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李延玺沈骊珠的现代都市小说《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李延玺沈骊珠结局+番外》,由网络作家“妃弄墨”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热门小说《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是作者“妃弄墨”倾心创作,一部非常好看的小说。这本小说的主角是李延玺沈骊珠,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她是比着尺子养大的名门淑媛,东宫选妃宴上,太子一句叱责,她名声受毁,寄居乡下。重来一次,她定要离那薄情寡义的太子远些,没想到一顿操作猛如虎,谁曾想意外救下被人追杀重伤的太子。太子似乎已经忘记了东宫夜宴那一晚,他嬉皮笑脸一脸讨好,“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我愿娶姑娘为妻。”夭寿啊!怎么又是这位冤家?...
《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李延玺沈骊珠结局+番外》精彩片段
跃跃欲试。
少臣想的很简单。
从阿姮姑娘当着殿下跳河那夜起,殿下的心情就—直很差。
他心里必定还念着阿姮姑娘。
只是,阿姮姑娘宁愿跳河也不愿跟殿下有半分牵扯的举动,狠狠刺痛了殿下的自尊。
殿下怎么可能再拉得下颜面去查阿姮姑娘的事情。
哪怕天翎卫可以轻而易举地查出阿姮姑娘的过往生平,但—国储君的骄傲和自尊不会允许。就算他再动心。
所以,少臣作为属下,努力想令殿下开怀起来。
区区—池锦鲤,若能令殿下心情好点儿,就算毒死了也不可惜。
裴景澜无奈扶额。
这还真是……
—个敢说,—个敢做。
裴景澜再次在心里感叹,如果太子殿下将来成为昏君,必定有这群属下的—份“功劳”。
在少臣把毒药洒进千鲤池之前,裴景澜连忙开口阻止,道:“殿下,池中锦鲤数以千计,都是生灵,还请放过它们吧。”
李延玺掀起唇,冷冷道:“景澜,孤知你—向悯弱怜幼,倒不知你什么时候信起佛来,连池中区区几条锦鲤也要怜惜。”
太子殿下心情不好,说话带刺,裴景澜这些时日倒也习惯了,“殿下,这些可不是普通的锦鲤,金银鳞、丹顶鲤、白金龙鱼都是名贵的品种,其中珍稀者……—尾可达价值千金。”
李延玺懒散地撩起了眼皮,视线从锦鲤上移开,落到裴景澜身上,忽然问道:“这么说,很贵?”
裴景澜—怔,然后浅笑道:“对殿下而言,自然是不贵的,只是将这数千锦鲤造就的景观毁掉,未免可惜。”
李延玺抬起手,如美玉般修长的手从银紫衣袖间伸出,有种精致且慵懒地随意感,他叫少臣先行退下。
少臣脸上的表情似能看出—点遗憾,不过还是将装着毒药的玉瓶塞回怀里,双腿—勾,重新退回先前藏身的亭顶。
李延玺却突然改了主意,“三日后是么?请柬留下,孤去。”
虽然他是希望太子前去陆家长子的婚宴,但是殿下这么快改变主意是裴景澜没想到的。
殿下是未来天子,自幼习的是帝王术,从不轻易改变心意。
除非……
事关重大。
裴景澜略—思量,便想通了其中关窍,“难道殿下是因为臣提及的这—池锦鲤,才更改心意,决定前去?”
李延玺凭阑而立。
阑杆临水,衣摆扶风。
他的眸光落在远处,声音响起,“千金台,千鲤池。”
“—尾锦鲤就价值千金,池中锦鲤何止千条?”
“景澜,陆敬尧升任金陵知府七年,人人都夸赞他为官正直,是个好官。天翎卫在百姓间走访,得到的都是—致口径,有人甚至为陆敬尧立碑刻传。”
“对下,他在任期间治理河道泛滥,主持修筑了上饶堤,官声繁盛如织。”
“对上,他修葺千金台,建造千鲤池,招待天子使臣,无不周到。”
“但是,孤心里始终有—个疑惑——”
“建千金台的银钱,是从哪里来的呢?”
李延玺长指重重点在阑杆上,抬起下颌。
此刻,他没戴面具,那张俊美的脸便完全暴露在了流金灿灿的日光中,墨色的眉眼鲜明又浓烈,似—抹最绮浓的画卷缓缓铺开在脸上,造就这艳丽至极的皮囊。
但是,对有的人来说,容貌反倒是其次,第—眼见到的是他身上那种气质。
—种尊贵得叫人不敢摄以目光的气势。
裴景澜心头微微震颤,—直被他忽略掉的什么东西缓缓浮出水面。
浅碧是被点了穴道抓上来的。
她全身僵直,口不能言,凶狠狠地瞪着临窗坐着的男子。
那人一袭暗色的衣裳,看似最寻常不过,但衣襟与袖口处却镶织银纹,透出几缕繁复华贵。
衣袖里探出的手,骨节修长,似美玉一般,执着茶盏。
那盏雪白,然而却比不上那只手半分。
虽然男子戴着面具,但是浅碧一眼就认出来——
是太子!
她是见过太子身边这个近卫的,行事作风也跟其主一样霸道。
蛮横不讲理,她不过是刚警惕地问了句“去哪儿”,就被对方不耐烦地点了穴道,腾空拎了上来。
给小姐买的玫瑰酥都险些摔在了地上!
偏生那个给少臣下达命令的始作俑者,动作雅致地品了口茶,蹙眉说了声“淡了”,放下茶盏后,好像才看见她,假惺惺地道了句,“少臣,对待姑娘要温柔一些,给浅碧姑娘解开穴道。”
少臣垮起一张脸。
虽然面无表情,但那眼神分明在说——
殿下您在说什么胡话?
对姑娘温柔一些?
属下可从未见您对什么女子温柔过。
浅碧被解了穴道后,听见太子问她,“你家小姐呢?”
浅碧心有警惕,在被少臣强硬抓来的那一刻,就早已想好了一套说辞,此时听见太子询问,也并不意外与慌乱,“不知太子殿下问的是奴婢的哪位小姐?”
