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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现代言情为叙事背景的小说《老婆跑去当伴娘,只因伴郎是她白月光》是很多网友在关注的一部言情佳作,“是阿浊呀”大大创作,萧斯晏苏沫语两位主人公之间的故事让人看后流连忘返,梗概:老婆性格高冷,不喜欢热闹场面。但是这次她却主动要求去当婚礼伴娘。到了现场才发现,原来伴郎是她的初恋白月光。她不仅和白月光挽手喝交杯酒,还在接亲现场接过白月光下跪递给她的捧花。我内心苦涩,红了眼想要个解释。她却只留给我冰冷的回应:伴娘伴郎婚闹很正常,你大度点。我们只想弥补遗憾,你就这么小心眼?她只记得要弥补和白月光的遗憾,却忘了她欠我的结婚仪式,拖了整整七年。换作从前,我都会选择包容。但是这次,我真的累了。...
主角:萧斯晏苏沫语 更新:2025-04-02 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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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是42码的脚,而她买的鞋是40码。
苏沫语也不打算跟我解释,默然踩下油门。
直到抵达婚礼现场看见她的初恋萧斯晏,我才明白那双鞋为谁准备的。
萧斯晏西装革履,自然地走到一身雪白长裙的苏沫语身边。
他和她并肩站在一起,对我笑得如沐春风:「陈凌,欢迎你来参加我们的婚礼。」
我心脏突然绞痛了下,像是有块肉被剜走了一样。
盯着萧斯晏结婚礼服一样的西装的长裙问:「如果我没搞错的话,你应该是伴郎吧?」
因为我的一句话,周围正在布置婚礼现场的工作人员都看了过来。
对着萧斯晏指指点点:「这是伴郎?怎么穿成这样?不知道的还以为今天他结婚呢。」
「伴郎就是来陪衬新郎的,他也太没规矩了。」
萧斯晏满脸受伤,身形晃了晃。
苏沫语挡在他面前,对我张口就是责备与质问:「我一个已婚女士来当伴娘也不合规矩,所以记者,你也打算故意引导舆论来攻击我吗?」
喉头浓重的苦涩压得我说不出话。
新郎赵池宪闻声赶来解围,双手合十要我大度一些:「今天我大喜的日子,一辈子就这么一回。我就沫语和斯晏三个老朋友,这么多年也就见这一面。陈凌你别胡思乱想,多担当。」
2.
怎么我明明什么都没做,在他们心里就已经无恶不作。
我喉头一片苦涩,有种打碎牙齿往肚子里咽的压抑感。
八点整,接亲队伍在新房外玩堵门游戏。
「先来杯交杯酒看看实力!」赵池宪拿来两个小酒杯,倒上高度白酒塞进苏沫语和萧斯晏手里。
他们两个红着脸双臂交叉,两张脸缓缓贴近。
苏沫语吞咽的动作很漂亮,衬托的纤长雪白的脖颈更加优美。
我恍惚想起,不管是第一次跟我回家见父母,还是过年过节回我家吃饭,这七年她都是滴酒不沾。
偶尔我想和她小酌一杯,她都像受害者一样冷脸拒绝:「我是医生,喝酒会影响神经导致手抖。」
而眼前的苏沫语紧闭眼睫,很快喝完自己那杯。
顾不得辛辣呛喉,又劈手夺过萧斯晏没喝完的那杯一饮而尽:「这酒太烈,我替他喝。」
酒杯才收起来,赵池宪就用一根线拴着一块甜品,笑得一脸高深莫测。
「沫语,斯晏。考验一下你们的默契,我能不能早点接到老婆就看你们的了。」
在一片起哄声中,苏沫语和萧斯晏相对而坐。
他们探出头,同去吃那块在空中飘摇的甜点。
萧斯晏脸色酡红,就连一向冷静寡淡的苏沫语耳廓也通红一片。
随着他们两张脸逐渐贴近,窒息的痛楚也从我的心脏开始蔓延。
那块红豆糕在我烧灼的注视中,被萧斯晏和苏沫语口腔的温度融化。
他们两唇相贴的那一刻,苏沫语身形一震,迅速退后避开。
但我清楚看见,萧斯晏看似无意地轻轻在她唇上舔舐一下。
赵池宪扔掉所剩无几的红豆糕:「新婚快乐,甜甜蜜蜜!过关了,快开门!」
我双腿灌了铅,落在人群最后。耳边一片喧闹,内心一片空荡。
人群中鹤立鸡群的苏沫语突然转头看向我,眸中担忧,心虚,试探等情绪一闪而过。
我指甲深深嵌到肉里,大方地对她扯出一抹微笑。
苏沫语也松开拧紧的眉眼,回了我一个温柔甜美的笑。
3.
