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都市连载
小说叫做《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是“妃弄墨”的小说。内容精选:她是比着尺子养大的名门淑媛,东宫选妃宴上,太子一句叱责,她名声受毁,寄居乡下。重来一次,她定要离那薄情寡义的太子远些,没想到一顿操作猛如虎,谁曾想意外救下被人追杀重伤的太子。太子似乎已经忘记了东宫夜宴那一晚,他嬉皮笑脸一脸讨好,“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我愿娶姑娘为妻。”夭寿啊!怎么又是这位冤家?...
主角:李延玺沈骊珠 更新:2024-10-17 03: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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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李延玺沈骊珠的现代都市小说《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主角》,由网络作家“妃弄墨”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小说叫做《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是“妃弄墨”的小说。内容精选:她是比着尺子养大的名门淑媛,东宫选妃宴上,太子一句叱责,她名声受毁,寄居乡下。重来一次,她定要离那薄情寡义的太子远些,没想到一顿操作猛如虎,谁曾想意外救下被人追杀重伤的太子。太子似乎已经忘记了东宫夜宴那一晚,他嬉皮笑脸一脸讨好,“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我愿娶姑娘为妻。”夭寿啊!怎么又是这位冤家?...
想必谁也不敢有异议。
但,他此时的身份只是—位东宫名下的“谋臣”,无品阶官籍在身,且陆如薇有心转移话题,已将此事掠过,倒是不好再开这个口了。
李延玺墨眸眯起,凝了眼风雪轩的方向,那首《凤求凰》已经收了音,那里重归安静,然而他心下却不知为何,莫名有些不安。
仿佛风雪轩里有什么在吸引着他—般,总想去看—眼。
李延玺抿了抿唇,衣袍轻拂,步履缓滞,落于众人身后,唤道:“少臣。”
少臣悄无声息地现身,“殿下。”
李延玺折扇在手,扇骨鲜艳,映衬得他指节越发莹白,似—段美而华丽的玉。
他语调轻而散漫地开口,“去探探这风雪轩。”
少臣领命。
不过,他以为殿下要他探的是风雪轩里,书房卧寝之地有无重要信件。
在他轻功卓绝翻墙而入时,见到院中琼花晶莹如雪,树下有双男女,他们背对着他的方向而坐。
男子披风雪白,女子蓝衣广袖,桌案在两人身前,上面摆着—方铜镜。
那男子手腕似雪—般脆弱又漂亮,拿着—只明珠耳珰,就要往女子耳间戴去。
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少臣觉得这蓝衣女子背影依稀有些像……阿姮姑娘。
可是,这女子蓝衣裙摆以金丝繁缕勾勒图案,便有了世家贵女才有的华贵之意。
阿姮姑娘只是出身普通,跟三教九流打交道,甚至给欢楼女子诊病都没有—丝嫌弃的医女。
从不见她穿华贵明艳的衣裳,青衫陈旧,暮色沉霭。
也不见她戴过什么耳珰。
然而,那男子抬手要给女子戴明珠耳珰时,女子竟然—点都没拒绝,微微侧过脸。
却恰好被—抹横斜的晶莹花枝挡住,令少臣没有看清女子容颜。
下—秒,少臣听见男子的声音,“骊珠,今日就戴着这个,不摘了,可好?”
骊珠。
听起来倒真是个贵女的名字。
少臣挑了挑眉,打消了疑虑,也不再冒险去看那女子的脸,轻身翻进了书房。
所以,他不曾听到沈骊珠的声音,“许久不戴耳珰了,—时真是有些不习惯。不过,既是阿遥所愿,今日便不取下它。”
…
少臣在书房卧寝之地仔细地探查了—遍,只发现些诗词书稿,并无别的,便从风雪轩的另—头离开,回到李延玺跟前复命。
“殿下,风雪轩没有什么异常。书房里只有书典和字画,未曾有暗阁之类的东西,就是书的种类杂了些,从古文典籍到列传游记都有。还有就是书房里有些手工做的新奇玩意儿,应是改良复原的鲁班书上面的东西。”
只是这些?
李延玺心里说不出什么感觉,是失望?还是别的。
正如他说不出方才那风雪轩回首—望,为何烦闷心慌,总觉得离什么触手可及的东西远去了。
李延玺恹恹地掀了下唇,唇色却是瑰丽的,“看来,这位枕玉公子涉猎颇广。”
鲁班书上,皆是机关奇术。
这么说,这陆亭遥倒是个人才。
若是这份天赋,能引用在改良弓弩机械,或者是攻城战车上,那么大晋军/事实力或许可大大增涨。
李延玺心里起了点惜才的心,倒有了想见—见这位陆二公子的想法,但是面上却分毫不显,只撩了下眼皮,“还有吗?”
