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李希蓝田玉的女频言情小说《大唐:你们搞错了我爹不是李世民全局》,由网络作家“浅浅一生”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在回李家村的途中,李希并没有感到有人跟着,可是他却不知道,身后正有一辆马车,不疾不徐的跟在他身后。而车厢中,坐着的,正是李世民夫妇,赶车的则是百骑司统领李君羡。“我们以远来长安的商人身份,认识他,先不要坦露身份,先搞清楚状况。”李世民要先确认,李希究竟是不是自己的长子。长孙无垢闻言点了点头,她也想知道,十六年来,自己的大儿子,过的是什么日子。很快,就来到了李家村,入目所望,这里穷山破水的,显然生存环境很差。李希刚进家门,就听到有人敲门,他推门望去,见到一对穿着锦绣的男女,不知怎的,一见到这二人,就有一种亲近感。“你们是?”李希询问。这么近距离的看着李希,李世民压抑着心中的激动,长孙无垢却是无法克制思子之情,眼圈瞬间就红了。李世民拱手...
《大唐:你们搞错了我爹不是李世民全局》精彩片段
在回李家村的途中,李希并没有感到有人跟着,可是他却不知道,身后正有一辆马车,不疾不徐的跟在他身后。
而车厢中,坐着的,正是李世民夫妇,赶车的则是百骑司统领李君羡。
“我们以远来长安的商人身份,认识他,先不要坦露身份,先搞清楚状况。”
李世民要先确认,李希究竟是不是自己的长子。
长孙无垢闻言点了点头,她也想知道,十六年来,自己的大儿子,过的是什么日子。
很快,就来到了李家村,入目所望,这里穷山破水的,显然生存环境很差。
李希刚进家门,就听到有人敲门,他推门望去,见到一对穿着锦绣的男女,不知怎的,一见到这二人,就有一种亲近感。
“你们是?”
李希询问。
这么近距离的看着李希,李世民压抑着心中的激动,长孙无垢却是无法克制思子之情,眼圈瞬间就红了。
李世民拱手一笑,道:“小哥儿,我姓黄,这是我夫人孙氏,我们是河西走廊那边的商人,这些日子前来长安进货,说来也不怕你笑,我们第一次来长安,没找到路,然后又迷了路,不知可否借宿一宿?”
“住宿费用,绝不会少。”
李世民取出一个银袋子,掏出一些碎银。
李希闻言,笑道:“这出门在外的,谁没有个难事?你是唐人吧?”
李世民一怔,道:“没错,我父亲曾跟随当今皇帝征战过,我是唐人。”
“这就见外了!”李希故作生气的说道:“既然是一国同胞,住一晚上,要什么钱?”
“快进来吧。”
李希拉开篱笆门,让二人进来。
李世民心中感慨,真是一个懂事的孩子啊,心中有家亦有国,一个真性情的人,他能作出诸多才气惊人的诗词,这下可以理解了。
随着进入这篱笆小院,看到那黄土堆积的房子,李世民夫妇心中泛酸。
皇帝的长子,流落民间十八年,生存环境,竟是如此之差。
“姨娘,我带来两个客人。”
随着李希唤了一声,堂屋内走出来一位年轻美妇人,她手里拿着淘米的陶盘,围着围裙,显然正在做晚饭。
待她出来之后,看到李世民的相貌,顿时如遭雷劈,因为他的张相,太像希哥了!
“姨娘,今天还吃狼肉吗,狼肉香,明珠还想吃。”
正在抱着一本书的小丫头李明珠,走了出来。
“吃。”李希将她抱了起来,宠溺一笑,道:“妹妹就是吃天上的星星,哥也给你摘。”
这话把八岁的李明珠逗笑了,“谢谢哥,可是我想吃月亮。”
李希一怔,道:“好,但是月亮呢,它要很久才会落下,等它落下,我们就可以吃了。”
哄孩子嘛,她开心就好。
眼见这大男孩子,如此宠溺那小女孩,李世民夫妇看的心里不好受,长乐,李承乾,李泰,他们可没有被长兄如此对待过。
李希这孩子,能对小孩子这么有耐心,足以见得,哪怕他身处泥泞之中,也未曾愤世嫉俗。
这真是难得啊!