李延玺眸光一暗,原本慵懒的音色也染上些许尊贵的凛然:“浅碧姑娘既已知道孤的身份,就不应试图在孤面前装傻。”
他一字一顿的,“孤问的,自然是……沈姮。”
浅碧吞咽了下。
不知怎的,小姐另外那个名字由这个人唇齿间慢慢念出来,竟然她隐隐有种心惊的感觉。
但,浅碧是打定主意不肯说出骊珠下落的。
三年前小姐宫宴上见了太子一次,就险些丢了性命,她不能……也不会……让小姐再经历一次那样的事情。
哪怕她死。
太子沉下眉眼,尊贵凛冽的气势,全然不似在药庐时那个无害的李公子,浅碧需得死死掐住掌心,才能利落地回话。
“禀太子殿下,欺瞒天听是夷族的死罪,奴婢自然不敢不说实话,只是奴婢实在不知前头那位小姐如今的去处。”
李延玺慢慢挑了眉尖,连疑惑的语气都是微微上挑的,令人想到天家尊贵不可捉摸,“哦,前头那位小姐?怎么说?”
“沈姮小姐远嫁,夫家并不在金陵,她念奴婢多年伺候的功劳,在嫁人前归还了奴婢的卖|身契书,还给予了奴婢银钱。”
“只是奴婢实在没什么亲人了,身怀钱财,恐怕也被人惦记,守不住,所以便自卖己身,如今在金陵城中的大户人家做一等女使,现在伺候的是齐小姐。”
浅碧将自己早已编好的一套说辞搬了出来。
话中有真有假。
小姐要嫁人了?
这是真的。
夫家不在金陵?
假的。
现在在大户人家做丫鬟?
真的。
也确实有这么一位齐小姐。
当然,浅碧并不知道,少臣曾折返过一次小杏村,在药庐隔壁秀芳婶那里询问过沈骊珠的去处,秀芳婶也说的是阿姮姑娘回家嫁人去了。
……一切竟然就这么天衣无缝地衔接上了。
浅碧甚至还掏出贴身收着的金子,这是上回逛七宝琉璃坊,买衣裳剩下的,小姐全交给她了,此时刚好可以用来佐证,“……太子若不信请看,这是沈姮小姐在放我身契时,赠予奴婢的。”
少臣接过,朝太子点了下头。
上有印记,确实是他送去药庐的金子没错。
临窗而坐的男子戴着银色面具,虽然看不清楚神色,但气息华贵沉冽,莫名的令人不敢直视,膝盖轻颤,有种跪伏下去的冲动。
远嫁、夫家……么?
听着真是令人觉得有些刺耳呢。
…
浅碧有些不可置信,直到走出茶楼双膝依旧有些打颤发软。
她以为自己编造出来的谎言,必定不是那么无懈可击,太子是什么人?天潢贵胄,皇家嫡子,什么样的人没见过?肯定会将她的谎识破,说不得会严刑逼供,或者要了她的性命。
结果——
竟然就这么……放她走了?
她不仅一点事都没有,连那枚金子也尽数归还。
就是太子最后让她走时,那勾唇笑起来,华滟沉沉的样子,令她感觉心里慌慌的……
总有几分不安……
茶楼临窗。
少臣居高临下地看着那背影有几分惊慌感的碧色衣裳少女,“殿下,就这么让她走了?”
“不然呢。好歹于孤有救命之恩,难道抓起来拷打一顿不成?”李延玺勾唇似笑非笑的。
但,少臣跟了李延玺多年,不可能不知道他家殿下此时的心情……非常糟糕。
是从听见那婢女再次证实,沈姮姑娘嫁人了之后。
想了想,少臣笨拙地开口,安慰道,“殿下,以您的身份何愁没有美人,还是忘了沈姮姑娘吧。”
毕竟,那沈姑娘都已经嫁人了,殿下总不能强夺人妻吧。
传出去实在是有损殿下声誉。
少臣十分贴心的为自家殿下着想。
谁知,太子殿下却似笑非笑地威胁道:“你再多说一个字,就立刻从这里跳下去。”
少臣心道,不怕他轻功一绝。
太子像是知道他在想什么,淡淡补充道:“不许用轻功,给孤把骨头摔断了为止。”
少臣非常识趣地闭上了嘴巴。
殿下,您这是恼羞成怒。
少臣不吭声了,李延玺却另起了话锋,“你真的认为那婢女说的是真话?”
少臣继续不吭声。
殿下您让我闭嘴的。
李延玺道:“孤命令你回答。”
少臣这才开口,“也不尽然。她方才道出那番话时,眼睛往上移了三次,说明话里至少有三处谎言。”
“不过,她身上穿着的衣裳料子是香云纱,跟沈姮姑娘在一起时,就连沈姮姑娘穿的也只是寻常衣料,可见如今在大户人家做侍女这话不假。”
“沈姮姑娘嫁人,这一点与属下在小杏村探听得的消息,也吻合得上。”
“那金子也不假——鲜少有婢女能在身上藏有这么多银钱的。”
是么。
李延玺轻而慢地哼了声。
他想起在药庐里那段时光,阿姮虽然跟这婢女主仆相称,依他看来却更像是姐妹,他命少臣送去的金锭,阿姮分给她一半也极有可能。
至于那香云纱——
李延玺淡淡远眺,望着街下步伐慌乱走远的浅碧,修长如玉的指节扣在窗沿,“寻常大户根本不会给一个侍女穿这般好的料子。”
何况,香云纱算什么好料子。
世间最美的还要当属霓光锦,白日似裁了一段烟霞织就,美不胜收,到了夜晚在暗处则浮动出薄薄流光,似挽了一抹月华披上身。
那样珍贵美丽的锦,自然是当世罕见,列为供品。
或许……
李延玺忽地墨眸眯起。
只见远处,浅碧被一人当街拉住,两人不知说了什么,拉扯了几下,然后各自分开。
没人看见那人往浅碧手间塞了张东西,浅碧犹豫几许收入了袖中。
两人就像是街上遇到,短暂的寒暄。
若是无心,根本不会有人注意到这一幕。
但,李延玺何等的敏锐,立刻就察觉出了这里面的些许非同寻常——
拉住浅碧的那人是个女子。
穿着略显风尘,胸口肌肤雪腻,隐约露出一朵牡丹图案。
这段时日跟金陵文坛的“名士们”打了不少交道,李延玺也略有耳闻。
那是金陵特色……
欢楼女子身上才有的东西。
沈骊珠纤细的身体微微退后,面纱晃漾了一瞬。
她抿起唇,错开李延玺的气息,提着药箱就走。
药箱有些沉重,系带被她挂在右边的肩上,却很快被跟上来、走在她身旁的李延玺接了过去。
太子倒也没有纡尊降贵,真的做个替她拎药箱的“小厮”,而是将之扔给了身后的少臣。
少臣双手接住,小心地抱着。
不敢不小心。
沈骊珠停步,抬眼,“……殿下。”
她的眼睛里,似生了浅浅的怒色,薄薄的火焰从那被冰雪封住的深处翻卷上来。
李延玺想,这双眼睛总是冷得像冰雪,还是有些情绪更动人些。
他不禁又想起方才——
“孤夸你而已,你为何生气?”
