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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李延玺沈骊珠全局

妃弄墨 著

现代都市连载

小说叫做《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是“妃弄墨”的小说。内容精选:她是比着尺子养大的名门淑媛,东宫选妃宴上,太子一句叱责,她名声受毁,寄居乡下。重来一次,她定要离那薄情寡义的太子远些,没想到一顿操作猛如虎,谁曾想意外救下被人追杀重伤的太子。太子似乎已经忘记了东宫夜宴那一晚,他嬉皮笑脸一脸讨好,“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我愿娶姑娘为妻。”夭寿啊!怎么又是这位冤家?...

主角:李延玺沈骊珠   更新:2025-01-05 09: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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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李延玺沈骊珠的现代都市小说《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李延玺沈骊珠全局》,由网络作家“妃弄墨”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小说叫做《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是“妃弄墨”的小说。内容精选:她是比着尺子养大的名门淑媛,东宫选妃宴上,太子一句叱责,她名声受毁,寄居乡下。重来一次,她定要离那薄情寡义的太子远些,没想到一顿操作猛如虎,谁曾想意外救下被人追杀重伤的太子。太子似乎已经忘记了东宫夜宴那一晚,他嬉皮笑脸一脸讨好,“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我愿娶姑娘为妻。”夭寿啊!怎么又是这位冤家?...

《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李延玺沈骊珠全局》精彩片段


而浅碧……

小小的张开嘴巴。

吃惊地一叹。

哇。

小姐真厉害。

那可是十两金唉!

浅碧登时看李延玺的眼神就不一样了。

方才是看登徒子。

现在么。

活脱脱一个冤大头。

或许是察觉李延玺没有什么恶意,所以沈骊珠叫她将药庐的偏房收拾出来给李延玺暂住,浅碧也颠颠儿地去了。

药庐本就简陋,偏房更是久不住人,灰尘弥漫。

奈何浅碧手巧,几下便将屋子收拾出来,硬邦邦的床板铺上一层柔软的被子,虽不华丽,但至少今晚可暂时安寝了。

太子天潢贵胄,还没住过环境这么简陋的屋子,眉头不觉微蹙。

本以为身上有伤,环境粗陋,必定辗转难眠才是。

哪知身体一沾床榻,竟然很快就沉沉睡了过去。

那盖在身上的被子有股淡淡清苦的药香,又似夹杂着些许柔软而明艳的香气,似那女大夫身上的味道……

第二日醒来,李延玺扶额坐在榻间,脸色隐约不明,掠过自己身下的眼神有些奇异和古怪。

从他知晓人事起,东宫爬床的,臣下献美的,不知几何,李延玺不是没有见过宫廷沉沉,潋滟如梦的绝色。

但是他厌恶父皇夺取臣妻,也憎恶那位光艳六宫的宠妃,觉得美色惑心,红颜倾国。

李延玺从小就立誓不会做他父皇那样被美色所惑,为情乱智的人,是以东宫至今都无一妃一妾。

太子在女色上相当淡薄,觉得没有姬妾伺候也没什么。

将来,他的后宫不需要多少女人,娶一位贤良女子为正室,他会给予她应有的、最大的尊重。

——明君当如是。

或许,为了权衡后宫与朝堂,他也会纳几位妃嫔,但必不会冷落皇后,令她……

如他母后那般,郁郁而终!

但,李延玺没想到,自己多年清心寡欲,竟然……

身体传来的异样反应,令太子略微恼羞成怒。

不过是金陵之地的小女子,会点医术罢了,哪里有什么特别的。

要说特别,特别贪财才是。

压下某些蠢蠢欲动,李延玺懒洋洋地往床榻一靠,不禁又想道:

也许此次从江南归京后,是应该选一位太子妃了。

-

“唉,公子你醒了。”浅碧抱着一套衣裳敲开了偏房的门,“这是我家小姐找岑夫子借来的,你快换上吧。”

李延玺扫了一眼,透过轩窗,见药庐门前沈骊珠一袭蓝衣正在跟一书生说话。

恰巧,那书生打扮的男子,也穿着一身蓝衣。

虽然大晋没有情侣装一词,但一男一女穿着颜色相近的衣裳站在一起,那画面就好似璧人一双。

令人看着就莫名的……心情不愉。

李延玺眼眸微眯,乌黑的瞳里自有威仪,扫过浅碧手里的还算干净整洁的衣裳,道:“别人穿过的衣裳,我不穿。”

这一刻,浅碧只觉得眼前这位的气场华贵凛冽一寸寸压下来,叫她心生卑微如渺、自惭形秽,觉得手中捧着的旧衣献予他,确实有种亵渎了对方的感觉。

这登徒子……啊,不,这冤大头什么来路?

竟然比她在京城见到侯爷时受到的威压还要重!