很快,聂柒将二人请入堂屋。
聂柒开始做饭,李希正在哄着妹妹念书。
妹妹李明珠手中的书,是前些日子李希去书坊印制的,李明记载三字经。
是他亲自抄写前世的三字经,用来让李明珠蒙学用的。
此刻李明珠稚嫩的声音响起,“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
朗朗读书声响起,李世民呆住了,这是什么经文?他小时候怎么没有学过?
“小兄弟,敢问这是......”
李世民疑惑的看向李希。
长孙无垢从小通诗文笔墨,少年之时就是大才女,她自然也没听过这三字经。
三字经,乃是南宋学者编纂的。
现在是唐朝,距离出世还有好几百年呢。
兴许是李希看到二人眼中的疑惑,不由一笑,说道:“我略通笔墨,就为妹妹写下一篇蒙学经文。”
李世民:“......”
长孙无垢:“......”
你管这叫略通笔墨?
好家伙,古来圣贤,纵是惊才艳艳的,也不敢说有能力著作一本经文。
而且这本经文,寓意极深,对小孩来说,是最好理解的,甚至能影响他们的一生。
句句是千古绝句啊!
此刻李世民夫妇心中早就震惊万分了,自家这大儿子,真的这么妖孽吗?
这么一对比,他的弟弟李承乾,李泰,那简直就是废物的代名词啊!
“一定要发行出去,这对大唐子民来说,简直是福音。”
李世民拍案叫绝。
实在是他对诗文,经文了解颇深,知晓这三字经的价值,一旦售卖出去,但凡有点文墨的,都知道这篇经文的价值极高。
“先吃饭。”
李希看到聂柒姨娘已经做好了饭菜。
随着众人落座,围着一张桌子吃饭,李世民夫妇看到桌子上拜访着香气扑鼻的肉食,食用之后,只感觉味蕾要爆炸了。
只因李希卤肉的调料,用的都是现代的。
对于古代人,第一次食用,自然觉得味美至极。
“这是什么肉,如此好吃!”
李世民赞美道。
李希给他倒上一碗将军酒,道:“在我这你能喝点,以后想喝,得花钱买了。”
李世民端起酒,以为是寻常之酒,随着一口下去,如同一柄刀子入了肺腑,只感到烈。
“嘶!此酒也是喝的痛快啊,若是被那些军伍之人尝到,寻常酒就不会再喝了。”
李世民也是爱酒只人,才能说出这番话,在他还没有登基之前,为大唐南征北战,和将士们一起吃,一起喝,军中虽说不能饮酒,可是出征或是大捷,喝酒是少不了的。
所以他也有了酒瘾,每天都要喝上两杯。
“这肉是狼肉,希哥儿打回来的,至于这久,我一个妇道人家不懂,希哥儿说是将军酒。”
聂柒为李世民夫妇讲解着。
“狼肉?”
李世民身为一个皇帝,那可是知道狼的凶猛的,此刻看向李希的眼神都变了,因为他觉得这孩子,好像是上天赐给他们夫妇的一件礼物。
这首破阵子,就连李世民也感到惊艳万分,使他想到十六岁出雁门关,营救隋炀帝,后来南征北战,一扫诸侯王,定鼎宇内。
他的儿子为那位豪杰作词,他的儿子也是一名豪杰啊!
李世民欣慰,自家儿子,竟是如此大才。
长孙无垢更是露出星星眼,果然是母亲看儿子,哪看哪满意。
不愧是我和二郎的孩子,简直是文曲星附体,天下才气共有十斗,而我家孩子,独占九斗!
接下来,李希一连做出八首诗词。
这真是一场诗词盛宴,从上午到下午,食客们大饱耳福,直呼痛快。
有贺铸的六州歌头·少年侠气。
亦有诗鬼之称的李贺,所作的苦昼短。
甚至还有杜甫的名诗。
李希一连将自己喜欢,而且闻名的诗词都拿了上来。
范若薇的手都写麻了。
食客们的情绪,起起伏伏。
“这是诗仙下凡啊!在作诗这一块,谁人可比?”