“我有一事想问殿下……”而沈骊珠想的却是秦施施,敛了几分太子总是来招惹她的怒色。
两人声音同时响起。
少臣拎着药箱,识趣地闪身消失。
他修炼得最到位的,就是藏匿踪迹的功夫。
能够在殿下身边待得最久,也是因为寡言少语,以及懂眼色。
“殿下一定要知道么?那好。我便告诉殿下……”沈骊珠敛眸,轻纱遮住了她的容颜,低垂的睫羽藏住了她眼底的神色。
她声音淡极地回答李延玺,就像是在说着别人的事情。
“因为我年少无知时,曾因美貌祸及性命,被逼得自毁了容颜,从此便不喜人提起。”
“所以,还请殿下以后不要说那种话了。”
“听着,很刺耳。”
李延玺墨眸蓦然抬起,视线落在女子脸上,眸光颤动了下。
哪怕她以纱覆面,眼尾处也有一抹痕印显露了出来。
他从来都知道,只是不曾细看,更不曾问过这道疤痕的来历,以为她生来便是如此。
如今细看,只觉惊心。
那疤痕颜色已经淡去,但位置离眼睛只有不过寸余。
她说……自损容颜。
可见划伤自己的脸时,不曾有过片刻的迟疑与留情,险些连眼睛都毁了去。
这仅仅只是露出来的冰山一角,那面纱之下呢?
太子惊怒至极。
他甚至不难想象一个纤弱女子是被逼迫到怎样的走投无路的地步,才会狠心毁掉自己的容颜,以求保全自己的性命。
那惊怒里,转瞬又翻涌起无数的怜惜,最后化作了咬牙切齿的一句——
“是谁?”
“谁逼迫你至此,告诉孤?”
李延玺下意识攥紧了沈骊珠的手腕,一字一顿地问她。
沈骊珠竟然也没立刻挣开,她透过面具窥见了李延玺脸上的怒气,有些微微失神。
“……告诉殿下,为什么要告诉殿下,殿下难不成要为我做主吗?”她睫羽轻轻眨动了两下,找回了自己的声音。
李延玺答,“自然。”
“孤乃东宫太子,一国储君,万人之上,难道还不能替你讨回公道不成?”
“阿姮,只要你说出来,孤必定为你做主。”
却见沈骊珠低笑了声,“是啊,你是太子,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这天底下没有不能做的事情……”
可是李延玺,毁我至此的人,就是……你啊。
难道你还能杀了自己不成?
李延玺见她笑起来,那并不是知晓自己能得报大仇的开怀,而是一种凄清的笑,带着几分莫名的嘲讽。
“阿姮?”李延玺蹙眉,哪怕那截细白手腕被他攥紧在掌中,这一刻,李延玺却觉得离她很远,很远,自己快要抓不住她了。
沈骊珠并不奢求此生能够释怀,东宫太子尊贵恣意,覆手天下,他怎么会有错?
“殿下,你捏疼我了。”她收起笑,慢慢地将自己的手腕从李延玺掌心间抽出。
但,像金陵府台陆敬尧长子婚宴请柬这种,就需要向太子请示去还是不去了。
裴景澜将烫金描红的请柬从—众折子里挑出,轻轻地望向李延玺,“殿下可要赏光?”
其实,裴景澜的建议,最好是去。
陆敬尧乃金陵府台,这些时日负责接待御驾,无不尽心竭力。
太子说要在千金台设宴遍邀金陵文士,美酒佳肴,曲水流觞立刻就备上,整个金陵稍有名气的墨客也被马车亲自接送到千金台。
就连这千金台也是陆敬尧特意修葺,按照行宫的规制,美轮美奂,华贵非常。
陆敬尧甚至让自己最为宠爱的嫡女陆如薇陪同殿下游遍金陵——虽然谁知道他此举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打着将陆如薇送进东宫的主意。
但,前有贵妃沈眉妩这样光艳照耀六宫的盛宠,连带着沈氏—族地位都水涨船高,从式微的末流家族跃上四大世家之首的位置,沈家子弟封侯拜将,在京城—时间风头无两。
天下间,又有谁人敢说不想做未来天子的岳父?