我忽然想起和苏沫语初遇那天。
为了把灾后震撼的画面送往全国,拉到捐款和物资。我在残垣断壁中游走攀爬,遇到同样为了救人奔走的苏沫语。
那天她白大褂带着风,身上仿佛载着救赎世人的光辉。
因为她工作很忙,我不要婚礼,不要陪伴。
因为她性格淡漠安静,我不要浪漫,不要关注。
身为新闻媒体人,我自以为对待感情理性。可遇到苏沫语以后才知道。
原来爱上一个人,可以为了她什么都不要。
「沫语,准备接新娘啦!」赵池宪高声喊。
在一片起哄声中,萧斯晏又从赵池宪手中接过新郎捧花,向我的妻子苏沫语单膝跪下。
而苏沫语眼含热泪,无比郑重地从他手里接过花束:「我愿意。」
新娘怜悯地看了我一眼,最终还是妥协上了第二辆宾利。
我默然无言地上了最后一辆车,跟着去了露天婚礼现场。
针刺入皮肤是会痛,但一旦接受了这种痛,就很快感觉不到针的存在了。
既然今天是苏沫语的婚礼,我这个做妻子的怎么能缺席?
我们这一车到达现场,就见场面闹哄哄的。
「哪来的礼花筒和彩带?我不是说了不要安排这些吗!」精心打扮的新娘一身狼狈,「我早上五点就起来化妆了,这个样子待会还怎么上台!」
赵池宪却不以为然:「斯晏说结婚必须要有仪式感,妆花了补补不就行了?」
一身干净整洁的萧斯晏出淤泥而不染,搂着同样一尘不染的苏沫语:「要不让沫语陪你去补妆吧?」
「不用了!」新娘怒气冲冲地转身走进化妆间,重重摔上了门。
眼前的闹剧告一段路,我静静看着苏沫语从车上拿出她买的那双运动鞋,俯下身子跪地为萧斯晏亲手换上。
「这里的草地凹凸不平,你脚上有旧伤,穿运动鞋更舒服。」苏沫语柔声道。
我低头看向自己脚上款式过时的旧皮鞋。
因为工作原因,我平时习惯穿运动鞋东奔西走。
婚礼被临时通知,这双皮鞋还是当年和苏沫语领证时她随手买给我的。
时间氧化了鞋底,鞋跟硬的宛如石头。
可她不记得我的脚也在早些年摔伤过。
我突然觉得双脚隐隐作痛,痛得眼睛也开始酸了。
5.
躲进洗手间洗了把脸,我的心情才缓过来。
萧斯晏推门进来,站在我旁边洗手:「我跟沫语从高中就相互喜欢,约定好要从校服走到婚纱。我们都三十三岁了,人生已经过半,不想留下遗憾。」
「你们结婚七年都没有婚礼。现在她当着你的面还我一个,我都担心你会嫉妒得发疯。」
心脏像是被一只手重重捏了下,我哑声道:「苏沫语说你阳光善良,身上永远有股不染俗世的少年气。她知不知道你这么会戳人痛处?」
「可不是我让你痛的。」萧斯晏微微一笑,「想不痛的话,我可以给你点建议。要么放开她的手,要么抓住她的心。」
我微微一怔,好像连灵魂都被他这句话击中了。
一瞬间拨云见日,茅塞顿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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