“我真没想到,今日能见到如此神人,不枉来这醉仙楼。”
醉仙楼三层,人声鼎沸。
李希之名,迅速的传播在每一个人的口中。
诸多才子佳人,俱是望向他,他犹如一只仙鹤,置身于群鸡之中,是那么的光鲜亮丽。
范若薇满目钦佩的说道:“李公子,小女子对您的才华,敬仰万分。”
她是充分的感受到,人跟人的区别,比人跟狗还大。
李希收下了诸多赞美之词,然后发现自己的目的达到了,那就是传扬自己的诗仙之名。
而此次外出的目的,则是卖酒。
他在众人的簇拥下,目光不舍中,与马升走出醉仙楼。
二人找了一个茶舍。
“马大哥,我来之前,还不知道要出这么大的风头。”
“其实这将军酒,是我制造的,只是在新丰县,我人生地不熟的,不好售卖。”
“不知马大哥可有相熟的人,若是售卖出去了,自当不会忘记马大哥。”
茶舍中,李希说着。
马升心中感激万分,你已是诗仙,还愿意和我坐在一起,就已是我姓马的高攀了。
之前在那醉仙楼,有多少人与你结交,怎么会人生地不熟呢。
只不过是因为先认识我,不愿绕过别人。
这少年重情重义,又可能是那位的儿子,我马升的机缘来了啊。
“这个好办,我认识很多酒楼的掌柜。”
“这将军酒,售卖出去的价格绝对不低。”
“这样,我去牵线,你们商量一下。”
马升说道。
李希点了点头,很快,新丰县做酒楼生意的老板,来了有八人,都是新丰县最大的酒楼,也是生意最好的。
要售卖酒,自然要让人家先验货。
随着八位老板都尝了几口之后,都觉得此酒只应天上有。
“小郎君,你有多少,我张家楼都要了!”
“张老三,你胃口也太大了吧?你是想垄断,然后再分发出去是吧?”
“小郎君,张家楼生意不行,每天卖不出去多少的,还是卖给我吧,我全要了。”
“你他娘的想的美!”
几位老板争吵着,有点像市井小贩那般市侩,要知道,他们可是都身缠万贯的有钱人。
不过这将军酒一旦上市售卖,必定会被那些有钱人争着购买,所以根本不愁销路。
而且大赚特赚是完全没问题的,所以他们才这么积极。
况且,诗仙李希之名,已经传的沸沸扬扬了。
就单凭这个名头,诗仙李希所制作的美酒,多贵,都有人尝一尝呢,况且此酒的确很好。
“不用争了,我也是先制作了几坛,试一试水。”
“刚开始量不会大,你们几家酒楼平分,后续再增量。”
李希说道。
关键是,他要先回到李家村,制造酒坊,请工人,还要耗费一系列时间,才能增量。
众多老板点头同意,他们眼中的李希,现在就是一名财神爷。
等到众多老板散去,马升从怀中掏出千两银票,然后双手递上,道:“李老弟,起家需要成本的,算是老兄我资助你的,不用还。”
“我们兄弟一场,切勿论你我。”
马升眼神真挚。
开玩笑,有可能是皇帝的儿子,而且又是诗仙,又有如此美酒,这样的人早晚会化龙的。
区区千两而已,不知道有多少才子佳人,为了结交李希,甘愿白送给他。
李希知道,马升可能是看自己有能力,所以如此敢于投资自己,不过嘛,此事是人之常情,他并不会觉得马升不可交,相反,此人极其可交。
“那就多谢马大哥了。”
“不过我也不白拿你的钱,酒水生意,分你一成。”
李希说完,不等马升拒绝,就要回李家村了。
马升在后面,心中感慨良久。
他可不会小看这一成分润,要知道大唐之大,而这酒水生意,未来做到全国,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这一成分润,又是何等之多?
