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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阅读满级归来,我的八个皇帝哥哥抢着要供养我

刀剑神龙 著

现代都市连载

叫做《满级归来,我的八个皇帝哥哥抢着要供养我》的小说,是作者“刀剑神龙”最新创作完结的一部奇幻玄幻,主人公嬴政刘邦,内容详情为:此塔,高越万丈,已然不知存在了几多少岁月,似乎亘古以来便耸立在这虚空之中。也不知是以何种材质打造,非石非玉,非铁非铜,通体漆黑如墨,巍峨挺立,就仿佛是放大了无数倍的吊坠。此刻。叶冥就站在高塔前方。他每次站在这里,感受到那种镇压寰宇的大气魄,那种八荒独尊的大威能,那种独断万古的大神祇,都有一种心惊肉跳、震撼莫名的感觉。而......

主角:嬴政刘邦   更新:2024-03-23 20: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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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嬴政刘邦的现代都市小说《长篇小说阅读满级归来,我的八个皇帝哥哥抢着要供养我》,由网络作家“刀剑神龙”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叫做《满级归来,我的八个皇帝哥哥抢着要供养我》的小说,是作者“刀剑神龙”最新创作完结的一部奇幻玄幻,主人公嬴政刘邦,内容详情为:此塔,高越万丈,已然不知存在了几多少岁月,似乎亘古以来便耸立在这虚空之中。也不知是以何种材质打造,非石非玉,非铁非铜,通体漆黑如墨,巍峨挺立,就仿佛是放大了无数倍的吊坠。此刻。叶冥就站在高塔前方。他每次站在这里,感受到那种镇压寰宇的大气魄,那种八荒独尊的大威能,那种独断万古的大神祇,都有一种心惊肉跳、震撼莫名的感觉。而......

《长篇小说阅读满级归来,我的八个皇帝哥哥抢着要供养我》精彩片段


立春,乌江。

正是晨光熹微之时,

江水滚滚东逝,金色的阳光在江面上跳跃,一艘龙船缓缓驶来,在身后水面上留下一道道涟漪。

龙船主人乃是一位少年。

少年身穿一袭白羽风衣,头顶白银皇冠,中央镶嵌一颗血红宝石,在烛火的照耀下,宝石熠熠生辉。

此刻。

他正盘膝坐在船舱之中,看着胸前的吊坠,默默出神,似有感慨。

这吊坠漆黑如墨,只有蚕豆大小,若是仔细观察,乃是一座小塔模样,六角飞檐,古意盎然。

少年称其为——荒塔!

“真是没想到,好端端登个山,居然就穿越了。”

叶冥本是地球上一普通学生。

放假期间,独自爬山,捡到一个吊坠。

不小心被刺破了手指,鲜血弄在吊坠上面,忽然一阵抽离感,眼前一黑,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醒来以后。

他发现自己居然变成一个婴孩!

随着一天天的长大,他才逐渐知道,这个世界叫做九州,人口数量以亿万计。

自己的父亲乃是轩辕大帝。

此外自己还有八位哥哥。

大哥:秦王嬴政!

二哥,唐王李世民!

三哥:汉王刘邦!

四哥:楚王项羽!

五哥:魏王曹操!

六哥:蜀王刘备!

七哥:宋王赵佶!

八哥:明王朱元璋!

不过。

自己虽然拥有极为显赫的皇族血脉,却没过过几天锦衣玉食的奢侈生活。

因为。

按照轩辕皇族的规矩。

皇子在年满十岁以后,就必须离开皇族,独自去闯荡天下,经历现实的淬炼,直到二十岁方可回归。

而且。

按照皇族的规矩,皇子年满二十以后,便可举行加冠之礼。

一旦嘉冠。

皇子便算彻底长大成人,身份也会变成诸侯王,成为皇位候选人之一,封王爵!掌兵权!拥领地!

如今。

叶冥顺利游历归来,即将重登天子城,在全天下的注视下,进行加冠之礼。

“进入荒塔空间。”

叶冥握着吊坠,心念一动,闭合双目。

顿时。

熟悉的抽离感出现,意识来到一片飘渺的空间。

当初。

他滴血认主荒塔,几番研究发现,只要心神一动,便可进入荒塔空间。

荒塔空间!