浅碧心中惊疑不定,转头下意识向沈骊珠求助,“小姐……”

沈骊珠款步走过来,一袭蓝衣,浅纱遮面,裙裾如莲步步生花,姿态比京中贵女还要优美几分。

这是她自幼刻在骨子里的礼仪,哪怕这三年性情天翻地覆,举步莲移的习惯也是难以改变的。

只是声音清冷得近乎刻板,将人心底搅起的那池涟漪尽数打散了去。

“药庐里没有男子的服饰,衣裳只有一套,公子若不愿意穿,就请自便。”

说完,沈骊珠从浅碧手中拿过那套男子衣裳,放在李延玺面前,拉着浅碧就走。

她自是知道太子殿下生来尊贵,恐怕不愿意碰别人碰过的东西,何况是贴身之物穿上身了。

但,这里不是京城,也不是他的东宫,她凭什么要惯着他?

不愿穿,那就裸着好了。

李延玺,“……”

还没有哪个女子敢跟他甩脸子的。

太子扶额望着沈骊珠拉着她那丫鬟离去的背影,也不知道是先前哪句话愉悦了他,竟然一点一点慢慢地笑了起来。

这笑,似熠熠的珍珠自碧海而出,华光晶灿,令陋室生辉。

嘴上说着“别人穿过的衣裳我不穿”的人,最终还是慢条斯理的将那半新而整洁的青衣层叠套上身体。

待李延玺从陋室走出,沈骊珠松了口气。

幸好尊贵的太子殿下还是穿上了,幸好尊贵的太子殿下会自己穿衣。

不然,她虽然嘴上说着自便,却也不希望自己的药庐里多出一个光裸着身体的男子,徒惹非议。

虽然她早就没有了名声这东西。

沈骊珠微微扯了扯唇角,苦笑了下。

因为知道太子的身份,李延玺于她而言,不过是男颜枯骨,心中波澜不惊。

但不知他身份的浅碧,却客观地觉得这位穿着岑夫子的长袍,却比岑夫子无端多了一分韵味。

岑夫子穿这身是斯文有礼,而这人却是雍雅与尊贵并存。

当然,浅碧也只欣赏了下太子殿下的姿容绝世,便转头做事去了。

李延玺懒洋洋地倚靠在门边,微微垂眸瞥了眼自己身上的淡青色长袍。

又抬起眸子,看向小院里纤纤玉手拨弄着药草的蓝衣女子。

心中颇为遗憾地掠过一个念头。

若是这姑娘昨夜穿的那一身,倒是跟他的相得益彰。

今天么。

终是阴差阳错,不合时宜。

此时,浅碧抱着一只木盆从他面前走过。

盆子里,揉叠着一抹青裳,些许斑驳血迹显露了出来。

李延玺看出是昨夜沈骊珠穿过的,心下微动,不禁问了句,“浅碧姑娘是要去河边浣洗衣物?”

对方问的时候含笑。

青色长袍在日光里,容颜都镀上一层灿烂流金,竟也显得平易近人起来。

浅碧心中对这位没什么好感,但伸手还不打笑脸人呢,于是老老实实地回答道:“不是呢,是拿到厨房去烧掉。”

说着,浅碧自己也觉得疑惑,不禁小声嘀咕道:“上个月才做的新衣,就算染了血,明明可以洗掉的,但小姐非说脏了,不想要了,让我拿去烧掉,真是奇怪……”

在浅碧说出是要将衣裳拿去烧掉的时候,李延玺的脸色就开始变得极为的难看。

*

*

小剧场

现在的太子殿下:别人穿过的衣裳孤不穿!

以后的太子殿下:嫁过人又怎么样孤喜欢!


竟然比她在京城见到侯爷时受到的威压还要重!
浅碧心中惊疑不定,转头下意识向沈骊珠求助,“小姐……”
沈骊珠款步走过来,一袭蓝衣,浅纱遮面,裙裾如莲步步生花,姿态比京中贵女还要优美几分。
这是她自幼刻在骨子里的礼仪,哪怕这三年性情天翻地覆,举步莲移的习惯也是难以改变的。
只是声音清冷得近乎刻板,将人心底搅起的那池涟漪尽数打散了去。
“药庐里没有男子的服饰,衣裳只有一套,公子若不愿意穿,就请自便。”
说完,沈骊珠从浅碧手中拿过那套男子衣裳,放在李延玺面前,拉着浅碧就走。
她自是知道太子殿下生来尊贵,恐怕不愿意碰别人碰过的东西,何况是贴身之物穿上身了。
但,这里不是京城,也不是他的东宫,她凭什么要惯着他?
不愿穿,那就裸着好了。
李延玺,“……”
还没有哪个女子敢跟他甩脸子的。
太子扶额望着沈骊珠拉着她那丫鬟离去的背影,也不知道是先前哪句话愉悦了他,竟然一点一点慢慢地笑了起来。
这笑,似熠熠的珍珠自碧海而出,华光晶灿,令陋室生辉。
嘴上说着“别人穿过的衣裳我不穿”的人,最终还是慢条斯理的将那半新而整洁的青衣层叠套上身体。
待李延玺从陋室走出,沈骊珠松了口气。
幸好尊贵的太子殿下还是穿上了,幸好尊贵的太子殿下会自己穿衣。
不然,她虽然嘴上说着自便,却也不希望自己的药庐里多出一个光裸着身体的男子,徒惹非议。
虽然她早就没有了名声这东西。
沈骊珠微微扯了扯唇角,苦笑了下。
因为知道太子的身份,李延玺于她而言,不过是男颜枯骨,心中波澜不惊。
但不知他身份的浅碧,却客观地觉得这位穿着岑夫子的长袍,却比岑夫子无端多了一分韵味。
岑夫子穿这身是斯文有礼,而这人却是雍雅与尊贵并存。
当然,浅碧也只欣赏了下太子殿下的姿容绝世,便转头做事去了。
李延玺懒洋洋地倚靠在门边,微微垂眸瞥了眼自己身上的淡青色长袍。
又抬起眸子,看向小院里纤纤玉手拨弄着药草的蓝衣女子。
心中颇为遗憾地掠过一个念头。
若是这姑娘昨夜穿的那一身,倒是跟他的相得益彰。
今天么。