“去,我李老弟在李家村的房子,太小了,拿钱请工匠重起一座四进大宅院。”
“还有,去牙行购买四个姿容不俗的婢女,还有一个管家,一个马夫,再买一辆马车。”
“我和李老弟是兄弟,他姨娘,就是我姨娘,明日我亲自带着厚礼,前去拜见姨娘。”
马升吩咐着自己的小厮,他之所以不亲自去,就是不愿贸然来访,所以让下人置办这些事情。
而身边的一群小厮,早就惊呆了。
我滴个亲娘啊。
这得花多少钱?
现在市价,起一座四进宅院的院落,最低千两银子是没跑的,这还不提各种设施,假山假水,名贵植物什么的。
而有了一座四进宅院,那可是光鲜的事情,在李家村,就是秦财主的家,也不过三进而已。
再说,牙行中姿色不俗的婢女,那也是价格高昂,不过越是价钱高,越是知书达理。
只有那些官宦人家,才能买得起婢女。
拿着马升钱的一群小厮,在路上谈论着,“真是羡慕啊,我娶个老婆都费尽,家里住的还是草棚,而李希呢,年少成了诗仙之名,当官的,读书的,纷纷与之结交,就连我们东家,都要如此重视他。”
“唉,这就是命啊,谁让人家命好呢。”
只因马升曾经也是富贵过,身为一名百骑司军户,保卫皇帝李世民的安危,他什么美酒没喝过?
可是如此浓郁的酒香,今生今世,真的是第一次感受到。
而一些正在推杯换盏的食客,也是将目光尽数移到马升和李希的坐席之间。
李希笑道:“此酒名为将军酒,意欲为,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
“好一个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
一个青衣读书人起身赞道:“以木兰辞名句命名,小郎君高才。”
李希起身说道:“多谢赞美。”
读书人关注什么?
家事,国事,天下事。
他们除了关注自身的前程如何,还关注国家发展。
因为前些年,发生了一件大事,渭水之盟。
渭水之盟,又叫渭水之辱,玄武门政变之后,东突厥、颉利、突利可汗带着大军直指长安城。
公元626年,突厥距离长安仅有40里的泾阳。
一时之间,京师震动。
而那个时候,长安兵力不过数万。
在这种危机关头,李世民被迫设疑兵之计,带着高士廉、房玄龄等六人,在渭水隔河与颉利可汗对话。
他怒斥颉利、突利二可汗背约。
然后李世民杀白马与突厥可汗缔结“渭水之盟”,突厥兵于是退去。
所谓渭水之盟,就是不与突厥撕破脸,给他们一些东西,退出大唐。
这也是李世民心中的耻辱,更是大唐百姓的耻辱。
所以在历史上,贞观三年冬,趁着突厥牛羊被冻死,这个游牧部落一时空虚,李世民封李靖为定襄道行军大总管,彻底灭了东突厥。
但现在还是贞观二年。
所以提到“将军”二字,这醉仙楼中的食客,都想到了渭水之耻!
此刻,李希给马升倒了一杯酒,马升饮下之后,直呼痛苦,酒入喉咙似火烧。
可他曾是军人,就爱喝烈酒,然而这个时代,就是最烈的酒,也不及后世的白酒。
又香醇,又烈性。
马升一拍桌子,道:“此等美酒,世所罕见。”
听到他如此赞美,众人更加好奇了,这将军酒的名字还是第一次听说,真有这么好喝吗?
“马叔,好久不见啊。”
这时,一个青年走了过来,马升一见他,笑道:“是程小郎君啊。”
来的人,是程国公的儿子,程处墨小公爷。
程国公自然是程咬金,这个混世魔王,跟随李世民南征北战,立下赫赫功劳。
马升询问李希的意思,问他,要不要让程处墨坐一起。
李希点头同意。
既然是认识马升的人,而且他一句程小郎君,李希已经猜出此人的身份了。
马升能认识此人,可见他的身份也不一般。
随着程处墨的落座,他也自我介绍一番,然后三人碰了一杯,直到程处墨喝下酒,顿时弹射而起,大笑道:“小爷还没有喝过这么烈的酒,主要是,香醇至极啊!”