是一片极为空旷的虚空!

这片虚空广袤无垠,自成一方天地,不受外界影响。

在这片虚空之中,上没有天,下没有地,冥冥茫茫,混混沌沌,只是耸立着一座巨大的高塔。

此塔,高越万丈,已然不知存在了几多少岁月,似乎亘古以来便耸立在这虚空之中。

也不知是以何种材质打造,非石非玉,非铁非铜,通体漆黑如墨,巍峨挺立,就仿佛是放大了无数倍的吊坠。

此刻。

叶冥就站在高塔前方。

他每次站在这里,感受到那种镇压寰宇的大气魄,那种八荒独尊的大威能,那种独断万古的大神祇,都有一种心惊肉跳、震撼莫名的感觉。

而且。

荒塔有很多层,

但按叶冥目前的修为,只能打开第一层。

这些年来。

他每天都会进入荒塔第一层。

不为别的,

只因为他每次进去,都能领到免费的奖励。

受益于此。

他这些年来得到了许许多多的奖励。

有绝世枪法:

御宇八字诀,帝恨·万神怒!帝怒·万神恨!血极元爆!九渊敛气术!等等!

有绝世神兵:

圣戟神叹!冥帝枪!刹那枪!割鹿刀!龙渊剑!等等!

有灵丹妙药:

天灵丹,回春散,肾宝丸,催情草,雪灵芝,血人参,等等!

此外,还有许多杂七杂八的奖励,林林总总,不一而同。

而在这些奖励的辅助下。

叶冥也从一个普通皇子,修炼成了一名枪道高手。

其实,凭借他的恐怖实力,本该是名动九州的顶尖强者,只是他性格沉稳,行事低调,不爱造谣,平时不显山不漏水,这才默默无闻,不为外人所知。

“不知道今天能得到什么。”

荒塔空间里面,叶冥望着眼前的巍峨高塔,怀揣着激动的心情,迈步走进了第一层。

一走进荒塔第一层,叶冥就瞧见虚空中,悬浮着一枚丹药。

这丹药通体赤红,散发着澎湃的灵力,虚空之中药香扑鼻,吸上一口,登时神清气爽。

直觉告诉叶冥,若是服下此丹,必将大有裨益。

下一瞬间。

咕嘟~~~~

叶冥将丹药放入口中,喉咙滚动,用力咽了下去。

顿时。

一股股精纯而磅礴的灵力,在体内扩散开来,

无需如何炼化,便自动储存在气海丹田,成为实力的一部分。

片刻过后……

轰!!

一道浩瀚的强大气息,在叶冥的体内爆发,席卷整个船舱。

值得一提。

叶冥早就在船舱之中,布置下了绝灵阵,作用是切断与外界的感知,隔绝一切的探查,

所以。

即便是再强大的气息,也不会被船舱外面的人察觉。

半盏茶后。

“突破了!”

“都天宗师境界!”

叶冥徐徐睁开双眼,感受着体内强横的力量,星眸闪烁明亮惊芒。

九州世界,武道昌盛。

分为天、地、人三大境界。

人境分为九品。

九品最弱,一品最强。

一品之上,便是地境。

地境分为:

后天地境,先天地境!

地境之上,便是天境。

天境分为:

都天宗师,玄天战神!

“荒塔果然没让我失望!”

“只要不遇见传说中的玄天战神,我几乎是无敌的!”

叶冥在外游历十年,可是清楚地知道,这个世界有多危险。

九州江湖藏龙卧虎!

高手如同过江之鲫!

武林之上,每时每刻,都有人在厮杀、决战。

胜者生,败者死。

而出生在帝王之家的叶冥,除了要经历江湖风雨以外,还注定了会参与权利的争夺,明哲保身几乎是妄想。

皇位之争!

手足相残!

九龙夺嫡!

血流成河!

