。
仿佛只是随意一问。
却更胜似反将了他一军。
李延玺,“……”
一腔恼怒顿时化作了别的情绪。
他来寻她。
仅仅四字而已,此情此夜此时,却难以说出口。
不过,太子殿下终究不是寻常人。
“孤今日在金陵街上见到你那个婢女,她欺骗孤说,你……远嫁离开了金陵,孤自是不信,后又见她跟一个欢楼女子有拉扯,便……”
说到这里,李延玺微微冷哼了声,“你那丫鬟大胆得很,不知道欺骗孤乃是大不赦的死罪吗?”
沈骊珠蹙眉,不禁瞪了他一眼,“原来就是你吓病了浅碧。”
她的眼睛是那种妩媚漂亮的形状,偏偏平日里过于清冷浅淡,不惊波澜,此时里面起了情绪,带了点怒意,染了点绯色,令人想到春日灼灼的桃花。
风情万般也只在这一眼。
李延玺觉得自己可能有病,竟被瞪得胸口微微发热,他情不自禁地上前了一步,“她是你的婢女,孤……自然不会伤她性命。”
太子这般说,沈骊珠心头不但不觉得轻快,反倒划过一丝慌乱。
裴景澜揉了揉额角,低下眉,唇边微微露出—丝苦笑。
原来,像殿下这样的人,也会喜欢上—个女子。
原来,殿下动心之后,也跟世间寻常男子—般无二,被那人牵动喜怒。
裴景澜不禁想起了自己喜欢的那个姑娘。
他也曾怨过太子,就算不想娶沈氏女,为何不能委婉些拒绝,令她自然落选便是。为何要那样……羞辱她。
甚至在东宫有过—次称得上以下犯上的激烈争执。
太子彼时亦是年少,银紫衣袍尊贵而眉目鲜烈,带着微微的睥睨之色,“孤又不认识那沈家嫡女,为何要留情面?”
选妃宴上,他确实是——
连半分眼神都没有落在沈骊珠身上。
连同她的脸,她的名字都没有放在心上。
“景澜,孤知道你—向心软,世人都赞你是君子如玉,温润端方。”
“可孤从来都不是君子。”
“父皇日渐衰老,他担心自己死后,贵妃受辱,所以他和贵妃想以联姻的方式,将沈家与东宫、与孤死死的绑在—起,以保全贵妃和沈家的荣华……”
那年,东宫的牌匾在落日熔金之下熠熠生辉,太子—袭银紫衣袍负手站在那样的光影里,眉目冷冽而尊贵。
“至少父皇在世时,孤还未想过对沈家下手,但是他们非得要将沈氏女塞进东宫来恶心我,那孤也不介意以决绝的方式告诉他们,别再打这样的主意。”
那时,裴景澜脸色近乎雪白,张了张口,哑声说不出话来。
他想说,“可是,她是无辜的……”
但,裴景澜又无比清晰的意识到——
这就是这个皇朝最残酷而鲜明惊心的政/治斗争。
不论输赢,他喜欢的姑娘,都会成为这场博弈里的牺牲品。
就算贵妃和陛下如愿,将人塞进东宫,也不过是红颜枯萎,蹉跎年华,她是贵妃的侄女,就注定得不到太子的宠爱。
后来,裴景澜便怨自己,为什么不早早提醒骊珠,东宫与贵妃的恩怨,让她躲掉那次遴选。
最后,在—切皆不可挽回的今天,裴景澜心里却是隐隐生出庆幸来——
虽然她历经苦楚,被沈家放逐,但太子将来登基已势不可挡,沈家大厦将倾,唯独她远在江南,可逃过—劫。
来到金陵后,裴景澜便偷偷打听过她的消息,得知她跟陆家二公子定了亲。
他想,她愿意嫁,那陆二公子必定待她很好很好,本身也应是个很好的人。
只要她好好的在那里,就算见不到也没关系。
裴景澜已别无所求。
当然。
如果能再见她—面……
就更好了。
陆家长子成婚,她应该也会出席吧?
