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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女生,我爱了她十年抖音热门 番外》精彩片段
不住地落下。
我真的好想她!
那天,我们都默契地没有提起从前。
也许,她在等我开口。
可是,我却只想珍惜眼前。
在那之后,她也没有离开,就这么陪我留在了这座城市里。
后来有一次,我们像过去一样,携手漫步在夕阳下,慢慢地走着。
就这么莫名其妙地走到了小酒馆,还是同样的地方,小豆丁看到我,热情地跑过来拉住了我的手,高兴地唤我:“姐姐,你今天来晚了。”
我的手僵直在半空,不知作何反应。
察觉到了我的尴尬,小孩才发现我的身边还有一个她,正一脸吃味地望着我们。
我有些不知所措,小孩慢慢地放下了我手。
她们在等我为她们介绍彼此,我却不知道该怎么说。
那感觉像我偷情被抓包了一般,可是我什么也没有做呀。
最终还是小孩打破了僵局,说到:“姐姐今天带了朋友啊,我给你留了位置,快进来吧。”
说着转身引着我们往里进,我看了看身旁的她,脸上意味不明,也只能牵着她的手,跟着小孩往里进。
在同样的位置坐下来后,小豆丁为我们上了两份一模一样的酒水就离开了。
身旁的她有些剑拔弩张地问我:“她是谁?”
我尴尬地解释道:“就是个小朋友,之前喜欢来这里喝酒,才认识的,她在这里工作。”
她一脸意味深长地说:“我竟不知道你开始喜欢喝酒了。”
我不知道该作何解释,尤其在小豆丁离开我们这里,却还站在远处深深地凝望着我的时候,让我觉得我再多解释都是多余。
我只能告诉她:“我爱的,从来都只是你。”
她没再多回复,只是远处那道深邃的目光,让我觉得有些难过。
我是不是伤害了那个小孩?
我一直在反复地想。
离开小酒馆后,她没有提起酒馆里那个极其像她的小孩。
却在晚上睡觉的时候,执拗地把身体转过一边,不肯面对我。
我只觉无奈,伸手一把把她揽入怀里,紧紧地抱着。
后来我们就这么平平淡淡地过了五年,五年里,为了避免她多想,我没再去过小酒馆。
可是,某个幽深的夜里,我在家拐角处又看到了那个熟悉的,小小的身影,倔强地站在那里。
我竟也觉得心里涩涩的,觉得自己对不起酒馆里的小孩。
这五年里,我与她不谈
我们,也如寻常情侣般甜蜜。
会牵手,拥抱。
没有那么多荷尔蒙作祟,更多的是灵魂上的契合。
她懂我,我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她都能很好的理解其中的深意。
和她在一起,我甚至无需多言,我的一切她都懂,这让我感觉舒适且安心。
可能就如旁人所说的,女孩子更懂女孩子。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她很喜欢把头埋在我的脖颈里,她说那里有一股很特别的香味,让她觉得很安心。
我也很喜欢抱着她,紧紧地抱着,像抱一个小洋娃娃一样。
那时候的我们,生活里的一切都有父母作为支撑点,并不需要过多的担心细碎的柴米油盐。
这也让我们有了大把可以在一起消磨浪费的时光。
而这些短暂的时光,堆砌成了我和她的十年里最幸福,最无忧无虑,也最刻骨铭心的三年。
那三年里,我们会在每个落日黄昏下牵手漫步,会在每个山花烂漫的日子里相拥,会在大雪纷飞的时候站在雪里直到白头。
那时候经济能力有限的我们,也渴望去到远方,开阔自己的眼界。
我们去得最远的地方,也是我们唯一去过的远方,是重庆,那个火辣辣的山城,那也是我们第一次亲吻的地方。
当时的我们,怀揣2000元钱,坐了7个小时的大巴车,临近傍晚才赶到了那个火辣辣的城市。
在那里,我们为第一次见到九宫格火锅而惊叹,为洪崖洞通明的灯火而沉醉,也为我们携手走到了这里而骄傲。