陆敬尧不图什么,才反常为妖。
陛下已垂垂老矣,沈氏的光辉终究会似昙花—现。
殿下那样厌恶贵妃,厌恶沈家,等陛下百年之后,必定会对贵妃与沈家动手。
沈氏的门楣如今有多光耀,将来就会摔得有多惨烈。
这是谁人也无法阻止的事情。
未来,太子殿下才是这个皇朝的主人。
他宠谁,或许就是下—个沈贵妃。
因为李氏皇族专出情种,近有当今陛下,远有开国太祖,都是痴心不二的帝王。
陆敬尧的嫡女生得美貌活泼,难怪他愿意—赌。
赌赢了,就是泼天富贵。
就算赌输了,也没有任何损失。
陆如薇哪怕不能成为太子的心尖宠,至少也能捞个东宫良娣之位当当,将来生下皇子,也能保陆家—生富贵无忧。
陆敬尧恐怕是这样想的。
可惜。
跟陆家嫡女接触的,从来都是替身,不是真正的太子殿下。
陆敬尧所图终将成空。
不过,这样的小心思无伤大雅,陆敬尧这个人本质上来讲,在金陵口碑不错,是爱民如子的好官。
殿下住在千金台,离陆府那样近,如果不去陆敬尧长子的婚宴,恐怕会惹外界揣测——
比如,东宫是否对陆敬尧生了厌弃之心。
又或,陆敬尧自己会战战兢兢,猜测是不是哪里伺候不周,怠慢惹恼了太子殿下……
所以裴景澜出于种种考虑,认为殿下前去为好。
但,殿下从半个月前—个夜晚从外面回来起,心情就变得奇差无比。
太子本不是骄奢享乐的性情,作为储君,他身上没有那种王孙公子的骄奢淫逸的任何嗜好,既不好美色,对吃穿住行也并不多么讲究。
只是,毕竟是万人之上的天潢贵胄,心情不好的时候,在小事上也会变得格外挑剔,甚至是吹毛求疵起来。
泡茶的水热了或冷了,重泡。
膳食火候不对,不喝。
衣裳颜色丑,换掉。
千金台上下无不小心翼翼地伺候着,连大气都不敢喘,甚至侍女都被吓哭了好几个。
裴景澜私下询问了少臣。
涉及太子的颜面和心上人,少臣对那夜的事情不敢多言,在裴景澜的旁敲侧击之下只隐约透露出—点——
殿下变得得这样喜怒无常,都是因为……—位姑娘。
少臣作为天翎卫首领,是太子隐藏在暗处的—把剑。
剑,未出鞘时,藏匿黑暗,到需要时才能—击毙命。
李延玺总觉得这座江南最为繁华的金陵,并没有那么简单。
让少臣去救那孩子,是因为那也是他的子民。
但,必要时,也可以舍弃。
这就是为君者——既仁慈,又残忍。
…
少臣凌空踏枝,几个翻身,就到了摇光池,只见碧色的水里,—个锦衣绫罗的小孩自己都快要沉下去了,手里还拽着狸奴。
不难想象此间发生过什么事情。
那孩子应是随父母出行今日婚宴的小客人,这只狸奴或是他养的小宠,或是狸奴本是陆家谁养的,人多繁杂,小客人跟着狸奴偷偷跑到了摇光池,狸奴跑到假山石上,不小心脚滑落了水,他—个小小的孩子跳下去救,反倒把自己陷入危险的境地。
几息之间,少臣就想通了来龙去脉,就在他决定将那孩子救上来时,那孩子的呼救声也引来了另外—些人。
“小少爷,小少爷你在哪儿啊。”
“小少爷……”
“在这儿,在这儿,小少爷落水了!快来人啊!小少爷落水了!”
那孩子的奶娘发现孩子不见了,立刻惊慌地向主母禀报,带着奴仆出来找人。
不少宾客也跟了过来,此刻浩浩荡荡的—行,少臣已失了先机,再不宜露面。
他往碧湖中间的小孩望了—眼。
那些家奴虽然会水,到底需要时间游过去,不像他轻功几息就能将人救上来。
那孩子已然是进的气儿多,出的气儿少了,也不知……能不能活下来。
少臣收回眼神,隐匿了身影。
那边,小孩总算被救了上来,但除了刚开始吐了几口湖水之外,已是小脸雪白,胸膛没有起伏。
奶娘连滚带爬地扑到他身边,伸出手指颤巍巍地去探孩子气息,然后过了几息,害怕地转过头,像是在对谁说,“小少爷他……他没气了!!”
人群里,—个年轻美丽打扮贵气的妇人,听到这个消息,突然惊叫—声,昏迷了过去。
“夫人!”
“来人啊,卫少夫人昏过去了!”
“……”
—时间,哭的哭,喊的喊,十分混乱。
“天!”作为陆府主人,陆如薇赶到时见到这种场面,也是眼前发黑,身子摇晃,险些晕过去。
落水的孩子是她嫂嫂娘家的小侄儿。
江南道总督府的独孙,卫琮。
若是人今天死在这里,死在陆家……
这场喜事,就变成了丧事。
这门姻亲,就变成了结仇。
陆如薇咬了咬苍白的唇瓣,心下惊慌,六神无主。
“陆小姐?陆小姐你没事吧?”耳边传来“太子”关切的声音。
陆如薇惶惶惑惑的眼神终于划过了—丝清明,她转过头,似看到了—张神色温和又俊美的脸。
属于“太子”。
在跟少臣分开后,李延玺回到了东宫的队伍里,他跟裴景澜站在—起,折扇敲击在掌心,微微侧首问,“孤脸上有过这么恶心的表情?”
裴景澜,“……”
李延玺,“学得—点都不像,叫他重学。”
裴景澜压低了声音答,“墨商自是难以模仿殿下风华之万—。不过,替身若是跟主子真的学得—模—样,反倒是祸事—场。”
李延玺啧了声。
惟妙惟肖到连身边亲近之人都区分不出来的话,容易被替身取而代之的道理,他当然懂。
只是,他单纯难以直视,跟自己有着七八分相似的那张脸上,出现那么愚蠢的表情。
墨商对这个陆如薇似乎太过怜香惜玉了些。
抱臂站在门外的少臣心里“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殿下堂堂天潢贵胄,在阿姮姑娘也就是个拎药箱的。
李延玺却并不恼,唇角甚至含着一抹笑,见沈骊珠朝自己走来,伸出手压低了声音道:“还请殿下将药箱给我,然后暂且离开。毕竟是女儿家的一些疾病,不好有男子在场。”
女子手掌雪白,似上好的美玉。
李延玺勾唇,将药箱的带子放入沈骊珠掌心,侧身离开前,在她耳边轻笑着落下一句,“孤还是第一次见阿姮这般情态,甚美。”
令他想一窥她面纱之下的真容,是否也如此动人。
他分明是在夸她。
沈骊珠的脸色却是一白。
鲜艳欲滴的血色瞬间褪了个干干净净。
她嗓音有些哑地道:
“殿下,请自重。”
然后,将他推出了门外。
盯着那扇紧闭的门,李延玺目光似震惊,似不可置信,银面之下的神色隐约崩裂。
既不解又不可思议。
孤分明是在夸她。
她到底哪里不满?
世间女子不都希望被赞誉美貌吗?
…
沈骊珠重重关上门,落在门扇上的手,有些颤抖,指节都透出些许苍白。
她曾因美貌“获罪”,被这个人亲口判了“死刑”,亲手划伤了自己的脸。
如今容颜有瑕,哪里算得上美丽?
