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突然从远处传来,急促而嘶哑,在地铁站里回荡:“林默!跑!!!”
我转头看去,只见他站在地铁站的高台上,手里举着一颗手雷。他的脸上带着疯狂的笑容,像是看透了一切。
“你疯了!”我大喊。
“记住,活下去!”他拉下手雷的保险,猛地朝追兵的方向扔了过去。
轰——!
爆炸的冲击波将我掀翻在地,耳朵里嗡嗡作响。我挣扎着爬起来,看到追兵被炸得七零八落,而陈锋的身影已经消失在烟雾中。
我没有时间犹豫,咬着牙冲出了地铁站。外面的冷风扑面而来,像是无数把刀子割在脸上。我跑进一条小巷,背靠着墙壁,大口喘着气。
“陈锋……”我低声念着他的名字,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揪住。
但我知道,现在不是悲伤的时候。我必须活下去,找到其他的替身,完成他未完成的任务。
我擦了擦脸上的血迹,握紧手中的枪,消失在夜色中。但心里却像压了一块巨石。
我躲进了一个学校的地下室,暂时避开了追兵。然而,当我打开随身携带的电脑,试图继续破解公司的数据库时,屏幕的代码已经变成了乱码。我盯着那些乱码,突然发现它们似乎在组成某种图案,最终汇成一条文字消息:“第47号实验体,欢迎回来。”
我愣住了,手指在键盘上颤抖,指尖像是被冻住了一样,悬在半空中迟迟按不下去。“第47号实验体”像一把锋利的刀,狠狠地刺进了我的大脑。
“实验体?”我喃喃自语,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
我的目光扫过屏幕,突然注意到右下角有一个小小的图标——一个黑色的方块,中间嵌着一只眼睛。那图标我从未见过,却莫名觉得熟悉,仿佛它一直藏在我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