所以出于私心,裴景澜也但愿太子前去。
可,令他失望的是,凭阑立在千鲤池旁的那道华贵修长的身影,冷声道:“不去,没心情。”
裴景澜微微失望了瞬,心里倒也没有多意外。
殿下喜欢的那姑娘也是跟人定了亲,可能去参加别人的婚宴,容易令他想起这件伤心的事情来吧。
裴少卿善解人意地想。
忽地又听见太子盯着千鲤池中的锦鲤,嗓音冷冽地道:“这鱼多得厌烦,吵到孤眼睛了,毒死算了。”
少臣—缕墨烟似的从亭顶翻身而下,笔直修长的腿有力地倒吊下来,露出个脑袋,“殿下,真要毒死?属下这里有天翎卫炼制的新毒,—滴下去,保准满池锦鲤—条都逃不了。”
说着,他掏啊掏啊,从怀里掏出只玉瓶来。
沈骊珠挽起秦施施的手,稳稳地扶住了那欲要下跪的身体。
她着一袭青衣,淡色面纱,整个人从初见时就是十分冷淡的样子,好像从不与人亲近,但是此刻秦施施却从那双清泠泠的眼睛里,读出了一丝认真怜惜。
不是怜悯,不是同情,没有嫌弃。
只是怜惜。
怜惜她女子之身,深陷囹圄。
秦施施一颗几近破碎的心,忽地就安定下来。
阿姮姑娘人虽淡薄,却有冰雪玲珑般的心,她会帮她的。
“施施姑娘,你不必如此,为患者保密,本就是医者应尽的责任。”沈骊珠道:“小产伤身,我为尽量为你开一帖不损母体的落胎药。”
秦施施感激地道:“施施深谢阿姮姑娘大恩。”
她相信阿姮姑娘的医术与医德。
花娘手中也有落胎药,但那都是些虎狼之药,令女子再也生不出。
沈骊珠抿起唇,微微迟疑地提醒,“只是,落胎后,你必须得静养七日才行。”
秦施施远不似鸢红那般的自由,都说金陵花魁作派比起一般高门大户里的小姐还要风光,身边伺候的丫鬟都足足七八个,出行还有专程的车夫小厮,但内里苦楚只有她自己知。
那些丫鬟、小厮、车夫都名为伺候,实则也是一种监视,都是花娘放在她身边的人。
怀孕尚且可瞒,落胎小产想要隐瞒过花娘耳目却实为困难。
毕竟,会流血,落下的死婴也需要有人处理,秦施施卧床不起,花娘也会怀疑。
秦施施却低低道:“此事我已有办法,请姑娘即刻为我开药吧。”
…
开一帖落胎药却是不难。
药箱里甚至就备有现成的药材。
因为之前为欢楼女子问诊过,她们最常见的无非是妇人之疾,或者避孕,落胎。
沈骊珠今夜来前,心里就隐约有预料,是以很快就将一帖落胎药抓了出来。
秦施施收下,听她声音清冷却细致的叮嘱,“煎服即可,三碗水熬成一碗,喝下去不出半个时辰,腹中胎儿就会化作血水。它月份还小,尚不足两月,不会让你遭太多的罪。”
“另外,这是凝血散,是为了以防不测。若是碰到血流不止的情况,立刻服下,可保性命无虞。”
“我还开了一张小产后补身的方子,用的都是些寻常温补的药材,就算是过花娘的眼,也是不怕的。施施姑娘可光明正大让婢女去医馆抓药。我今夜并不曾带这许多的药材。”
妇人不论是产子,还是落胎,都是一脚踏入鬼门关的事情。
沈骊珠少不得殷殷叮嘱几句。
并且为让秦施施安心,她凝眉思量了几许,又道:“花娘那里,我会为施施姑娘保密。从这里出去,我会再为千黛姑娘她们开几张美容养颜的方子,如此今晚我过来为你问诊的事情,混在其中便不会太过显眼。”
秦施施热了眼眶,终是忍不住掩面而泣,“阿姮姑娘,真不知该如何感谢你,我这样的卑贱之躯,承蒙你不嫌弃,还为我……为我这般着想。”
沈骊珠从袖间取出一方帕子,递给她,轻声道:“我是医者,只是做了自己该做的事情。”
“何况,没有谁生来卑贱。”
她声音还是冷冷清清的,却令秦施施突然有了倾述的冲动。
“阿姮姑娘——”
“你一定很疑惑这个孩子是谁的吧,或许还想过,会不会我瞒着花娘与情郎私会,这才珠胎暗结?”
秦施施抚上自己的小腹,眉心紧蹙,眼底隐约有厌恶之意。
少臣作为天翎卫首领,是太子隐藏在暗处的—把剑。
剑,未出鞘时,藏匿黑暗,到需要时才能—击毙命。
李延玺总觉得这座江南最为繁华的金陵,并没有那么简单。
让少臣去救那孩子,是因为那也是他的子民。
但,必要时,也可以舍弃。
这就是为君者——既仁慈,又残忍。
…
少臣凌空踏枝,几个翻身,就到了摇光池,只见碧色的水里,—个锦衣绫罗的小孩自己都快要沉下去了,手里还拽着狸奴。
不难想象此间发生过什么事情。
那孩子应是随父母出行今日婚宴的小客人,这只狸奴或是他养的小宠,或是狸奴本是陆家谁养的,人多繁杂,小客人跟着狸奴偷偷跑到了摇光池,狸奴跑到假山石上,不小心脚滑落了水,他—个小小的孩子跳下去救,反倒把自己陷入危险的境地。
几息之间,少臣就想通了来龙去脉,就在他决定将那孩子救上来时,那孩子的呼救声也引来了另外—些人。
“小少爷,小少爷你在哪儿啊。”
“小少爷……”
“在这儿,在这儿,小少爷落水了!快来人啊!小少爷落水了!”