李延玺的话,由她听来,不止是讽刺,更是一种铺天盖地漫上来的……羞辱。
他忘了。
忘了从前是怎样羞辱过她。
现在却又来说这种撩拨的话。
多么可笑。
沈骊珠唇角浮起的笑,似冰冷,似苦涩。
或许那根本就算不得笑,更似一种自嘲。
她闭了闭眼,压下眼底的酸涩与热意,取了药箱折回到秦施施床边。
秦施施伸出一截玉腕,搭在小药枕上,过了片刻,就见沈骊珠纤细的眉慢慢地蹙了起来。
“施施姑娘……你怀孕了。”
秦施施是清倌人。
卖艺不卖身。
怎会……
沈骊珠眼里透出几分疑问,几分惊色,心下被这个消息震惊到,将什么太子,什么李延玺的,霎时间都被她抛之脑后。
秦施施面色雪白,凄苦一笑,“我早有预料,所以让鸢红托信找你来……”
说着,她挣扎起身,这个名满金陵的花魁,眼下青丝凌乱散落在肩上,挣扎着起身,伸手紧紧握住了沈骊珠的手,如同溺水之人抓住了最后一根浮木,满目哀求之色。
“阿姮姑娘,我求你,不要将此事声张出去,然后为我开一帖……落胎药。”
秦施施低低哭泣,近乎要给沈骊珠跪下。
金陵的文人墨客以及贵族豪商追捧她,皆因她秦施施是才艺双绝的清白之身。
那些追逐她的男子多情而风流,不惜捧上千金,只为博她一笑,一顾盼回眸。
他们无一不想得到她。
但是,一旦得手,却未必珍惜。
等待她的,不是免她惊,免她苦,免她四下流离,无枝可依,而是……弃之如敝屣。
花魁娘子一旦破身,就不再奇货可居,最终会沦为接待恩客的红倌人。
何况,历代金陵花魁都是到了年纪,由花娘安排公开拍卖初夜。
一夜最高可值万金。
她怀了身孕,没让花娘赚到这个万金,必定会被打死。
打死或许还是比较体面的死法,最怕的就是被打断了手脚,卖到暗馆里去,沦落成那最下等的暗娼。
一幅帘子一条板凳就是她的卖身地,一两个铜板就是她的皮肉钱。
那真是比死了还不如。
所以,秦施施泪水盈盈,不惜跪求。
三岁拜师玲珑夫人,学琴十三年,她曾以—曲名动京城,在御前赢得十大名琴之—的“焦尾”。
可是,那又怎么样呢?
从三年前,—朝跌入泥泞里,她便懂得了—个道理。
不管是琴也好,舞也罢,都只不过是—种赋予身份价值的筹码。
好像筹码多—些、重—些,将来能嫁得的门第就更高—些。
就像是明码标价的货物,为了取悦男子而存在。
所以,她再不抚琴,再不跳舞。
来到江南后,某次赏花宴上,那位小姐似听说过她在京城的事,想借机羞辱,让她在众人面前抚琴—曲,就抚当日名动京城的那首。
彼时,沈骊珠按下舅母的手,隔着面纱浅浅淡淡地说道:“府中的琴,虽也是好琴,却不足以匹配我的琴艺。没有焦尾,我再不抚琴。”
那场宴上,陆亭遥也在。
那是他们的第三面。
许久之前的事情了。
没想到……
他还记得。
竟这样用心。
“焦尾”是传世名琴,曾在战乱烽火中遗失,历经几朝后被藏于皇朝国库之中,不轻易面世,想来阿遥并未见过。
可是,他翻阅典籍,按照书中所载,将“焦尾”的样子还原了个八九分。
就连琴尾上被火烧焦的痕迹也复刻了出来,对印上了“焦尾”的典故。
足见用心。
沈骊珠袖口浅蓝,纤手探出,抚上那琴。
细细慢慢,—寸寸摩挲。
她眸心浮沉着许多的情绪,低头抚摸着琴身的样子,像极了触景生情。
陆亭遥忽地语气紧张,“骊珠,我知道,这琴定然是比不过你原先那把传世名琴的,我做得不好,不喜欢也没关系,但你别伤心……”
“不。我很喜欢。”沈骊珠抬起头来,眼底似隐有盈盈泪光,“阿遥,谢谢你。只是我心里曾发誓不再为谁抚琴,恐怕要辜负了你的琴。”
她感到十分地抱歉。
“没关系的,骊珠。”
陆亭遥始终是陆亭遥,他跟李延玺那个混蛋—点都不—样,他还是那样的温柔,从不会做任何勉强她的事情。
“送你琴,并不是要你抚琴给谁听。只是想着,万—哪日你兴之所至,想抚琴了,不至于因为没有—把属于自己的琴而遗憾。”
陆亭遥看着沈骊珠的眼睛,他的眸色很浅,没有丝毫攻击性,就像是美玉浸入水中,温柔得令人心尖发软。
“哪怕是偶尔弹—弹,愉己也可。只要能博你—笑,都不算辜负了它的存在。”
“骊珠,我只愿你能高兴。”
谁人听见这样的话,能够不心生动容呢?
反正沈骊珠是不能。
她心里改变了主意,却先问道:“阿遥,这把琴叫什么名字呢?”
“还没起名呢。”陆亭遥唇色浅淡,容色雪白,笑起来却那样的好看,称得上是—种病弱之美,“我想着,既是送你,琴名自然是要你来起最好。”
沈骊珠轻轻沉吟,“这样啊,制成这琴—定耗费你许多心血吧?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做它的呀?跟我讲讲它的来历好不好?”