他爹是军人出身,他也加入了军伍,因此说话行事都很豪迈。
随着程处墨的说话,坐在席间围观的众多食客,这才确信,那将军酒,的确非比寻常。
“哼,就算是好酒,可是落入粗鄙之人腹中,也是糟蹋了好物。”
一个不和谐的声音突然响起,众人望去,发现说话的是一名身着青色大袍的中年男子,此人身躯干练,一看就是常年习武,眼神锐如鹰隼。
“王钟,你是在说小爷?”
程处墨抱着膀子冷笑道:“你一个小小百骑,只不过是天子鹰犬,你狂什么?”
却没想到,那名叫王钟的人,起身赔笑道:“小人哪里敢说小公爷,小人说的是那商贾,和那庄稼汉子。”
“商贾,庄稼汉子?”
众人闻言,目光瞬间定格在马升和李希身上。
是了。
商人在大唐地位很低。
在多年之后,白居易做了一首长篇乐府诗歌《琵琶行》作于元和十一年,也就是公元816年。
其中某一句,商人重利轻别离,前月浮梁买茶去,道尽了商人爱钱如命。
而古往今来,商人地位一直很低。
商人的孩子,不能做官。
而庄稼汉子呢?
说好听是庄稼汉子,说难听,那就是仆人都不如,给地主种地的佃户,过的都是穷酸日子。
那王钟为什么如此确定,一个是商人,一个是庄稼汉子呢?
所谓人靠衣装,佛靠金装。
李希一身粗布麻衫,不提他长相清秀俊美,频频被一些富家大户的千金小姐投目观看,只说他的穿着,在众人心中,是不配出现在这里的。
因为在座的都是家底殷实的人,要么则是风靡一时,有头有脸的读书人。
“王钟!”
马升长身而起,笑道:“当年我们之间有恩怨,可我如今已经卸甲为商,你可以言语侮辱我,可是我旁边坐着的小兄弟,你得罪不起。”
李希:“???”
王钟冷笑道:“我们之间的事情就不提了,可是醉仙楼有一个规矩,若无殷实家底,就要做一首诗出来,请问你这位兄弟,在踏入三楼之前,做诗了吗?”
马升沉默。
只因他当年与这醉仙楼老板有相识之情,所以经常来醉仙楼三层,哪里用什么诗。
而一些小厮都认识他,见他带了一个人,又哪里敢拦他?
“规矩?”
程处墨笑了笑,晃着脖子,双手指节,互相按的咔咔响,穿着一身狐皮大氅,慢悠悠的来到王钟席间,望着满桌子的珍馐美味,道:“小爷我,能否请你办一件事?”
王钟起身哈着腰,道:“小公爷,但讲无妨。”
程处墨点了点头,道:“带着你的狐朋狗友滚出去,李小郎君,是我朋友,我朋友不想见到你,这事好办吗?”
王钟蚌埠住了,他看了一眼坐在自己席间三五同僚,然后抬头看向程处墨,尴尬一笑,道:“小公爷,这事,这事难办啊。”
“难办?”
程处墨疑惑的问道,然后双手撸起袖子,吼道:“那你这狗娘养的,就别办了!”