“陆府上下都很忌讳提起他活不长的事情,但是他本人却似乎不是很在意。有时候嫌药苦,还会将药给偷偷倒掉,被父兄发现也只—笑道,人总有—死,不过是或早或晚而已。”
“陆夫人曾经想为他娶—门妻室,留下子嗣,也有倾慕枕玉公子的姑娘对他表明过心意,说不在乎他命短,愿意嫁给他,统统都被陆二公子给婉拒。”
“但是,两年前,也就是陆亭遥十七岁那年,他的想法改变了。”
“他开始积极治病,不论医士开了多苦的药也都再没有偷偷倒在窗外树根下过……”
李延玺忽地打断少臣的话,饶有兴致地挑了下眉,“是因为他那未婚妻?”
少臣点头道,“正是。”
“不论多么公子如玉的人也难逃儿女情长,就算这枕玉公子也不能免俗。”李延玺很轻地笑了下,唇角带着—丝弧度。
似嘲讽。
杀伐果断,狠辣卓绝的东宫太子,是从来不屑沉溺于儿女情长的,更惶论为—个女子改变性情。
少臣,“……”
突然间想起阿姮姑娘当着殿下的面跳河那夜。
殿下是怎样不解惊怒,之后又是怎样长的—段时间里喜怒不定,皆历历在目。
若是没有遇到阿姮姑娘之前的太子殿下,说出这样的话,自然是很令人觉得信服的。
但是,殿下你忘记了你也曾被阿姮姑娘牵动喜怒的事情了吗?
当然,少臣不敢将这些话当着李延玺的面说出来。
也就只敢在心里叨叨两句。
忽然,少臣又听得太子问,“这么说来,孤倒是有些好奇,这陆二公子的未婚妻是个怎样的美人了。”
能将—曲《凤求凰》弹得如此惊艳,就连景澜都赞赏是“琴心无双”的女子。
能让枕玉公子都倾心,不惜想努力活得久—点,改变命短结局的女子。
应当是个美人吧。
少臣挠了挠头,墨发被红色发带高高束起,难得显露出来点儿稚嫩的少年气,“这倒是不曾听见那些小丫鬟们议论。”
因为人前,沈骊珠总是以纱遮面,她和陆亭遥独处时倒是会取下面纱,但除了墨砚,陆亭遥并不让其他人近身侍奉。
所以就连风雪轩的仆婢们,也很少有见过沈骊珠面纱之下的容貌的,就更惶论知她美丑了。
而且她们也并不敢偷偷议论这个。虽然心里也曾十分好奇未来风雪轩的女主人为何总是戴着面纱。
二公子脾气极好,是书上讲的那种陌上如玉足风流的人物,从不打骂责罚下人,风雪轩的差事也—向是最体面最轻松的。
但是这样的人沉下脸,动怒时,也是非常可怕的。
曾经有个爱慕公子的小婢,仗着从小在风雪轩侍奉公子的情分,因为嫉妒对骊珠小姐不敬,上茶时故意松开手,茶盏摔碎,瓷片碎在骊珠小姐裙摆,热茶烫伤了骊珠小姐的手,那是公子第—次动了怒。
最后,那小婢饶是苦苦哀求,依旧被逐出了风雪轩。
再后来,府中主母将她给发卖出了府。听说还是大公子知道后做的主。



若是奇才,身体病弱易夭折,倒是可惜了。

不过,世上惊才绝艳者,总是活不久的,就如红颜薄命。

李延玺淡漠地想。

见殿下难得对这位陆二公子有兴趣,少臣想了想,又将自己潜入风雪轩中偷听到的丫鬟和小厮们的谈话尽数说了出来。

“听风雪轩的丫鬟们闲聊讲,陆二公子常年缠绵病榻,从小就是泡在药罐子里长大的,据说活不过二十弱冠,但是陆亭遥本人却是很不在乎。”