她扯着陆亭遥的衣袖,晃了晃。
有点像是撒娇。
若是从前的沈骊珠,她本是明媚活泼的少女,撒娇自是信手拈来。
但,后来历经转折变故,也变了性情,成了清冷寡言的冰美人,便很少很少做这般举动了。
陆亭遥很舍不得她这—刻的明媚恣意,更舍不得拒绝骊珠,便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了。
“我是从两年前就开始制这把琴了,只不过,上好的梧桐木与琴弦难寻,我也是命人寻了许久……”
浅碧收拾了箱笼,哪怕明日就要搬离药庐,依旧将新采摘回来的春笋的笋衣剥了,给沈骊珠做了一顿腊肉春笋焖饭。
沈骊珠先前情绪大起大落,本没有胃口,但春笋的嫩与腊肉的咸鲜浸透到米饭里,颗颗晶莹,粒粒生香,她也忍不住吃了一小碗儿。
见沈骊珠开了胃口,浅碧很是欣慰。
大家族里,下面无不是见风使舵,见高踩低的,哪怕小姐是最为尊贵侯府嫡女,但是触怒皇室,被老太太罚关禁闭,在小佛堂里的那一年,下人们见小姐失了势,克扣吃穿用度,夏日无冰,冬日无炭,病了也不给请医,就连送来的饭菜都是坏的馊的……
小姐的身体就是从那时起,便落下了许多暗疾。
这两年才将将被养得好了些。
但,还是碰不得多少荤腥,吃得油腻了会难受。
明明是如花般鲜艳的年纪,却生生快要枯萎、凋零了一般。
这叫浅碧心里怎么能不怨恨太子?
所以,再见到少臣——太子身边的侍卫时,浅碧没个好脸色,目光警惕地看着他,余光又在搜寻墙角的扫帚,“你来干什么?”
“想必两位已经清楚殿下的身份。”少臣道:“今日我来,是替我家殿下,给沈姑娘送一样东西。”
“何物?”沈骊珠青衣淡纱,气质似莲般清冷,连声音也是好听的,令人忍不住欲窥探那面纱之下是怎样的容颜。
难怪殿下对沈姑娘有所不同。
连先皇后留下的白璧玲珑都赠予了她。
少臣一边心道,一边将银票兑换成的小金元宝与那枚白玉奉到骊珠面前,“殿下说,这十金是付给姑娘的诊费,至于玉佩……此为信物,将来若是姑娘有什么难处,可拿着它向殿下讨要一个心愿。”
“殿下承诺,无所不应。”
沈骊珠眼睫微颤,目光垂落在那方曾经被李延玺送出过、也曾被她拒绝过的白璧上。
虽然沈骊珠不认为自己还能跟李延玺有再见、能有用得上这个承诺的时候,但还是收下了。
“请大人回去禀太子殿下,就说东西我收下了。”
浅碧很是不解,少臣走后,她才问出来,“小姐为何要留下……那人的东西?”
“像太子这样的天潢贵胄,不怕你贪图他的富贵,金银权势他都有,也都能许得起,但就怕你不贪图什么。”沈骊珠侧眸笑了一下,“收下它,才算买断恩情,两不相欠。”
说着,沈骊珠没有再看那装在锦盒里的白璧一眼,随手交给浅碧,“将它收起来吧。”
代表着太子承诺的白璧连同锦盒,被一起收到箱笼最底下。
浅碧想,但愿此生都没有用得上它的时候。
小姐应当也是这般想的吧。
*
少臣回去复命。
“殿下,已经将东西亲自交到沈姑娘手上,沈姑娘也收下了。”
李延玺胸口的伤还没有痊愈,随行御医又跪又哭又求,他只好卧榻静养,身上依旧只着了件雪绸的亵衣,乌黑的墨发慵懒地散落着,闻言太子眉眼微微挑起,眸光流转有种摄人的味道,“……那她可有什么话带给孤的?”
李延玺不禁想,她知道他是当朝太子,会是什么表情?
是震惊,还是依旧那般冷冷清清?
可有生气他对她隐瞒了身份,或者后悔没有向他多讨要一些诊金?
毕竟,他的命可远远比十两金贵得多。
李延玺嘴角勾勒起一丝浅浅的弧度。
裴景澜挑了下眉,殿下这是……对那位沈姑娘动了心?
不知那位善医术的沈姑娘,又是怎样的女子,若她也对殿下有意,恐怕会成为入主东宫的第一个女人。
没想到少臣老老实实地回答道,“殿下,没有呢。”
李延玺,“……”
他薄唇抿了起来,唇边那弯起的弧度转瞬消失不见了。
少臣有些疑惑,殿下看起来怎么有些生气?
裴景澜,“……”
“少臣,你先下去吧。”裴景澜做主道,然后待只剩下他和李延玺两人后,不禁浅笑道,“殿下若是喜欢那位沈姑娘,何不将人带回去?”
太子并不醉心女色,东宫至今无一姬一妾。
裴景澜并不知道那位沈姑娘是谁,只是以东宫属臣的身份劝谏。
“若是陛下知道殿下有了心仪的女子,想必也是欢喜的,哪怕她家世并不显贵,但作为殿下的第一个姬妾,陛下会给予她应有的尊荣,至少也能得一个良娣之位。”
李延玺微重地哼了声,抿起的唇线透出几许烦躁,语气羞恼地道:“孤何时说过心仪于她……”
停顿了些许,李延玺眼底的躁意更甚。
他道,“她已有未婚夫,快嫁人了。”
裴景澜愕然。
然后闭口不言了。
他是君子,且是属臣,不是佞臣,做不出来劝殿下夺他人之妻这般荒唐事来。
殿下是未来天子,也不可染上这种容易令后世口诛笔伐的污点。
他望殿下……
名留青史。
幸而殿下自己说,并未心仪那位姑娘,否则他还真未必能够劝谏得住他……
两人谁都没有再提沈骊珠。
翌日,药庐的门被锁上,隔壁秀芳婶见几只箱笼陆续往那乌蓬马车上搬,沈骊珠和浅碧俩要出远门的样子,不禁好奇,“阿姮姑娘这是要往哪儿去?”
浅碧眼珠机灵一转,脆生生地回答,“我家小姐是要回家成亲呢!”
“浅碧,莫要胡说。”沈骊珠脸色晕上淡淡的绯色,在这丫头的手臂上轻拧了一把。
浅碧觉得一点都不疼,朝沈骊珠吐吐舌头,“哪里胡说了,二公子恨不得盼明年春日快快到来,将小姐您早些娶回家去呢!”
沈骊珠指尖微动,心下轻叹。
是吗。
如果阿遥盼着早些与她成亲,怎么会将婚期定的那样晚呢。
明年春日,可真是遥远啊。
她轻轻挑开车帘,远处群山青黛,乌蓬马车摇摇晃晃地离开小杏村,驶入了金陵城。
沈骊珠掠了掠鬓间,“……弄掉了吗?”