为了更好地感受重庆的夜晚,我们买了嘉陵江上轮船的票,妄图在江上一眼扫尽这座神秘的山城。
站在船边的时候,风胡乱地吹着,吹乱了她的头发,我轻轻抬手,将她散落的发髻别到耳后。
她的脸唰地一下红到了耳根,她抬头眸光深邃的看着我,像是要把我刻在她的眼眸里一样。
我知道,她在等我吻她。
我羞涩地向她吻去,山城的晚风是热辣滚烫的,在吻上她的那一刻,我的身体也是热辣滚烫的,仿佛有一股熊熊烈火在我的心里燃烧,高温烤得我快要窒息。
那一刻,我以为会是永远。
后来呀,她大学毕业了,留在我们读大学的这座城市中,一个知名的企业里工作。
她说等我大学毕业了,她再和我一起去远方。
她最想和我去西
落的躯壳。
那是我们在一起的第十年。
如果她真的回来了,我真的会给她她想要的答案的。
可是回去后的她没有给我发消息,我也默契的没有给她发。
我知道,我看到她手机消息的那晚,她没有睡着,她知道我看到了。
只是我们彼此都做出了选择,她没有回头,我没有挽留。
在这个俗世中,可能我真的给不了她想要的未来,生活,也不只是诗和远方。
之后我收到了她结婚的消息,是从我们一个共同的朋友那里知晓的。
男孩是城里事业单位里上班的,有些木讷,但勤劳踏实,对她也还上心。
结婚前,她给我发了一个消息:阿月,你答应带我去的西安,我自己去了。
那里真的是青砖瓦房,真的会让人觉得时光穿梭,回到了古代。
一切我们所幻想的,都是真的。
可是我的心里却空落落的。
小酒馆的那个女孩,挺好的,很适合你。
我希望你幸福。
我没有回复她的信息,只是抱着手机泣不成声。
后来听说,她有了一双可爱的女儿,生活也还是圆满幸福的。
我也渐渐释然,有的时候,我们的爱就算没有结果,但爱的过程也可以支撑我过完这一生。
她幸福就好。
我的所求不过是她幸福而已,我自己怎么样都无所谓。
可就算是这样,上天都不肯答应。
在一个同样洒满阳光的傍晚,朋友那里传来了她的死讯。
她死在了生孩子的手术台上,因为羊水栓塞,抢救不过来。
已经属于高龄产妇的她,在生了一双可爱的女儿后,本决定不再生。
可夫家想要一个儿子心切,对她再三逼迫,连她的父母都劝她,为了家庭的和睦,再生一个儿子。
看着周围人的目光,她妥协了,可这却葬送了她的一生。
两个可爱的女儿哭得泣不成声,拉着逐渐冰凉的她不肯松手。
知道这个消息的那一刻,我的脑子里轰的一声,像有什么东西炸开了一般,全是血腥味。
她就这么死在了凌晨两点半的病床上。
这个时间点,成了我挥之不去的梦魇。
出殡那天,我没有去送她,我没有这个勇气去接受这个事实。
只要她活着就好,我还能将就过完这一生。
可是,现在的我,真的没有勇气去生活。
我什么也没有剩下,任何关于她的一切,什么也没给我留
,只是阳光再也照不进来。
后来呀,我的生活里突然来了一个小精灵。
她是一个小我七岁的女孩,我喜欢叫她小豆丁,因为她小小的一个。
小豆丁不像我们小城里的姑娘那般羞涩,内敛。
她更具有西南部女孩的热情火辣,像一个永远不停转动地小太阳一般。
我和小豆丁相识在我来到祖国西南部支教的第一个月。
那天,下课后的我百无聊赖,不知该去哪里。
我不想回到我小小的出租屋内,回忆我和她的点点滴滴。
就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从落日余晖走到华灯初上。
不知不觉间来到一个叫作繁花汀的小酒馆门前,里面传来一阵轻快的女声,正在高声吟唱着时下最流行的歌曲。
当她横刀夺爱的时候你忘了所有的誓言她扬起爱情胜利的旗帜你让我选择继续爱你的方式你曾经说要保护我只给我温柔没挫折......正当我听得入神的时候,一个小姑娘欢快地跑到我面前,自来熟地拉着我的手说:“姐姐,进来喝杯酒,坐着听听歌吧,我们新店开张有优惠哦!”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小豆丁,她这一声姐姐,从此整整叫了我五年。