“养病不能下榻,他就看书或自己跟自己下棋,所以他什么都学,也什么都会—点。除了骑马射箭这些。”

“陆府上下都很忌讳提起他活不长的事情,但是他本人却似乎不是很在意。有时候嫌药苦,还会将药给偷偷倒掉,被父兄发现也只—笑道,人总有—死,不过是或早或晚而已。”

“陆夫人曾经想为他娶—门妻室,留下子嗣,也有倾慕枕玉公子的姑娘对他表明过心意,说不在乎他命短,愿意嫁给他,统统都被陆二公子给婉拒。”

“但是,两年前,也就是陆亭遥十七岁那年,他的想法改变了。”

“他开始积极治病,不论医士开了多苦的药也都再没有偷偷倒在窗外树根下过……”

李延玺忽地打断少臣的话,饶有兴致地挑了下眉,“是因为他那未婚妻?”

少臣点头道,“正是。”

“不论多么公子如玉的人也难逃儿女情长,就算这枕玉公子也不能免俗。”李延玺很轻地笑了下,唇角带着—丝弧度。

似嘲讽。

杀伐果断,狠辣卓绝的东宫太子,是从来不屑沉溺于儿女情长的,更惶论为—个女子改变性情。

少臣,“……”

突然间想起阿姮姑娘当着殿下的面跳河那夜。

殿下是怎样不解惊怒,之后又是怎样长的—段时间里喜怒不定,皆历历在目。

若是没有遇到阿姮姑娘之前的太子殿下,说出这样的话,自然是很令人觉得信服的。

但是,殿下你忘记了你也曾被阿姮姑娘牵动喜怒的事情了吗?

当然,少臣不敢将这些话当着李延玺的面说出来。

也就只敢在心里叨叨两句。

忽然,少臣又听得太子问,“这么说来,孤倒是有些好奇,这陆二公子的未婚妻是个怎样的美人了。”

能将—曲《凤求凰》弹得如此惊艳,就连景澜都赞赏是“琴心无双”的女子。

能让枕玉公子都倾心,不惜想努力活得久—点,改变命短结局的女子。

应当是个美人吧。

少臣挠了挠头,墨发被红色发带高高束起,难得显露出来点儿稚嫩的少年气,“这倒是不曾听见那些小丫鬟们议论。”

因为人前,沈骊珠总是以纱遮面,她和陆亭遥独处时倒是会取下面纱,但除了墨砚,陆亭遥并不让其他人近身侍奉。

所以就连风雪轩的仆婢们,也很少有见过沈骊珠面纱之下的容貌的,就更惶论知她美丑了。

而且她们也并不敢偷偷议论这个。虽然心里也曾十分好奇未来风雪轩的女主人为何总是戴着面纱。

二公子脾气极好,是书上讲的那种陌上如玉足风流的人物,从不打骂责罚下人,风雪轩的差事也—向是最体面最轻松的。

但是这样的人沉下脸,动怒时,也是非常可怕的。

曾经有个爱慕公子的小婢,仗着从小在风雪轩侍奉公子的情分,因为嫉妒对骊珠小姐不敬,上茶时故意松开手,茶盏摔碎,瓷片碎在骊珠小姐裙摆,热茶烫伤了骊珠小姐的手,那是公子第—次动了怒。


据说,歌舞时,衣裳从美人肩头滑落而下,露出完整的牡丹图案,有种花朵重瓣绽放的艳丽之美。

阿姮的婢女怎么会认识欢楼女子?

李延玺抬起下巴,银色面具折射出一抹流光,“少臣。”

不需李延玺多言,少臣从二楼跳下,跟上浅碧。



“沈姮姑娘的婢女一路回了齐府。属下从旁询问,齐府有位娇宠甚重的小姐,名曰宝衣。”

“可见在这一点上,她不曾对殿下说谎。”

“至于那身上纹有牡丹图案的女子,出身风月之地,在一个名叫[鹊桥仙]的欢楼里做……红倌人。”

少臣将自己探查到的一切,回来一一禀报给太子听,说到最后,竟是难得停顿了下。

红倌人,指的是卖身的妓/女。

殿下天潢贵胄,生平所接触到的女子,最低层次也该是身家清白。就算有人想讨好,也绝对不会用欢楼女子献媚,除非是……不想活了。

所以,少臣提起那红倌人都有些犹豫,生恐污了殿下的耳。

李延玺果真蹙了蹙眉。

“那可探查到她们之间有什么关系?”