说完,他双手掀着桌底,哗啦一下子,将一桌珍馐美味掀翻,连桌子也倒落在地。
改善聂柒姨娘、妹妹李明珠的生活质量,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李希眼下需要做的是,先在大唐站稳脚跟,混入这个时代,然后再考虑发展事业。
就在李希返家的时间中,李家村中的聂柒,已经忙完了邻居徐家的丧事,她匆忙回家,只因心忧李希的安危。
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指望他上山狩猎,在她眼中,人能囫囵的回来,就已经不错了。
孩子大了,她不想打击他的自信心,所以才由着他。
然而真的放他走了,聂柒这一整天却总是心神不宁的。
“算命的说希哥儿,将来是大富大贵的人,甚至无人能比,我一个妇道人家,不懂这些。”
“我只求他一生平平安安。”
聂柒形色匆忙,心事重重,不知想到了什么,眼圈微微泛红。
“也不知道哪个天杀的,让这孩子如此苦命。”
“我只能骗他,李明珠是他亲妹妹,她也是被人遗弃的,这样的话,他或许不会感到孤单吧。”
聂柒走在乡间小路上,迎面撞来一对夫妇,年纪大概在三四十岁左右。
“呦,聂家嫂嫂,是真善良啊,自己都穷的吃不饱饭了,还有闲心管别人的死活。”
那女人开腔了,她的脸上有一层劣质的脂粉,她长得并不好看,甚至显得有一些臃肿,随着脸庞展开,有一点点白粉落下......
聂柒没有说话,想要绕开这二人,可是那对夫妇再一次挡在她身前。
这对夫妇是聂柒的邻居,男的叫张大壮,他爷爷曾是一名军户,因此家里有三十多亩田,早些年还算有一些家底,张大壮平时又会上山狩猎,算是很得李家村人的心,可是后来张大壮好赌成性,把田地都卖给本村最大的地主,换成赌资,挥霍一空。
她婆娘也只好跟着他喝西北风。
前段时间,张大壮上山狩猎,被野猪撞了,左腿半残,这才一瘸一拐的,这让他们的本就难过的日子雪上加霜。
张大状的婆娘崔氏,听说从小是一个孤女,性情与常人不同,总是说话刻薄,和很多人都合不来。
只是李家村人,看在他李大壮的爷爷曾为李家村做了不少贡献的份上,大多数人都不跟她计较。
“好了,毕竟是我弟妹,你说话不能温婉一点?”
“不要忘了,我们是来干什么的!”
张大状佯装瞪了一眼崔氏。
崔氏眼皮一翻,露出白眼,抬起额头,阴阳怪气的说道:“什么弟妹,她来李家村三年,就克死了她男人,后来不知道,从哪里抱来一个野孩子,她男人要是地下有知,怕是要被气的活过来。”
“你......”
聂柒眼中泪珠都要溢出来了,说她克死男人,此事早被下了定论,村里人虽然明处不说,可是背地里都接受了这个说法。
但是崔氏口中的一个野孩子,让聂柒愤怒至极。
“我不准你这样说希哥儿!”
“她不是野孩子!”
“她是我的儿子!”
聂柒犹如一只雌虎,上前几步,目露凶光,死死盯着崔氏。
崔氏心中一惊,不自觉的向后退去,待回过神来,顿时恼羞成怒,道:“干什么,想打人啊?”
“好了!”
张大壮一瘸一拐的上前,拉了一把崔氏,然后又堆满笑容的看向聂柒,道:“弟妹,我和李老弟幼年就是发小,我们的关系,那真叫一个铁,李老弟多年前感染风寒去世,我也难受啊,你瞧,我这婆姨说话不过脑子,你莫和她一般见识。”
聂柒冷笑着说道:“放心吧,你们两个人凑不出来一个脑子,我岂会和你们一般见识。”
以前家里好的时候,张大壮没少朝她和亡夫借钱,可是从来没有还过。
这张大壮就是嘴甜心狠的主儿。
夫妇二人,无事不登三宝殿,指不定又打着自己哪方面的主意呢。
张大壮:“......”
崔氏:“......”
“是这样的弟妹,家里日子实在难过,我和小玲已经好久没吃一顿饱饭了,听说你们家那只老母鸡还在......”
小玲,是指崔氏。
张大状搓着双手,笑着说道:“先借给我!来年,来年春上,我还你两只!”