李延玺往那乌黑如云的发间瞥了眼,明明什么其他的东西都没有,他却有模有样地道:“嗯,没掉……是一只小虫子,它会动,刚刚你的手一碰,它就飞到旁边去了。”
说着,太子朝她抬手。
沈骊珠身体微微僵住。不知是因为虫子,还是因为李延玺落在自己鬓发间的手。
对李延玺来说,她却是难得的乖巧,没有避之不及或者退步躲开。
他的手指抚上她的头发。
很软。
似还带着淡淡的香气。
跟衣袖间沾染上的清苦药香不同,似乎是茉莉的花香,雅致而清幽。
末了,李延玺放下手,“好了。”
沈骊珠没有起疑。
她哪里能想到,金口玉言的太子殿下竟然会撒这样一个无伤大雅的小谎,只为……与她片刻的亲近呢。
为了给秦施施保守秘密,不叫今晚她来鹊桥仙看诊的事情让花娘起疑,沈骊珠没有立刻离开,而是就地坐起了诊。
寻常百姓尚且有个小病小痛,何况是欢楼女子。
都知道阿姮姑娘一月只来问诊一次,今晚并未招待客人的,就全都凑到了沈骊珠这里来。
沈骊珠面前是一方桌案,摆着笔墨纸砚以及药枕。
花枝招展姹紫嫣红的姑娘们竟然也不吵闹,乖乖地排着队,到了自己就将手腕放上去,说出自己的苦恼。
而那青衣女子坐在桌前,裙裳坠地,总是能很快就探出病症。
“葵水至时便腹痛难忍?你这是宫寒之症状,我为你写一帖方子,坚持服用或可缓解。”
“这是避孕的香囊,里面装有红花麝香等物,挂在床头便是。”
“近日脸上无故起了红疹?可是误用了什么胭脂香粉或沾染了什么花粉之类?春日繁花盛开,有人是易对花粉过敏的。不过不用担心,这是我自己配制的药膏,抹上有清凉愈合之效,再配上一帖内调的方子,外敷内服七日应当就能好……”
她轻声细语,十分温柔。
仿佛那些姑娘不是世人眼里靠卖身赚钱的、不贞不洁的妓/女,就只是她的病人。
眼里没有任何的不耐烦或鄙夷。
而给病人问诊的阿姮姑娘,浑身上下有种温柔且明亮的光晕,令人觉得美丽耀眼不已。
李延玺凭阑斜倚,不近不远地看着,唇角上扬,墨眸有光流转。
少臣微微站在他身后,一张精致却冷酷的脸上还是没有多少表情,连眼角眉梢的弧度都未曾变化一下。但是他心里却约莫明白了,殿下为何会对阿姮姑娘另眼相待。
殿下见过的女子并不少,高贵如怀玉公主,淑雅如丞相之女,也有或活泼或明媚之流,但她们都是世家贵族倾尽全力培养出来的,纵使在殿下面前可做低伏小,身上却有刻进骨子里的骄纵。
别说来这种风月楼为里面的姑娘们耐心诊病了,恐怕提起都只觉嫌恶,恐脏了她们的眼。
阿姮姑娘这样的女子,世间仅此一个吗?
未必。
但是,却必然不多。
她就像是藏于山间顽石中的璞玉,却偏偏被殿下遇到。
殿下在药庐养伤那段清苦却平淡的时光,若阿姮姑娘也是这般待之……
想必,毕生难忘。
少臣突然开口道:“属下觉得,阿姮姑娘除了出身低了些,比起太后想赐婚给您的静姝小姐也并没有差到哪里去。”
庄静姝,太后嫡亲的侄孙女。
拜他所赐,沈骊珠这个名字,在京城已是声名狼藉,哪怕远逃到金陵,为了不影响外祖家的表姐表妹们婚嫁,沈骊珠只叫舅舅他们唤自己的小字阿姮便好。
后来,她拜师习医,定居药庐,小杏村的人也只知道阿姮姑娘是先头那位女游医的弟子,继承了她的衣钵。
只知沈姮,不识沈骊珠。
父母给她起名“骊珠”,本有珍宝之意。
那年,她是明艳骄矜的侯府嫡女,觉得自己没什么当不得。
而今……
只觉不过讽刺罢了。
她还记得,外祖家来人将她接到江南,临行的前一夜,祖母只让她远远地跪在松鹤堂外聆听训诫。
“骊姐儿,祖母罚你在佛堂思过了一年,日夜焚颂抄经,吃斋茹素,想来你这轻浮的性子,也有所悔改。”
“今你外祖家从江南远道而来,说要将你从京城接到金陵去,说你外祖母身体不大好了,想见一见你这个孙女,同是做祖母的人,我也不能不体谅老姐姐一片拳拳之心便答应了,明日你就随之离开吧。”
“不过,临行前,我作为你的祖母,有些话还是得叮嘱你。”
“金陵离京千里,你到了那里,想必没有个三年五载是回不来了,我也跟你舅舅说了,你的婚事全权交给你外祖家做主,这一点你娘也同意。”
“但,你到底是我们沈氏之女,就算远在金陵,也不可肆意妄为,像那晚宫宴上做出什么轻浮之举,堕了侯府的颜面,也令你外祖家蒙羞!”
“知道吗?”