少臣摇头。



齐府。

浅碧将玫瑰酥送到沈骊珠手边,内里是鲜花做的馅,香甜细腻得恰到好处,食之令人口齿生香。

沈骊珠比平时府里厨司做的芙蓉糕多吃了小半块。

浅碧看着沈骊珠浅淡如黛的眉眼,终是忍下了今日出去买玫瑰酥遇见太子的事没说。

小姐好不容易才开怀一点,说出来也只是平白令小姐担心罢了。

——大不了,太子离开金陵前,她不再出府就是了。

至于……

浅碧紧了紧袖口里藏着的东西。

那是鸢红姑娘托她带给小姐的。

上面写着,秦施施约小姐近日赴鹊桥仙一见。

鹊桥仙是金陵最负盛名的风月楼之一,秦淮河畔,临水而建。

那楼在河心。

欲登楼者,必先过一座桥。

每到夜晚,花楼灯火亮起,开门迎客,而恩客们过桥登楼,与楼中女子相会,夜夜笙歌,交颈缠绵,天明时方才离去,颇有牛郎织女相会的意境,是以久而久之这座欢楼被金陵墨客名士们戏称为——

鹊桥仙。

而请她家小姐鹊桥仙近日一会的秦施施,是楼中翘楚,近两年在金陵声名大噪的花魁娘子,色艺双绝,裙下之臣无数。

浅碧思量再三,到底瞒下了这张纸条。

小姐曾经为欢楼女子诊过病,去过鹊桥仙,但她始终都觉得……那风月之地还是不去为好。

何况,太子正在寻小姐。

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一定要打探小姐的下落,但浅碧想,总归不是什么好事。

浅碧被惊吓了一番,心里又藏着事,为瞒下鸢红姑娘托她递的消息,生了歉疚,便突如其来地病倒了。

沈骊珠问起来时,只听赏芳院的小丫鬟说:“浅碧姐姐说她身子有些不舒服,回房躺一躺。”

沈骊珠放下书卷,来到浅碧的房间,见她合衣卧在床上,一摸额头,果然已发起了热。

沈骊珠黛眉蹙起,命小丫鬟到她房里取来药箱。

药箱里,备有退烧清热的药丸,装在一只白瓷瓶子里。

沈骊珠自幼便怕苦,少时又娇气,喝药不止要人千哄万哄,喝完一张明媚漂亮的小脸苦得皱起来,立刻就得嚷着要甜腻腻的蜜饯压舌尖的苦味儿,哪怕含着蜜饯,那眼泪汪汪的样子也惹人怜爱。

后来。

后来,就没人哄了。

病得最重时,在那潮湿阴冷的小佛堂里,连大夫都没得请,还是那些人担心她病死了不好交代,毕竟也是侯府嫡女,贵妃曾经最疼爱的亲侄女不是?所以,在浅碧的再三哀求下,施恩般的得到了几包药。

怕下次就没有了,一包药往往要熬煮到完全没有了味道才舍得倒掉药渣。

连药都如此节省着用,蜜饯糖酥自然也是没有的。

那时她已经学会让自己努力一口气咽下去,而不吐出来。哪怕憋得眼眶通红。

被接到江南后,她又喝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的药。

沈骊珠依旧怕苦,自己习医后,研习了古方,将草药研磨成细粉,添加了糖蜜和面粉,揉搓晾干制成了药丸,治疗的药效却不减。

她从白瓷瓶里倒出来三五颗,喂浅碧喝下。

浅碧有些迷糊,伸手抓住了沈骊珠的一截衣袖,嗓音有些沙哑,“小姐,我会不会死啊……”

沈骊珠一顿,在浅碧背上拍了拍,轻声哄道:“不会。我们都活下来了。”

伤寒是会传染的。

严重时足以致命。

那个时候,她们就是这样互相扶持着活下来的。

浅碧怕她死。

她也怕浅碧会死。

被关在暗无天日的小佛堂里,满是死寂牌位,她们是彼此的依偎。

小丫鬟隔着一段距离,目光怯生生地望着这边。

表小姐真是……奇怪。

平日里冷冷清清的,不像宝衣小姐那般明媚活泼,爱说爱笑,但身上就是有种不显山不露水的气质,令她们不敢亲近,只敢尊着敬着。

但没想到……

原来表小姐竟然还有这样的一面。

就算宝衣小姐跟婢女关系亲厚,也不曾在婢女生病时哄婢女睡觉啊。

这哪里像是主仆,分明更像是姐妹。

小丫鬟满眼羡慕地看着表小姐将浅碧姐姐哄睡后,才轻轻地扯回自己的衣袖,起身准备离去。

但,这时,浅碧姐姐的袖中,却不小心落下一张纸条。

她看见表小姐弯腰,如墨的青丝从腰间滑落下来,轻轻将之捡了起来。

表小姐看见纸条,似愣了下,动作有一瞬的停顿。

那纸条似女子所用的花笺,上有牡丹花图案的印记。

这印记……

是“鹊桥仙”特有。

沈骊珠本以为是浅碧的东西,想捡起来便放回原处,此时见了印记,她犹豫了片刻,还是将花笺打开了来。

上面簪花小楷写着,请阿姮大夫近日到鹊桥仙一聚。

是秦施施亲留的笔迹。

沈骊珠的师父也是一位女性,她说众生皆苦,而女子,尤其是底层女子最苦,高门贵女生了病尚且讳疾忌医,因为医士多是男子,为了自身贞洁,裙下之疾宁愿隐忍病痛,羞于医治。

再者就是像贫苦农妇与欢楼女子,前者是无钱相医,后者则是无人相医。

世间男子是她们的恩客,却又鄙夷她们的不贞与放浪。哪怕她们愿意付银钱,也不在意那所谓的贞洁,却鲜少有医士愿意为她们问诊。听说是欢场女子来请医,有点名气的大夫都会为了显示自己的高洁,将人辱骂赶走。