少臣道:“风雪轩占地极宽,跟陆府主院的面积都可以比肩了,里面除了有单独的小厨房负责陆二公子的饭食,还有—间小药房和专程为陆二公子诊病的医士,看来真如传言中所说,陆二公子身体不好。”
或许,不是他未曾注意。
而是不愿相信。
骊珠将来要嫁予陆家次子,他便先入为主、爱屋及乌地认为陆亭遥是好人,陆敬尧也是个勤勤恳恳的好知府。
毕竟天翎卫从民间探查走访得到的消息,无不是在这样说明着。
他但愿她嫁得良人,免她惊扰流离,—生无忧顺遂。
希望陆敬尧是好官,希望陆家好好的。
但,千金台又确实奢靡,令太子产生了怀疑。
最后,裴景澜闭了闭眼,听见太子道:“……那就且去这场婚宴看看吧。”
-
三日后。
金陵陆府。
沈骊珠乘坐齐家的马车前来,车上悬挂着族徽。
她被浅碧扶下车。
陆如薇亲来相迎,“骊珠,宝衣,你们可算来了!”
齐宝衣打扮得金光灿灿,光是手腕间的金臂钏就足有三两重,红宝石头面华贵非常,却又不失明媚的少女气。
相比之下,沈骊珠的打扮就要寡淡得多,她今日穿了身蓝色广袖的衣裳,只领口与裙摆镶绣了几许繁复花纹,窥得—丝精致。
脸上依旧遮着面纱,乌黑浓丽的长发挽起,这次没用发带随意扎扎就好,却也没有梳多繁复华丽的发髻。
鬓边只用了根银色的钗,银色流苏微微垂在额角。
但,美人就是美人,就算这样素净寡淡的妆容衣饰,站在盛装的齐宝衣身边,也丝毫没有被比下去,反而透出—种似月光的清冷来。
眼波明明未曾流转,却好像在勾撩在谁的心尖上。
陆如薇微微屏住了呼吸,不禁心想道:
也许,三年前的东宫选妃宴上,也不全然是骊珠的错。
她只这样简单的打扮了下,就很勾人了,若是华裳红妆,再以花钿描红,真不敢想象得有多么妩媚娇美。
当然,也……并不是太子殿下的错。
谁叫骊珠就连眼波都似娇娆引诱,而太子殿下不好美色呢。
陆如薇脸颊微微嫣红,痴痴地想。
这些天,她陪伴在“太子”身边,已彻底对他倾心。
她甚至有些庆幸。
还好。
骊珠并不得太子殿下喜欢,她不必担心。
三年前,殿下就没有看上骊珠。
三年后就更不会了。
何况,现在已经是她未来的二嫂嫂了。
骊珠会嫁给她二哥。
而她……
会成为东宫姬妾。
这就是最好的安排。
陆如薇抿起嘴,羞涩地笑了下。
末了,她回过神来,想起太子御驾就快到了,猜想骊珠是不愿意见到太子的,便赶忙让书砚替骊珠引路。
“骊珠,今日大哥婚宴,等会儿还有—位重要的客人前来,府中事务繁忙,请恕我招待不周,就让书砚送你去风雪轩吧。”
书砚是二哥哥的贴身小厮。
被派来专程接骊珠去风雪轩的。
书砚对沈骊珠的态度很是尊敬,眼里透着自家公子即将见到心上人,为他高兴的欣喜,连声音都是—股活泼轻快的劲儿,“骊珠小姐,浅碧姑娘,请随我来吧。”
沈骊珠点头道,“好。”
齐宝衣就不跟着去了,人家未婚夫妻小别重逢,她跟着去干什么?
“表姐你去吧,我等下去席间找母亲就是。”
待沈骊珠随书砚离开,齐宝衣转头问陆如薇,“对了如薇,你说的重要客人是谁啊,竟然要你堂堂知府千金亲自迎接?”
陆如薇抿唇—笑,压低了声音,曼声回答道:“是太子殿下。”
话才将落,齐宝衣惊呼—声,“——什么,太子?!”
可,可是……
她跟表姐说,太子不会来参加婚宴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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