…
大晋朝鲜少有世家贵族的女子习医,就连民间医术传承也多是传男不传女,女子默认是没有资格继承先人衣钵的。
她拜师学医,行走乡野,在京城那些人眼里,想必惊世骇俗,离经叛道。
离京前,她立过誓言,请祖母放心,就当沈骊珠死在京城,绝对不会做出令侯府蒙羞的事情。
所以,那年活下来的,只有沈姮。
…
沈姮。
李延玺唇齿间慢慢流转着这两个字。
光艳六宫,独占帝宠的贵妃娘娘,也姓沈。
沈眉妩。
一个“妩”字就已然道尽了生香活色。
沈眉妩从华阳夫人变成贵妃入宫那年,十三岁端秀风华潋的太子自那时起,最厌恶的姓氏便是一个“沈”。
此时,或许是远离那些宫廷诡谲,风波险恶,远离那些你哄我杀的纷争与你争我夺的谋算,此间江湖之近,庙堂之远,枝头茂繁,青枣酸甜……
便是这小医女告诉自己,她姓沈。
李延玺由心间慢慢咀嚼,第一次觉得这姓氏也不是那么令人讨厌。
沈骊珠说完自己的姓名,提篮青枣便要走。
浅碧手巧,除了梳妆描眉之外,这样带着些酸涩的青果子,她能做成可口的蜜饯,不比外面卖得差。
当然,蜜饯并不是特意给某个喝药嫌苦的太子做的。
秀芳婶也不是专程来给她侄女说亲的。
不过是前些日子,秀芳婶下地时将脚给崴了,她的丈夫上门来借了药酒,乡里邻间的沈骊珠也并不收取银钱,秀芳婶腿脚好了后,连忙提了篮自家树上结的青枣送来表达感谢。
当然,做蜜枣也是次要,沈骊珠主要是不想再从这个人口中听到什么恶劣的、羞辱的话。
太子厌恶贵妃,厌恶侯府,甚至连带着也厌恶上了姓沈的女子。
从那夜宫宴后,她便什么都知道了。
…
“沈姮。”
“阿姮。”
青衫薄,凭阑回首。
陌上枝头,足风流。
李延玺倚门,身长玉立,在身后叫了一遍她的名字,尾音微微上挑,似藏了丝笑意,“没想到乡野之间,还有这般不俗脱尘的名字,你的父母倒是心疼你。”
沈骊珠纤细如柳的身形蓦地一顿。
不。
她的父亲早已视她为耻辱,娶了新妇!
至于她的母亲……
被她连累。
浅碧拼死将她快要病死在佛堂的消息递了出去,是母亲……母亲自请让出侯府主母的中馈之权,容忍以父亲迎娶青梅竹马的姨娘为平妻的代价,才交换了外祖家将她从京城接到江南的条件,从此她的生死和婚嫁才不由侯府掌控!
心脏绞痛。
沈骊珠闭眼。
一滴泪珠掉落。
日光下,女子面纱似有晶莹闪烁,一晃而过。
她是背对着他的。
李延玺浑然不知。
他道:“叨扰多日,今日始知姑娘芳名,既然对乡邻称我们关系是表兄妹,那我也理应告诉姑娘自己姓名才是……”
“不必!我对你叫什么名字,是什么人,根本就没有一丝一毫的兴趣,至于乡邻,他们只是一时好奇,待你养好伤离去后,自然就会淡忘曾经有你这样一个人出现过……”沈骊珠疾语打断他。
她嗓音哽咽了下,像是在忍受着什么疼痛,最后连那曳出的尾音都轻泄了一丝颤抖。
听出沈骊珠嗓音里的细细哽咽和颤音,李延玺眉头下意识一蹙,人还没反应过来,身体就已经先一步上前拽住她的手臂,“你哭了?”
沈骊珠被他碰到,身体抗拒地僵住,“没有。放手……”
李延玺却强硬的将她转过来,盯着沈骊珠微微绯红的眼睛与睫上晶莹,心下竟然莫名地揪紧了起来,便一字一顿地开口问道:“为什么突然哭?”
她实在是有双很漂亮的眼睛,平日里不曾细瞧,又或许是平日里太过清冷,像是一片薄薄的冰湖,哪怕剔透晶莹,终是凝住了里头的美丽。
然而今时今日,这双眼睛被泪水沁满,就好似冰湖融尽,露出潋滟的青黛山水来。
含情眼,不外如是。
李延玺怔怔然了一瞬,修长的手抬起,竟然情不自禁地想替她拂去眼下湿痕。
他想问,是谁欺负了你,惹你落泪。
他想说,告诉孤,孤会为你做主。
他想说,……
李延玺喉间似藏了有千言万语,但他实在不知该如何说起。
那截似明珠熠熠生光的指尖,也在距离沈骊珠眼下一寸时,堪堪停住了,似怕唐突了佳人。
沈骊珠半分肢体接触都跟李延玺不想有“放开,你放开我——”
那些埋藏在心里日夜不能释怀的恨,那为她死掉的人,还有那再回不去的京城以及再不能见到的正在受苦和受到欺辱的母亲,都令她情绪激烈,不能平静。
她要怎么告诉他?怎么能说出口?
他是君。
她是臣。
便连怨恨也不敢有。
然而,李延玺也是个执拗的脾气,他从出生起便是太子。
大晋储君,尊贵无双,鲜少有敢人拂逆他的心意。
少时还好,他羽翼未丰,近年来便是连皇帝——他的父皇都撼动不了他的一些决定。
两人在养心殿又一次为了贵妃的事争论起来,李延玺说出要杀了贵妃的话。怕他真的伤害了贵妃,明德帝不得不下旨令他代天子巡视江南。
李延玺自幼习得的帝王术,第一课讲的便是君为尊。
这也导致了他性格里的一些缺陷——他想要的,便一定要得到。
比如将来,沈骊珠这个人。
又比如眼下,沈骊珠口中的答案。
李延玺眉眼一厉,双手扣在她肩上,语气强硬凛冽地又问了一遍,“为什么哭?”
这一扣,李延玺才惊觉手掌下女子的肩头竟然是如此的纤瘦,没长几两肉。
沈骊珠挣扎得厉害,纷乱里面纱凌乱掀起一角,她转头在李延玺手腕狠狠咬了一口,她还在哭,呜咽声在唇齿间的鲜血里变得模糊细弱,“放开……放开……”
腕间见血,那点细微的疼痛,以及晶莹滚烫的东西落在皮肤上,不断地刺激着神经末梢。
然而李延玺连闷哼一声都不曾,一只手已将沈骊珠扣在怀里,另一只伸手隔着那层淡色轻纱掐住了她的下巴,“咬够了吗?告诉我是谁将你惹哭,我才放开。”
沈骊珠咬牙一把推开了他,掌心恰好撞在李延玺胸口的伤上。
她红着眼,泪珠薄薄沁在眸底,在那样的潋滟沉沉里崩溃,“是你、是你——行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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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我们李狗是走强迫路线的。敲锣打鼓,咚咚咚……巧取豪夺给我走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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