“走走走,去别家去,不治,晦气!”

沈骊珠跟随师父习医时,学的第一堂课便是:医者面前,不论是簪缨贵族,还是贩夫走卒,都应一视同仁。

所以,沈骊珠曾在贫民窟为贫苦百姓免费施药,也曾为秦淮河畔的风月女子问诊写方。

秦施施便是先前结识的。

行医时,她自称沈姮。

秦施施找她,必定是有什么要紧事。

行医的事,一刻也拖不得。

沈骊珠将纸条收入掌心,已经决定了要去。

她并不怪浅碧将纸条藏起。

心知浅碧也是为了自己。

叮嘱小丫鬟好好照顾浅碧,“这是退热的药丸,隔两个时辰再喂给她一次。”

小丫鬟很认真地接过瓷瓶,问了句:“小姐您要出府吗?”

沈骊珠轻轻“嗯”了声。



她趁着夜色出了府,来到鹊桥仙隔岸的渡口,对了暗语,登上小舟。

世人皆知,登临鹊桥仙须过桥,却不知也有暗口可渡。

沈骊珠一袭淡青色衣衫,轻纱遮面,坐在乌蓬船上,身旁放在药箱。

此行她一人。

为了安全,贴身戴的香囊里装着她自己做的迷药。

至少足以自保。



鹊桥仙,花船上。

脂粉浓艳,轻歌曼舞。

这座欢楼最华丽也是最高处的牡丹阁,花窗打开,便可将整座楼的景色收入眼底。

夜幕低垂时,此处迎来送往皆是男子,或衣着华贵,或大腹便便。

若是有女子踏上“鹊桥”,必定显眼。

然而,美酒已上,花娘已来问过三次是否请姑娘入内,都不见有女子渡桥。

殿下今晚恐怕要失望了。

少臣浑身不自在,甚至因为脂粉味道太浓,没忍住打了个喷嚏,“殿下,沈姮姑娘应当不会来此处,我们还是回去吧……”

李延玺墨眸狭长,眸光流转,淡淡落在远处鹊桥上。

眉头蹙起了一瞬。

难道他真的猜错了?


“我真的很讨厌你,我都已经逃到金陵了,我明明已经努力忘掉那些过去了,你为什么要来打搅我平静的生活?!”

身体一瞬间猛地被推开。

淡青色长袍之下,李延玺胸口慢慢渗出些许艳色来。

有些疼,但他强行咽下喉间一丝沉闷的声音。

李延玺看着她崩溃含泪的眼睛,“我们以前难道见过?”

她眼里的恨意不似作假。

就好像他是什么负心之人。

可李延玺不记得有做过辜负某个女子的事情。

他鲜少跟女子有纠缠牵扯。

或许,她将他当作了旁人那般痛恨。

若是她真的将他当成了旁人……

李延玺本该不愉的。

但,见她哭成这般,心里竟奇异般的生出了一丝不忍。

他想,就算她将他当成了旁人,但如果她愿意将辜负了她的人告知,他也很愿意为她做一回主的。

沈骊珠却只觉得讽刺。

她多么像个笑话!

他竟然问她,我们以前是不是见过?

他不记得。

不记得,曾经有过一位少女,满怀期待地接下帝王那道令她选妃的圣旨,盛装出席了他的选妃宴,结果却是被他一句话毁掉了半生!

哈哈哈……

是不是这些天潢贵胄永远都是这般高高在上,视人卑微如蝼蚁?!

自从在江南见到太子起,她心中所有压抑着的悲愤、丛生的怨恨、都在这一刻像杂草在荒原上疯长。

“不。”沈骊珠缓缓摇头,淡色轻纱下的唇角露出个讽刺的笑,“我们从未见过。”

“只是,你跟我从前认识的一个人,长得很像,我差点嫁予他,做他的妻子……”

“那现在呢?”李延玺蹙眉,声音一紧,只觉胸口还没完全愈合,如今被撕裂又添新伤的地方,有些轻微的疼痛。

沈骊珠冷漠道,“他死了。”

曾经少女的春闺梦里事以及少女心里的那个人,早已死在三年前,随着时光掩埋。

听到那人死了,就连李延玺自己不曾注意到,他原本蹙起的眉,竟然微微舒展开来。

“他辜负了你?”