历朝历代都是格外凶残。

而自己的那八位皇兄,可没表面上的相亲相爱。

在自己游历天下之时,曾经遭遇多次刺杀,这可不是空穴来风,搞不好就是某位哥哥的手笔。

……

……

本书所描写的九州世界,历史上的帝王、武将、谋士、文豪、佳人,会同时登场。

比如:嬴政,朱元璋,李世民,后羿,章邯,李斯,诸葛亮,刘伯温,花木兰,汤河,李白……

大家当成综合历史来看就好。

如有矛盾之处,还请多多担待。

比如:刘邦其实是刘备的祖宗,但在书里却成了亲兄弟,都是炎黄子孙。

毕竟只是小说,别太较真哈。


“久守必输,他输定了。”

朱元璋面露笑容,悠悠地开口道。

花木兰失去了黑白双剑,根本就没有进攻的可能,面对汤河疾风暴雨般的进攻,她只能选择防守和逃跑。

人有失手,马有失足。

哪怕之前躲过了汤河一百刀,可只要有一刀没躲开,那么这场厮杀就结束了。

“该死,真是该死,这样下去不行,怎么办?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花木兰一边闪躲,一边硬想对策。

然而想来想去,终究还是没办法,因为黑白双剑被毁了,她浑身本领都施展不出来了。

她也曾试过。

夺下王宫护卫的兵器,跟汤河再次交锋。

但只一个照面。

兵器就又被汤河给震碎了,根本就扛不住第二招,然后她就只能继续闪躲,又回到了起点了。

忽然。

庭院中响起悠悠话音。

“当年涿鹿之战,水神共工大战火神祝融,两人皆为天下武道巅峰,但是在那一战,两人都没有真正用剑。”

“共工引沧海之水,聚而成剑,抬手之间便是惊天动地,而火神祝融也不示弱,召唤出地心之火,化为神剑,焚烧八荒。”

“这一战过后,千里焦土,洪水滔天,而共工和祝融也从此封神,被天下人尊为圣人。”

说到这里,叶冥望着疲于奔腾的花木兰,用传音入密说道:

“由此可见,手中无剑,心中有剑,天地万物,皆可杀人!”

这些话是传音入密。

除了花木兰本人以外,其他人根本就听不见。

他们能够听见的,只是涿鹿之战的故事,而这故事早已广为传颂。

至于共工和祝融的圣人大战,更是被天下人津津乐道,仅次于轩辕大帝和魔神蚩尤的对决。

这件事并非什么秘密,这片大陆的人都知道。

叶冥就是要用这个故事告诉花木兰,剑客,未必非得手中有剑,只要心里面有剑,剑心常在,一样可以破阵杀敌,一剑必胜。

“手中无剑,心中有剑!”

“天地万物,皆可杀人!”

飞速腾挪的花木兰,品味着叶冥的话。

她只觉得自家主人的字里行间,都充满了武道的奥义,越是品味,越是深奥,渐渐地,她忽然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仿佛在一瞬间。

开启了一扇门,看见了前所未有的世界。

原来。

剑道,还可以这样。

只要心中有剑,便是草木顽石,也可用来杀敌!便是江河湖海,也可成我之剑!

黑白双剑断了又何妨?

天地万物!

皆可为剑!

“这感觉难道就是……剑主天地!”

花木兰忽然停下脚步,仿佛顿悟了什么。

她现在只是朦朦胧胧地感觉到,心里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这应该就是万道剑典第三层境界,剑主天地。

虽然只是一种朦胧感觉。

但这对她来说已然是一种蜕变。

为了领悟剑主天地的奥妙,她日夜都在苦修,甚至手掌都磨破皮,露出鲜红的嫩肉,连叶冥看见了都心疼。

现在,在这个高手如云的明王宫中,因为叶冥的一句话,她居然有种顿悟的感觉。

“嗯?不跑了吗?”

看见花木兰忽然停下,汤河微微冷笑。

他觉得花木兰应该是跑累了,毕竟长时间地施展轻功逃命,这也是非常消耗功力的,算算时间,现在确实是应该累了。

“那就让我结束这场战斗好了,放心,明王只是让我擒住你,可没下令杀人,等会到了牢房,有的是时间听九殿下讲故事,哈哈哈。”

汤河举起手中碎兵刀,一步上前,立刀斩向花木兰。

形意六合刀,最是讲究攻守兼备,他达到人刀合一境界以后,进攻,如同狂风过江;防守,宛若山涧苍松。

他砍向花木兰的那一刀,看似平平常常,其实是上步劈刀,足跟发力,力至刀锋,乃是这套刀法中极具杀伤力的一刀。

上步劈刀还有个霸气的名字,力劈华山。

此刻,场中。

花木兰站在皓月下方,望着汤河一刀劈下,霸道刀气扑面而来,她回味着万道剑典的总纲,参考着叶冥的提醒,心中似乎又有所感。

下一瞬间。

花木兰右手并作剑指,轻轻点了出去。

轰!!