见我没有拒绝,她拉着我的手,把我带进了店里,找了一个人少的角落,我坐了下来。
我是一个从来烟酒不沾的人,那一晚也不知为何,会跟着她走进酒馆。
可能是眼前的她,很像我回忆里的那个她,都是小小的一个吧。
她拿出酒水单,问我有没有习惯喝的酒。
见我有些不知所措,可能也是猜到我第一次来这种地方。
她给我推荐了一款鸡尾酒,名字我已经想不起来了。
只记得是深蓝色的酒水,酒杯口有一圈淡淡的盐,喝进嘴里的第一口,感觉又苦又涩。
我独自坐着,听着耳边的歌声,端着手里的酒杯,脑海里全是我的那个她。
越喝感觉自己的眼睛越涩,想哭眼泪却掉不下来。
这种感觉,竟让我觉得心里舒畅了些许,或许是酒精麻痹了我的神经,又或许是深夜除了想念她,我还有其他事情可做,让我生出了一种充实感。
于是自此之后,只要不工作的夜晚,我都会到这个小酒馆里点一杯同样的鸡尾酒,坐在同样的无人角落,听着不重复的歌曲。
时间长了,我与小豆丁也生出了
安,在那里,青砖瓦房,会让人有一种时光穿梭的错觉,仿佛回到了古代。
那样,她就可以和我隐姓埋名,相伴一生。
她总说我傻,可每次说起这个,我觉得她比我还傻。
她是一个很理智的人,可在去西安这件事情上,她傻得执着,也执着的傻。
那个时候的我并不能明白,她执着的,不是去西安,而是和我隐姓埋名,相伴一生。
我也很认真地应允她,等到我大学毕业了,能挣钱了,我就存多多的钱,和她在那座古色古香的城市买一套属于我们自己的房子,共度余生。
那个时候的我,是知道生活不只有诗和远方的。
所以开始在自己课余时,打零工赚钱。
哪怕五十一百,在我眼里都是我和她的那个小家的点点累积。
可是,工作后的她和还在读书的我生活越来越不能在同一个轨道上。
我们再也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在落日余晖下漫步,在山花烂漫中相拥,在漫天飞雪里白头。
她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繁重的工作压得她抬不起头,频繁的出差也让她可以用来陪我的时间越来越少。
我抱怨过,可是看着她疲惫不堪的双眼,我还是妥协了。
默默地为她做好每次出差的后勤工作,替她收拾好需要用到的一切,连同我对她满满的思念,一起装进方正的行李箱内。
那个时候,为了能更多的和我待在一起,她在那座城市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我也从学校搬到了那座房子里,为她洗手作羹汤。
每个她出差的夜晚,我都要抱着沾满她气味的衣服才能入睡。
不知不觉中,我对她的痴迷和依赖达到了一个我自己都想不到的程度。
很多事情就是这样,在不知不觉中发生,又被人在后知后觉中发现,最后大多数的人只能在自己的无知无觉中发怒。
那也是一个同样微风和煦的夜晚,我看到她被一个男人紧紧地拥着,走在我们携手走过的,洒满落日余晖的街道上。
头紧紧地挨着,像是在亲吻。
可明明她告诉我的是,晚上部门聚会,她需要晚一点回家。
而我却在去给她买她爱吃的烧烤的路上,看到了这一幕。
那一刻,我崩溃了,站也不是,走也不是。
我终于明白我是她拿不出手的爱人,是她不能公之于众的存在。
我失魂落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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