“辜负?谈不上。”沈骊珠嗓音越发的冷淡,像是由自己的口在说着别人的事情,“只是昔年的一厢情愿罢了。”

这样的崩溃,早已经不是一次两次,而是无数次。

特别是在小佛堂里被关禁闭的那一年,只需一年,那个爱笑爱俏的少女就再也不见,她已经学会将因崩溃、破碎掉的自己,一片一片捡起来,缝补成眼前这个沈骊珠。

沈骊珠抬了抬眉。

“你和他……”她冷淡的眼神,从李延玺脸上寸寸划过,慢声说,“长得真的很像。”

李延玺神色微僵。

沈骊珠唇瓣轻启,一字一顿地道:“所以,我是真的很讨厌你。”

她语调冷冰冰的,述说着自己的厌恶,“一见到你,我就忍不住心生怨恨。”

“意不能平,夜不能寐。”

“我在想啊,天底下生着这样面孔的男子,是不是大都如此?”

她忽地轻轻笑了下。

冷淡如雪的人儿,忽然一笑,哪怕隔着面纱,哪怕分明是讽刺的笑,也能令人感觉到那种冰雪初融的绚烂之美。

李延玺晃了晃神,随之心头微怒,生恼,“沈姮,我不是他,不是你心中死了的那人,你怎可……”

将孤与那人混为一谈?!

李延玺觉得沈骊珠的迁怒好没道理。

“不能吗?”沈骊珠声音复又冰冷下来,仿佛刚才的一笑不过是昙花一现,“难道你就不曾欺负过我?”

“我也是清清白白的女儿家,你夜晚闯入药庐,以毒药的手段逼迫我给你治伤,为你上药,在这里一住便是多日,惹得四邻误会,不得不以表兄妹相称……”

“难道只因为我恰好是个大夫,这便不算欺负?”

哪怕在金銮殿上与他父皇对峙都不落下风的太子殿下,生平第一次感到什么叫做无言以对。

女子蓝衣清冷,此时却言语灼灼,光华耀目,令人不能逼视。

“不是毒药,只是糖丸罢了。”李延玺凝眉片刻,抿唇,“你若是介意名声……”

他取下一枚贴身玉佩赠予骊珠。

“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在下李扶渊,愿娶姑娘为妻。”


“春夏交界,本就是疾病多发时节,只是偶感风寒而已,咳咳,没有什么大碍,养—养就好了……”沈骊珠没跟浅碧说自己趁夜去过鹊桥仙,跳河落水的事情。

正如浅碧没有跟沈骊珠说过,自己见过太子的事。

她们都不愿对方担心。

就连浅碧发现药箱不见的事情,沈骊珠也找理由含糊了过去。

病情反复缠绵了十几日,等沈骊珠好起来时,整个人清减了—圈,原本就细盈的腰身越发弱柳扶风。

浅碧不得不连夜将她从前的衣裳——收了腰身的尺寸,穿起来才不至于显得空荡。

养病期间,沈骊珠每隔—日,便叫府中小厮替她跑—趟城西乌衣巷巷尾的糕饼铺买白糖糕。

这是她跟秦施施约定好的通信方式。

糕饼铺是沈骊珠之前救过的—位妇人开的,若是秦施施想通了,要上告御状,欲寻她,可将信笺交予老板娘。两人再约定相见时间与地点。

届时,沈骊珠会将太子赠予的白璧以及那个心愿,转赠给秦施施,助她伸张苦楚和冤屈。

大晋储君—诺千金,沈骊珠不担心自己惹恼了李延玺,他就推翻了承诺。

白璧归还,也算了断他们之间的因果,以后最好不相见。

既是帮了秦施施,也是帮她自己。

沈骊珠这般想着。

谁知,—连半月,都不曾有秦施施的消息。

沈骊珠便已知晓她的意思,不禁心头微叹。

世道待女子诸多苛责,就算施施姑娘放弃上告,选择忍下这屈辱,她也始终是令人怜惜叹惋的苦主,不应该被任何的言语苛责。

她坐在水榭边,随意掰碎了—块糕点投入湖中,各色锦鲤争先恐后探出头来争食,这样活泼鲜动的景致,却也只引来沈骊珠—声叹息。

身后响起脚步声,“表姐何故叹气,莫不是想未来表姐夫了吧?”

沈骊珠转头,只见齐宝衣步履轻盈而来,鬓边流苏簪摇晃,那话俏皮又戏谑,惹得沈骊珠脸微热,轻叱了声,“宝衣,不许瞎说。”

齐宝衣笑嘻嘻地道:“哪里是瞎说了,二公子身体病弱,每逢冬日都要到山里温泉庄子暂住,直到春末近夏的时季方归,仔细想想,表姐定亲之后,还是第—次跟二公子这么久没见面吧?”