空气狠狠一荡。

一只雪白而修长的手指,指尖如同剑尖一般,绽放出夺目的剑芒,宛若划破夜空的寒星。

“噗!!”

汤河整个人倒飞开去,人在半空口中喷血。

只听轰隆一声,他的人撞在一面宫墙上,宫墙倒塌,他被砖头埋在了地下。

噹!!

碎兵刀掉在地上,

寒白刀身染了尘埃,蒙了灰尘,再也没有之前的宝光熠熠。

“汤大哥!”

蓝玉惊讶地张大嘴巴。

他实在有点想不明白,刚才汤河还稳占上风,追着花木兰随便打,怎么会忽然被对方一指轰飞。

“好犀利的指法……嗯不对,这是剑法。”

朱元璋眉头深锁。

九弟身边的这个少年剑客,到底是何门何派的高徒,修炼的又是什么稀世剑法,居然可以一指重伤汤河。

要知道。

汤河那可是地境高手!

而且是地境高手中的佼佼者!

能够一指轰飞他的存在,只有天境强者了吧!

可此人会是天境强者么?

显然不是。

否则之前也不会那么狼狈了。


另外一边。

司马懿走上前来,压低声音,对叶冥小声说:

“九殿下,在这两位佳丽里面,不但有青春靓丽的妙龄少女,更有一位风韵犹存的美妇人,魏王这次是真的忍痛割爱了。”

“美妇人?”

叶冥表情有点古怪。

司马懿一句忍痛割爱,可以说是信息量巨大。

自己外出游历十年,可是五哥曹操的口味,还是那般的坚定如初,十年不曾改变,真爱无疑。

“咳咳,礼物我收下了,回去告诉五哥,等我一安顿好,就去魏王宫找他。”

“是,小人懂得。”

司马懿连连点头,当即叫来两位佳丽,把她们引荐给叶冥。

两位佳丽也很乖巧,不多言不多语,叶冥询问她们,她们只是点头,最后被人送进轿子里面,有专门的丫鬟照顾,跟着仪仗向京城挺进。

“司马老贼……”

仪仗队中,诸葛亮的脸色铁青。

他这次带来青霜宝剑,就是想要结交九殿下,

但是当他说到共进晚宴,后者立刻委婉拒绝,

可自己没办成的事,司马老贼居然办成了。

自己早晚扳回这一局。

仪仗队伍继续前进,刚来到天子城外的杏子林,前方忽然涌出一大群人,为首者乃是两位皇族世子。

“侄儿扶苏,参见九皇叔!”

“侄儿胡亥,参见九皇叔!”

瞧见叶冥出现以后,两位世子立刻跪拜行礼,态度极为恭敬。

“是秦王宫的两位世子,扶苏和胡亥。”

“看来秦王也想拉拢九殿下。”

见到扶苏和胡亥出现,仪仗队伍中各大势力的人,顿时有所猜测,小声议论纷纷,心说九殿下当真是炙手可热,连秦王宫都想与他结交。

“十年不见,你们都长大了。”

叶冥跳下马背,把扶苏和胡亥扶起来。

自己依稀记得,当年离开天子城的时候,他们两位只是男童,

转眼十年风云变幻,

男童已经成长为少年郎,

而自己也即将举行加冠之礼,成为这九州的诸侯王之一。

扶苏温声说道:

“九皇叔,您外出游历的这些年,父王最挂念的就是您,他甚至还派龙影卫打探您的消息,就是希望能够帮到您,”

“可惜每次都被皇爷爷拦下,甚至父王都被严厉的训斥,最厉害的时候还被禁足了三个月,现在您终于回来了。”

禁足!

