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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七零做精,疯批大佬疯狂沦陷畅销书目》精彩片段
在回忆起周斯年是谁后,一个计划在明黛的脑海里渐渐成形。
加上昨晚和今天早上的接触,她能判定,这个计划可行。
周斯年的情况其他人不了解,医学世家出身的明黛却很清楚。
通过昨晚和今早的试探与观察,明黛可以确定,他确实得了神经病,或者叫做狂躁症。
他的发病原因30%来自战后损伤,没有得到及时的心理疏导。
更多的,却是药物影响。
也就是说,有人在给他下药,让他神经错乱。
加上书里提到的,有人不希望他回城,基本就可以判定,他的存在挡了某些人的路。
周斯年的情况非常不好,药物已经损伤了他的大脑。
他对常识认知出现了记忆紊乱,现在靠着习惯在勉强生活。
再不医治,他很有可能会彻底失去意识,随时都有失控的危险。
这可能也是他上一世意外死在山里的原因吧。
此刻,看着阳光下,舔着糖纸的周斯年,明黛有些不忍。
她是有些军人情结的,之前她再懒,要是有军医会诊,她也会去。
总觉得这样一群可爱的人,值得尊敬。
虽然不知道周斯年以前是什么兵,但是他能被称为兵王和人型兵器肯定是佼佼者,更值得尊敬。
而且,她看好周斯年的身份,也需要这样的一个人给自己打掩护。
作为一个让整个红旗公社没办法的疯子,在几个大队间来回验证了他的不好惹。
对其他人来说,他是负担,但是对明黛来说,他就是专属保镖啊!
她能够找准周斯年的底线,和他和平相处。
周斯年能够听她的,她就相当于牵住周斯年牛鼻子上的鼻环。
那么她在大队,甚至是公社就无人敢惹了。
到时候:
想吃肉就吃肉,毕竟是周斯年想吃,强迫我做的!
想不上工就不上工,毕竟是周斯年不想要我上工干活的!
想去公社就去公社,毕竟是周斯年想去的!
想下馆子就下馆子,毕竟是周斯年想下的!
而且,最主要的是,她能够有绝对的理由独占砖瓦房。
相比较于前院的那些黑心肠,神经病周斯年可爱多了好吗!
想想都开心啊!
因为这些便利,明黛愿意养着周斯年,并治好他的病。
兵王不应该死在这里。
打定主意,她笑眯眯的上前。
“吃完饭,我们去捡柴好不好?”
周斯年苦大仇深的盯着糖纸,不明白,刚刚那个好吃到咬掉舌头的东西去哪里了?
明黛耐心的又讲了两遍,果然周斯年目光看了过来。
“吃完饭,我们去捡柴好不好?”
缓缓地,周斯年给了两人间的第一个回应。
没有回话,但是他点了下头。
明黛满意了,看样子,瞅准时间要给这家伙把个脉。
其他不说,得让他把常识恢复了,要不然不好沟通。
昨天去大队部的时候,大队长就告诉了她,新知青有三天的时间休整一下,三天后再安排上工。
其实往年都是一天的,但是今年送来的知青里有个明黛,十分对柳家湾领导班子的胃口,加上现在是冬天,活不多,所以柳大队长大手一挥,多给了两天。
明黛打算这三天全部用来囤积木柴,她不缺粮食,可以说是带过来的。
但是她缺明面上可以拿出来的木柴。
于是,当明黛和周斯年一起出现的时候,前院的知青惊掉了下巴。
进去厨房,看到已经在烧着的大锅,她更满意了。
舀出热水洗脸刷牙,清爽后,明黛开始做饭。
考虑这几天都是吃的都是苞米面,她有些吃腻了,想了想,去自己房间,偷渡出两个鸡蛋和一包挂面。
早上就简简单单吃碗面吧!
把小灶点上,热锅倒油,炸了两个荷包蛋,把剩下的最后一个白菜心切了切放进去,舀了瓢大锅里的开水倒进去。
滋啦一声!油香四溢!
很快,汤水变成白色,咕嘟咕嘟冒泡。
明黛抽了半把挂面放进去,沿着锅边撒开,完美分散在锅里。
出锅前,撒了盐巴和花椒粉,在碗底滴上一滴香油,面条和汤水一起倒进碗里,香死个人啊!
吃完这一碗神仙都不换的面条,周斯年干活的热情也高涨了很多。
拿着背包,锁上门,带着周斯年去上工。
来到知青点门口,方明阳他们明显也是要去上工的。
看到她刚要打招呼,就被她身后的周斯年吓得转身就走,没有一个人停留。
明黛对这个效果满意极了!
不远不近的跟着,很快到了柳家湾的粮仓。
这里已经有不少的人在排队等着上工了。
这会大家刚吃完饭,相互聊着八卦,现场闹哄哄的。
直到有人看到了周斯年,惊呼过后,现场立刻安静了下来,大家或低着头,或直视前方,都不敢看跟在后面的周斯年。
不得不说,效果太好了,立竿见影!
明黛知道大家害怕,带着周斯年距离队伍远了点。
明显刚刚在明黛前面的人松了口气。
来主持上工的柳大柱看着安静的人群还很高兴,大家终于有纪律一次了。
还没开口表扬,他就看到了队伍后面的周斯年。
官话立刻忘记了,简短的“开工!”两个字,自己带头先进去了。
现在不是农忙,工作很简单,今天的任务是搓苞米,一人一堆,完成就可以离开。
大家争着跑进去,试图找到比较小的那一堆。
明黛等人都进去,这才带着周斯年往前走。
进去后大家都找好了位置,剩下的都在知青附近。
明黛带人过去,没有挑,就近选择了两个。
知道今天要搓苞米,明黛昨晚送车前,就让周斯年砍了两个木墩子,这会正好坐着。
她没有选择一人一堆,而是两人一起干。
其他人都在默默干活,眼神却都在看着明黛这边。
明黛当做没看到他们拙劣的掩饰,坐下后从自身的斜挎包里拿出一个东西。
鞋锥子。
就在众人疑惑,她拿这个干什么的时候,明黛拿起了一根苞米,从苞米屁股后面,选择了一个位置扎了下去。
一行苞米粒就被推了下来。
选定隔着三四行的位置,再次推下一列。
一根苞米,她重复了五六次后才放下,拿起另外一根,重复动作。
就这样穿了几根后,放下锥子,拿起两根苞米交叉一搓,苞米粒很顺利的哗哗掉落,不一会,五根苞米就搓完了。
众人惊讶,这个比自己一个个扣容易多了!
城里人就是聪明啊!
搓完后,明黛拿起锥子,但是没有自己穿,而是递给了周斯年。
众人惊!怎么把凶器给疯子了!
就在他们犹豫着要不要逃跑的时候,疯子拿着锥子已经穿起来,而且速度比明黛快多了!
明黛看了会,他做得很好,就开始搓他穿好的苞米。
看明白的村民,聪明的已经偷偷叫家里的孩子回家拿锥子了,不信邪的开始和明黛这一组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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