沈骊珠有—丝恍惚,这段时日,自从李延玺出现起,就占据了她太多的心神与喜怒哀乐,被齐宝衣—提,她才想起确实是跟未婚夫陆亭遥许久未见了。

陆亭遥病弱畏寒,听大夫建议可多泡温泉,对他的身体多有助益。恰逢金陵城附近的小雁山被发现有—口天然的温泉,疼爱幼子的陆父陆母便买下山头,围绕着温泉的泉眼建了座华美的别庄。陆亭遥每年都会搬到小雁庄去住几个月,度过那漫长、寒冷、又难熬的冬季。

陆家父母并不长住小雁庄,沈骊珠—个女子不好主动跟过去。

他们只是定了亲,并未成婚,那样相见不合礼数。

是以,从陆亭遥搬去温泉庄子上以来,跟沈骊珠已有三四月未见面。

当然——

这也很正常。

要知道许多夫妻成亲前也未见过—次面呢。

哪怕定亲的前—晚,外祖母曾拉着她的手低声叹息,“我们骊姐儿明明是侯府嫡女,这样的身份便是连王孙公子也配得起,要是没有那件事,何苦要你嫁给—个知府家身体病弱的嫡次子……”


抱臂站在门外的少臣心里“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殿下堂堂天潢贵胄,在阿姮姑娘也就是个拎药箱的。

李延玺却并不恼,唇角甚至含着一抹笑,见沈骊珠朝自己走来,伸出手压低了声音道:“还请殿下将药箱给我,然后暂且离开。毕竟是女儿家的一些疾病,不好有男子在场。”

女子手掌雪白,似上好的美玉。

李延玺勾唇,将药箱的带子放入沈骊珠掌心,侧身离开前,在她耳边轻笑着落下一句,“孤还是第一次见阿姮这般情态,甚美。”

令他想一窥她面纱之下的真容,是否也如此动人。

他分明是在夸她。

沈骊珠的脸色却是一白。

鲜艳欲滴的血色瞬间褪了个干干净净。

她嗓音有些哑地道:

“殿下,请自重。”

然后,将他推出了门外。

盯着那扇紧闭的门,李延玺目光似震惊,似不可置信,银面之下的神色隐约崩裂。

既不解又不可思议。

孤分明是在夸她。

她到底哪里不满?

世间女子不都希望被赞誉美貌吗?



沈骊珠重重关上门,落在门扇上的手,有些颤抖,指节都透出些许苍白。

她曾因美貌“获罪”,被这个人亲口判了“死刑”,亲手划伤了自己的脸。

如今容颜有瑕,哪里算得上美丽?

李延玺的话,由她听来,不止是讽刺,更是一种铺天盖地漫上来的……羞辱。

他忘了。

忘了从前是怎样羞辱过她。

现在却又来说这种撩拨的话。

多么可笑。

沈骊珠唇角浮起的笑,似冰冷,似苦涩。

或许那根本就算不得笑,更似一种自嘲。

她闭了闭眼,压下眼底的酸涩与热意,取了药箱折回到秦施施床边。

秦施施伸出一截玉腕,搭在小药枕上,过了片刻,就见沈骊珠纤细的眉慢慢地蹙了起来。

“施施姑娘……你怀孕了。”

秦施施是清倌人。

卖艺不卖身。

怎会……

沈骊珠眼里透出几分疑问,几分惊色,心下被这个消息震惊到,将什么太子,什么李延玺的,霎时间都被她抛之脑后。

秦施施面色雪白,凄苦一笑,“我早有预料,所以让鸢红托信找你来……”

说着,她挣扎起身,这个名满金陵的花魁,眼下青丝凌乱散落在肩上,挣扎着起身,伸手紧紧握住了沈骊珠的手,如同溺水之人抓住了最后一根浮木,满目哀求之色。

“阿姮姑娘,我求你,不要将此事声张出去,然后为我开一帖……落胎药。”

秦施施低低哭泣,近乎要给沈骊珠跪下。

金陵的文人墨客以及贵族豪商追捧她,皆因她秦施施是才艺双绝的清白之身。

那些追逐她的男子多情而风流,不惜捧上千金,只为博她一笑,一顾盼回眸。

他们无一不想得到她。

但是,一旦得手,却未必珍惜。

等待她的,不是免她惊,免她苦,免她四下流离,无枝可依,而是……弃之如敝屣。

花魁娘子一旦破身,就不再奇货可居,最终会沦为接待恩客的红倌人。

何况,历代金陵花魁都是到了年纪,由花娘安排公开拍卖初夜。

一夜最高可值万金。

她怀了身孕,没让花娘赚到这个万金,必定会被打死。

打死或许还是比较体面的死法,最怕的就是被打断了手脚,卖到暗馆里去,沦落成那最下等的暗娼。

一幅帘子一条板凳就是她的卖身地,一两个铜板就是她的皮肉钱。

那真是比死了还不如。

所以,秦施施泪水盈盈,不惜跪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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