听到这番话,聂柒打量着夫妇二人,这倒是也说的通,因为今年蝗灾遍野,所有人到收获的季节,都是两手空空,农户们又没有什么家底,卖田的卖田过日子,卖儿卖女的更是司空见惯。
所以这夫妇二人惦记上自家那只老母鸡了。
呵呵,自己亲生女儿想吃都不舍得给她,留着给希哥儿吃,这对老冤家倒是比谁都急。
“我听说过借钱,借农具,却是头一次听到有人借老母鸡。”
聂柒笑吟吟的看着夫妇二人,围着二人打转,而这二人则是很尴尬,因为生怕被聂柒拒绝,所以也不敢还嘴。
被人阴阳两句有什么呢?
总比饿死强吧!
“怎么?是嫂子不会生孩子,所以你们要借老母鸡下蛋?”
聂柒笑道,她可是记得崔氏刚才说李希那一句野孩子。
“你,哇哇哇,气死我了!”崔氏直接抓狂了,她嫁给李大壮多年,的确没给他生孩子,此事都成为李家村人的谈资了。
此事被人揭开伤疤,别提有多疼了。
“姓聂的,你太过分了!”
张大壮直接火了,冷声道:“敢得罪我,你以后没有好日子!”
虽然这新丰县李家村,距离天子脚下长安城,不足三十里路,可毕竟是一个山村啊。
就算说李家村,大部分人都是李姓宗族的人,这张大状爷爷扎根于此,也是以外来户的身份,可是张大状毕竟是一个成年男子。
而聂柒孤儿寡母,她还被打上克夫的名号,大多李姓宗族的人,都畏她如虎,谁也不会给这样的女人撑腰。
在李家村,也就一些外来户不在乎这些,比如那徐家邻居,或是马家邻居,与聂柒关系很好。
“姨娘,我回来了!”
远远的,少年人的喜悦声音,回荡在聂柒的耳畔。
聂柒娇美的脸颊顿时浮现一抹笑容,她转过头去,就看到那心忧不已的大男孩身影。
这小子,怎么像夕阳下的少女一样,浑身都闪烁着光芒。
就在下一瞬,等到李大壮夫妇,和聂柒看清楚李希肩头扛着的东西之时,全都呆在原地。
耗费了两日时间,李希已经把蒸馏酒做出来了,整整十坛,他尝了之后,和前世白酒没什么两样。
也不知道这次拉到新丰县,能卖多少钱,如果价格高,就可以大规模的生产。
只是大规模生产,就需要请人手了。
而现在的李家村,别的没有,人是很多。
如果心狠一点,不给钱,只给吃饭,也有人抢破头的干。
可是李希不是周扒皮。
他若请人,待遇绝对会超越这个时代,能让这些村民们感动到,不知不觉的将一袭黄袍,披在他身上。
“除了蒸馏酒,我还可以做一个书坊,将雕版印刷术发明出来,要是前世的诸多知名读物,提前出世,赚的钱,那可真是海量的。”
不过,路要一步一步走。
李希又看了一眼戒指空间,他现在才发现,这戒指空间里面的东西,七日时间会刷新一次。
也就是说,每隔七日,会在戒指空间内,随机出现一些现代的物品。
这些物品,包罗万象。
上一个七日,李希收到了三个暖手宝,往里面倒热水,用来暖手的。
好家伙,自家姨娘和妹妹,那真是爱不释手,到哪都要带上。
真让一群四邻羡慕。
而今日观看,发现里面是一本书,名字叫化妆品大全,讲述的是,香水,口红,护肤霜,配料表。
除了这些,这系统空间,居然还自带诸多原料。
李希只需要按照书上讲的,自己配制就可以了。
大唐什么人最有钱?
达官贵人的女人!!
上到帝王后宫的妃子,下到一个小差人的老婆,哪个不爱美?