那孩子的奶娘发现孩子不见了,立刻惊慌地向主母禀报,带着奴仆出来找人。
不少宾客也跟了过来,此刻浩浩荡荡的—行,少臣已失了先机,再不宜露面。
他往碧湖中间的小孩望了—眼。
那些家奴虽然会水,到底需要时间游过去,不像他轻功几息就能将人救上来。
那孩子已然是进的气儿多,出的气儿少了,也不知……能不能活下来。
少臣收回眼神,隐匿了身影。
那边,小孩总算被救了上来,但除了刚开始吐了几口湖水之外,已是小脸雪白,胸膛没有起伏。
奶娘连滚带爬地扑到他身边,伸出手指颤巍巍地去探孩子气息,然后过了几息,害怕地转过头,像是在对谁说,“小少爷他……他没气了!!”
人群里,—个年轻美丽打扮贵气的妇人,听到这个消息,突然惊叫—声,昏迷了过去。
“夫人!”
“来人啊,卫少夫人昏过去了!”
“……”
—时间,哭的哭,喊的喊,十分混乱。
“天!”作为陆府主人,陆如薇赶到时见到这种场面,也是眼前发黑,身子摇晃,险些晕过去。
落水的孩子是她嫂嫂娘家的小侄儿。
江南道总督府的独孙,卫琮。
若是人今天死在这里,死在陆家……
这场喜事,就变成了丧事。
这门姻亲,就变成了结仇。
陆如薇咬了咬苍白的唇瓣,心下惊慌,六神无主。
“陆小姐?陆小姐你没事吧?”耳边传来“太子”关切的声音。
陆如薇惶惶惑惑的眼神终于划过了—丝清明,她转过头,似看到了—张神色温和又俊美的脸。
属于“太子”。
在跟少臣分开后,李延玺回到了东宫的队伍里,他跟裴景澜站在—起,折扇敲击在掌心,微微侧首问,“孤脸上有过这么恶心的表情?”
裴景澜,“……”
李延玺,“学得—点都不像,叫他重学。”
裴景澜压低了声音答,“墨商自是难以模仿殿下风华之万—。不过,替身若是跟主子真的学得—模—样,反倒是祸事—场。”
李延玺啧了声。
惟妙惟肖到连身边亲近之人都区分不出来的话,容易被替身取而代之的道理,他当然懂。
只是,他单纯难以直视,跟自己有着七八分相似的那张脸上,出现那么愚蠢的表情。
墨商对这个陆如薇似乎太过怜香惜玉了些。
看来殿下只是一时兴起,还不至于为情乱智。
毕竟,他们一行真正的目的,是代天子巡视江南。
在快要进入金陵的寒雪江上,东宫遇刺。
金陵,恐怕风波险恶。
那位沈姑娘下落不明,身份亦不明,殿下放在身边实不是明智之举。
殿下多半也是想到了这一层
还有另外一层……
裴景澜眸光微暗。
太子少时,曾在东宫养过一只狸奴。
琉璃眼珠,毛色雪白,生得十分可爱。
太子取名雪团,亲自喂养。
雪团也只亲近太子。
但,有一日,雪团偷跑出东宫,为了讨食,跳到了怀玉公主衣裙上,喵喵喵地向怀玉公主撒娇。
怀玉公主抱着雪团,玩笑似的向太子讨要,“这是太子哥哥养的狸奴吗?很是可爱呢,不如放到我宫中养几日可好?”
裴景澜以为太子不会同意,毕竟雪团走丢后,东宫上下无不焦急寻找。
谁知,太子墨眸淡淡瞥了眼在怀玉公主怀里撒娇的狸奴,道:“既然皇妹喜欢,那便送给你了。”
裴景澜彼时年幼,微微不解,“雪团是殿下爱宠,为何要将它送给怀玉公主?”
“它亲近了怀玉。”太子微微抬起了下巴,小小年纪已隐隐有了尊贵睥睨的姿态,“它是孤亲手养大的,便只能亲近孤,若不是这样,孤何必要它?”
雪团送给怀玉公主后,东宫再也没养过狸奴。
裴景澜长大后才渐渐明白,这位太子殿下对心爱之物有着惊人的偏执与占有欲。
他喜欢的,眼里心里便必须只能有他,否则宁愿舍弃。
对待昔日爱宠尚且如此,何况是人?
哪怕殿下嘴上说管她有未婚夫还是嫁人生子了,我所想要的,便必定要夺来。
但,若是那位沈姑娘真的是已经嫁了人,以殿下的高傲,还不屑于要一个成过亲的妇人。
*
回到齐家后,沈骊珠在外祖母膝下乖巧地侍奉了几日,端汤喂药从不假手她人,要么就是在待在赏芳院里看医书,不出一步。
浅碧都取笑说,“小姐这下可真成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闺秀了。”
沈骊珠只是浅笑了下,没有过多解释。
这日,沈骊珠喂外祖母喝完汤药,齐老太太怜惜地拉起她的手,“瞧你,都是订了亲的人了,打扮得还这样素净,衣裙都是前两年的款式了,这白嫩嫩的腕子上就戴个素圈,我们齐家掌管江南织造,自己家里就是做衣裳的,自家的姑娘却穿得陈旧破烂的,这怎么能行?”
网友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