叶冥神色动容。

世人皆知,大帝最忌讳的事情,就是有人插手皇子历练,

毕竟涉及到皇族血脉,甚至关乎到帝位传承,事情非同小可。

这点大哥不会不知。

但他还是为了自己,明知故犯,知错犯错,

甚至不惜惹怒大帝,直接被禁足三个月,这可是会影响到他在大帝心中的印象的,甚至在继承皇位这件事上是会减分的。

“秦王。”

花木兰美眸微闪。

她现在也看出来了,在主人众多的皇兄之中,只有这位秦王嬴政,是真心对主人好的,

其他人便是展露友好,也都是功利性的,拉拢罢了。

只听胡亥说道:

“九皇叔,父王早上一听说您回归,立刻让我和大哥迎接,我们终于等到您了,您在外漂泊了十年,一切都还顺利么?”

“还好。”

叶冥望着胡亥,淡淡微笑。

胡亥此子,

乃是大哥嬴政在历练之时,踏足草原部族,与一胡女所生之子。

此子,天生异瞳,左眼宝石蓝,右眼琥珀黄。

自古以来,

但凡天生异象之人,注定非同凡响,不是大善,便是大奸。

胡亥会是哪种?别急,日久自会见人心。

“九皇叔,父王知道您旅途颠簸,所以特地让侄儿,带来这匹照夜玉龙驹,此马是大草原上的神驹,日行千里不在话下,跋山涉水如履平地,侄儿恭请皇叔上马!”

扶苏说着,牵来一匹白马,等待叶冥骑上。

“照夜玉龙驹!”

刘伯温见状,微微惊艳。

只听诸葛亮悠悠地道:

“我们九州虽然人杰地灵,但是说到宝马神驹,却非大草原莫属,毕竟是马背上的民族,我观这匹照夜白龙驹,通体没有一根杂毛,毛色宛若白雪,想必价值不菲。”

“诸葛先生,此言差矣。这匹照夜白龙驹,那是何等神物?岂是价值不菲几个字能形容的?”

司马懿开口反驳诸葛亮。

诸葛亮微微皱眉,反问:

“莫非司马先生懂得鉴马?也是,司马先生的姓氏之中,本就带着一个马字。”

言下之意,你司马老贼和畜生是一类。

司马懿不以为意,淡淡地道:

“孔明,老夫不想与你做口舌之争,我只是想告诉你,秦王送给九殿下的这匹照夜白龙驹,起码也能换下一座城池,而且还是最繁华的城池,这分量你自己掂量去吧。”

说吧,直接拉上了帘子,懒得在和诸葛亮废话。

像是刘伯温,诸葛亮,司马懿这种谋士,出行都是坐轿的,轿子都有窗帘。

“一座城池!”

“秦王还真是大手笔!”

闻言,诸葛亮心中暗暗惊讶。

自家主公蜀王刘备,坐拥巴蜀富饶之地,可以说是腰缠万贯,

但是,

若是随随便便就拿出一座城池,而且还是最繁华的城池,给九殿下接风洗尘,这手笔可办不到。

这么一比,

自己送给九殿下的无锋重剑可就不值一提了。

另外一边。

叶冥在扶苏的搀扶下,踏上马凳,翻身上马,骑着照夜白龙驹,在荒野中溜了一圈。

此马果然脚力雄健,疾奔如风,快如闪电,

最关键的是很平稳,丝毫不会颠簸,水都不会散一滴。

“主人,此马真乃神物!”

花木兰面带微笑说道。

瞧见自家主人得到宝马,比她自己得到还开心。

“木兰,这匹马你喜欢么?我送给你。”

叶冥勒住缰绳,骑马停下,站在花木兰面前。

花木兰曾经替父从军,身为军人,自然爱马,

毕竟在战场之上,一匹神行如电的神驹,可以帮助主将七进七出,无论是追击敌人,还是安全撤退,都离不开马匹。

战马,是军人最忠诚的伙伴。

“主人不可。”

花木兰深情凝视叶冥。

这可是秦王送给主人的千里神驹,价值足足一座城池,而且是最繁华的那种城池,主人居然要送给自己。

“此物是秦王送主人的,木兰承受不起!”

花木兰微微沉吟,直接开口回绝。

主人的好意自己心领了,但是礼物真的不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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