毕竟有句话说的好,男人靠武力征服世界,女人靠姿色征服男人。
所以女人之间,核心竞争力的就是美色的孰强孰弱。
一旦李希将某个化妆品研发出来,就是再贵,也有贵妇人甘愿花钱来买。
而现如今大唐的胭脂水粉,根本不能和后世女子所用的化妆品相提并论,竞争力,完全碾压这个时代。
“好金手指啊。”
“有这七日空间在,每七日,我就可以获得一次惊喜。”
李希心满意足,坐着牛车,拉着十坛美酒到了新丰县。
刚到新丰县,耳畔就传来熙熙攘攘的叫卖声,眼前所见到的,是在李家村见不到的。
这里很少有人面黄肌瘦,人们穿着讲究,已有一丝大唐朝气蓬勃的气象。
“小郎君,好巧啊。”
身后有人唤。
李希回头,就见到那左脚一瘸一拐的马升。
“是马老板啊。”
李希笑着回道。
这马升,不是一般人,虽然左脚受过伤,可是眼神锐利精神,一看就不是寻常的小商贾,估计从前是军伍出身。
两人此刻寒暄着,马升邀约他去一家酒楼用餐。
李希想了想。
说实话,他手里有美酒,需要销路,而在这新丰县,人生地不熟的,还真需要一个熟人为他牵线搭桥。
如果就这么堂而皇之的去往某个酒楼,然后将蒸馏酒取出来,这种行为,无异于三岁小儿持金过市。
人有人道,狗有狗道。
酒楼老板,大多都互相认识。
李希一个外来者,将超越时代的东西拿到台面上,他们如果不想付出高昂的代价,从李希这里进货,那就会联手压价,甚至买凶杀人,然后将制造工艺搞走。
“那就多谢马大哥了。”
“我观马大哥年纪并不大,容小弟高攀了。”
李希抱拳一笑。
马升听到这话,心中惊喜,忙说道:“李老弟哪里话,我们相识一场,绝不敢讲身份悬殊之话,只当以心交心。”
说罢,马升拉着李希的手,“前面就是醉仙楼,是这新丰县最为人声鼎沸的地方。”
“读书人,当差的,以去此地用餐为荣,不过此地代价不菲,可我与李老弟一见如故,自当以高规格相请。”
闻言,李希心中疑惑了。
按说,就算马升猜到自己有点本事,可也不需如此重视吧?
可又见这马升言词真诚,不似作伪,像是真心与自己结交的姿态。
这倒奇了。
罢了。
与人相识一场,即是缘分。
你真城待我,总有一日,我必还回去。
李希大大方方的接受马升的善意,笑容满面,和其有说有笑的踏入醉仙楼。
牛车停在酒楼外面。
而入目一看,这里都是一些达官贵人的马车停放,前方有穿着富贵的小姐、公子、随着自家长辈,进入醉仙楼。
据马升介绍,醉仙楼有三层,第三层招待的都是有钱有势的人。
而马升因为和这醉仙楼老板当年有一些交情,所以可以踏入三楼。
说来也是奇怪,按说最高端的场所,空间都是隐蔽的。
可是当李希随着马升踏入第三层之后,才知道这第三层,是一座大厅。
这里极其热闹,高台上面,有一群外面看不到的舞女挥袖,而有几百人,共同坐在下方,三五好友,推杯换盏。
马升笑道:“很疑惑是吧?”
“因为来这里的人,都验过资,家里若不殷实,如若没有官道上的人,是没资格进来的。”
“之所以所有人在一个大厅,方便互相认识。”
“你以为他们这些人,来这里真的是吃饭的?”
李希这才明白,这里像是一个交友平台,聚贤楼开设这个场所,让想要交朋友的人,绕过互不相识的风险,更安全。
就在这时,李希一眼就看到前排一桌上面,有三位貌美的少女,周边坐着丰神俊朗的年轻人,正在吟诗作对。
那其中的一名少女,正是秦瑶。
待李希马升二人落座之后,很快这醉仙楼的招牌菜就上来了。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李希只觉得味同嚼蜡,因为他的嘴很刁,都是现代美食养的了。
好在李希随身带来一坛美酒,起初马升还说,醉仙楼的新丰酒是最上乘的,不需要自带。
可是此刻随着李希将酒坛泥封揭开,浓郁的酒香一瞬间席卷而去。
挨着李希最近的一些食客,整个人都感到陶醉了。
“这......这是什么酒,这么香!”
马升嗅了一下,馋虫立即被勾了出来,难以置信的看着李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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